我如果当中学教师,绝不将我的行业叫做“教书”,犹如我绝不将学生入学校的事情叫做“读书”一样。书中称积蓄着古人和今人的经验,固然是学生所需要的;但就学生方面说,重要在消化那些经验成为自身的经验,说成“读书”,便把这个意思抹杀了,好像入学校只须做一些书本上的功夫。因此,说了“教书”,也便把我当教师的意义抹杀了,好像与从前书房里的老先生并没有什么分别。
我与从前书房里的老先生,其实是大有分别的。他们只须教学生把书读通,能够去应考、取功名,此外没有他们的事儿了;而我呢,却要使学生能做人、能做事,成为健全的公民。这里我不敢用一个“教”字。因为用了“教”字,便表示我有这么一套完整的本领,双手授予学生的意思;而我的做人做事的本领,能够说已经完整无缺了吗?我就凭年纪长一点、经验多一点的份儿,指示给他们一些方法,提供给他们一些实例,以免他们在迷茫之中摸索,或是走了许多冤枉道路才达到目的——不过如此而已。
所以,若有人问我干什么,我的回答将是“帮助学生得到做人做事的经验”,我绝不说“教书”。
我不想把“忠”“孝”“仁”“爱”等抽象道德向学生的头脑里死灌。我认为这样的办法毫无用处。忠于国、忠于家、忠于朋友、忠于自己的人,他只是顺着习惯之自然,存于内心,发于外面,无不恰如分寸。
为要使学生的存心和表现切合着某种德目,而且切合得纯任自然,毫不勉强,我的办法是:在一件件的事情上,使学生养成好习惯。譬如,当升旗降旗的时候,我自己凝心一志地唱国歌,对国旗行礼,同样使学生也要凝心一志地唱国歌,对国旗行礼;当学校里需要人力的时候,譬如举行大扫除或筹备什么会之类,我自己奋力地参加,同时使学生也要奋力地参加。在诸如此类的事情上,养成学生的好习惯,综合起来,他们便实做了“忠”字。
我认为自己是与学生同样的人,我所过的是与学生同样的生活;凡希望学生去实践的,我自己一定实践;凡劝戒学生不要做的,我自己一定不做。譬如,我希望学生整洁、勤快,我一定把自己的仪容、服装、办事室、寝室弄得十分整洁,我处理各种公事私事一定做得十分勤快;我希望学生出言必信、待人以诚,我每说一句话,一定算一句话,我对学生同事,一定掬诚相示,毫不掩饰;我劝戒学生不要抽烟卷,我一定不抽烟卷,绝不说“你们抽不得,到了我的年纪才不妨抽”的话;我劝戒学生不要破坏秩序,我一定不破坏秩序。
为什么要如此?无非实做两句老话,叫做“有诸己而后求诸人,无诸己而后非诸人”。必须“有诸己”“无诸己”,表示出愿望来,吐露出话语来,才有真气,才有力量,人家也易于受感动。如果不能“有诸己”“无诸己”,表示和吐露的时候,自己先就赧赧然了,哪里还有真气?哪里还有力量?人家看穿了你的矛盾,至多报答你一个会心的微笑罢了,哪里会受你的感动?无论学校里行不行导师制,无论我当不当导师,我都准备如此;因为我的名义是教师,凡负着教师的名义的人,都有帮助学生的责任。
我无论担任哪一门功课,自然要认清那门功课的目标,如国文科在训练思想,养成语言文字的好习惯;理化科在懂得自然,进而操纵自然之匙。同时,我不忘记各种功课有个总目标,那就是“教育”。每种功课犹如车轮上的一根“辐”,许多根“辐”必须集中在“教育”的“轴”上,才能成为推进国家民族前进的整个轮子。这个观念虽近抽象,可是很关重要。有了这个观念,我才不会自顾自地教自己的功课,而不与别的教师取得联络;有了这个观念,我才不会贪图省事,把功课教得太松太浅,或者过分要好,把功课教得太紧太深。
我不怕多费学生的心力;我要教他们试读、试讲、试做探讨、试做实习,做许多的工作,比仅仅听讲多得多;我要教他们处于主动的地位。他们没有尝试过的事物,我绝不滔滔汩汩地一口气讲给他们听。他们尝试过了,我才讲。可是我并不逐句逐句地讲书,我只是给他们纠正!给他们补充,替他们分析或综合。
无论当小学、中学或大学的教师,我要时时记着,在我面前的学生都是准备参加国家事业建设的人。国家事业建设有大有小,但样样都是必需的;在必需这个条件上,大事业小事业彼此平等。而要取得成功,必须使参加建设各种事业的人个个够格。因此,当一班学生毕业的时候,我要逐个逐个地审量一下:甲够格吗?乙够格吗?丙够格吗?……如果答案全是肯定的,我才对自己感到满意;因为我帮助学生总算没有错,我对于国家事业建设也贡献了我的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