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枪打俩

1、一枪打死了逃犯和线人

路海飞是大草原的孩子,已经十四岁了,他打小就羡慕警察,希望长大了也当个人民警察。暑假里,他决定到城里当警察的表叔家玩,亲身感受一下警察的生活

这天,路海飞到站后,发现来接他的是表哥苏强,他用一副大人的口吻说:“今天可是星期六,看来,你爸肯定又碰到临时性任务了。”苏强说:“当警察的就这样,别管他,没他咱们还玩得自由些。”

苏强决定先带表弟逛逛公园。他俩来到龙潭公园,闲逛了一会,路海飞冷不丁地朝前一指,说:“瞧,那俩人不像是好人。”

前面的小树林里,站着两个戴墨镜的人,正在说着什么。其中一个提着一个密码箱,另一个把手揣在裤兜里,眼睛不时地左右扫视着。苏强狐疑地说:“你可不要自作聪明,看人家戴墨镜就把人家当坏人,夏天好多人都戴墨镜呢。”“直觉。”路海飞指指自己的小脑袋,“他们好像在搞什么交易。”苏强哑然失笑:“拎着皮箱就是搞交易呀,你是不是破案的书看得太多了。”

路海飞没有跟他争辩,说:“不信等着瞧,不过,这儿隔得太远了,不好判断,咱们干脆靠近点观察一下。”

“那咱就赌一把。”苏强只比路海飞大一岁,也是童心未泯,跟表弟犟上了,随后,两个孩子朝树林走去。只有十多米远时,那两个戴墨镜的人仍没什么异动,路海飞有些泄气地说:“他们已经注意咱俩了,算了吧。”苏强却非想弄出个结果,他恶作剧般地大喝一声,“别动,警察!”

这一声喊把那两个人吓住了,其中一个陡然从裤兜里掏出一把手枪,苏强和路海飞都吃了一惊,正在这时,只见那两个人几乎同时倒在了地上。

路海飞急忙把苏强往地上摁:“快卧倒,有人开枪。”刚趴在地上,不知打哪冲出五六个游客,举枪围了过去,未几,又从一间小屋里冲出个手拿狙击步枪的清洁工。路海飞紧张地说:“妈呀,这么多坏人。”苏强壮着胆子看了一眼,高兴起来:“这回你可判断错了,他们是警察,那个清洁工是段浩叔叔。”正说着,后面跑过来一个人,到跟前仔细一看,不由愣了:“是你们俩?你们添什么乱?”苏强爬起身,心虚地低下头:“我……我们只是随便逛逛。”

“逛就逛,你们喊什么?跟谁学的词儿?真是什么爹教什么儿子,我就是怕出危险才下令开枪的。”

说话的正是苏强的父亲、路海飞的表叔苏禄平,公安局刑警队队长,这次行动就是他指挥的。苏强还要辩解,苏禄平粗暴地打断了他:“你先带海飞回去,回头再收拾你。”话音刚落,一位警察跑过来报告:“子弹从康铁军的喉部穿过,击中了王志林的头。”苏禄平还以为王志林是自己卧倒的呢,不由大吃一惊:“怎么会这样?还有救吗?”说着,赶紧奔向现场。

到现场后,一个警察指指地上的一具尸体,摇了摇头,表示已经没救了。随后,狙击手段浩来到苏禄平面前,一脸愧疚地说:“我也不知道怎么会出现这种事,一枪打中两个。”苏禄平听完,心情异常沉重,完了,出事故了,把线人也打死了。

这时,又有一位警察报告:“苏队,线人裤兜里也有一把手枪。”

2、该不该处分狙击手

这是个意外,也是个事故,行动组一收队,局里立刻召开了事故分析会。会上,苏禄平作为刑警队长和行动负责人,首先将案件背景和行动过程进行了回放。

被击毙的嫌犯叫康铁军,是个杀人逃犯。被误杀的线人叫王志林,是市里一家企业的老总。

康铁军是王志林公司的一名采购主管,在采购业务中,为了吃回扣,高价购进货品,王志林撤了他的主管,扣了他一年的工资,每月只发生活费。饥寒起盗心,半年前,康铁军潜入一间民宅行窃,杀死了女主人,在溜走时被人看见,他怕警察锁定自己,潜逃了。

在警方查知真凶后,王志林向警察报告说,康铁军给他打过电话,说手里弄到枪后,就回来找他,一定要把工资“连本带利”讨回来。警方便交待王志林做一回线人,如果康铁军联系他,就及时报告。

今天凌晨,康铁军突然通知王志林,让他带钱到龙潭公园去“结账”,不去或报警就杀掉他全家。王志林思前想后,最终决定报警。不过,离约定的时间只剩两个小时了,警方无法提前应对,既不能封锁公园、打草惊蛇,又要避免疑犯挟持人质、开枪杀人,只好做应急部署,由苏禄平带少量人扮作游客,伺机击毙疑犯。为此,局里向武警借调了一支狙击步枪,将狙击的任务交给了素有神枪手之称的段浩。

狙击点设在一间保洁工具房内,视线、角度和隐蔽性都很好,可谁也没想到,会一枪穿俩,把康铁军和王志林都给打死了。

苏禄平介绍完后,马上检讨起来:“这件事不怪段浩。将疑犯现场击毙是迫不得已之计,我们看出,康铁军已经警觉到了危险,很可能做鱼死网破之举。那片树林平时很少有人去,康铁军可能是有意选这个环境,其利是行动人员不易以游人身份靠近并实施突袭,其弊是给狙击手提供了射杀机会。两人靠得较近,本来我们一直想等最佳时机,也就是康铁军拿到钱后离开落单,没想到,他们一直在谈话,更没想到,我的儿子和表侄突然向疑犯方位走去,还喊了一声‘别动,警察’,我怕出现意外,就下令开枪了。事起突然,段浩也无暇多考虑,才会出现‘连击’事故,对此,我负有主要责任。”

这是想把责任往自己头上揽,可过于牵强,毕竟下令者和开枪者有区别,且造成了误杀事实。死者王志林是有一定社会地位和影响的人,为了给舆论一个交待,局领导经过研究,决定辞退段浩。苏禄平急了,又据理力争起来:“即便是纯粹的误伤无辜,也不能这么处理,要处分,处分我好了。”他顿了顿,索性把话都吐出来,“另外,我坚持认为,这算不上什么责任,它与寻常意义上的误杀完全不同,只能算意外中的意外。当年肯尼迪遭暗杀,一颗子弹从颈部穿过,把得州州长也打死了,有关调查结论也认为,这种概率只有几百万分之一,真让人打还打不出来。”

这番话起了效果,客观而言,这件意外太“意外”了,从结果上看,是有责任的,可从主观上看,却不好定责任,经过再次商议,局里决定给段浩记大过一次,并调离公安岗位。这等于退了一步,但苏禄平仍不乐意。段浩跟妻子关系不好,已经名存实亡,如果再背个处分,那他们的夫妻关系铁定玩完。他又提供了一个新观点:“王志林当时干吗也带着枪?还有,他只欠康铁军四万多元工资,怎么会带了五十万去?他们为什么没有马上交易走人,反而交流了这么长时间?没准这件案子有别的隐情。”

这小子,想替段浩开脱责任都有点不择手段了。康铁军是个亡命徒,想借机勒索王志林一把,王志林为防范未然,弄了把枪也是可以理解的,可……似乎的确没必要交谈这么长时间,苏禄平的观点值得重视,局里决定,暂不宣布对段浩的处理决定,给三天时间,令苏禄平彻查。

苏禄平也明白,自己找死人茬为段浩开脱的做法不光彩,一点也不敢耽搁,一散会就马上带人行动起来。他直接从源头查起,查了三天,还真有收获,原来,康铁军杀死的女人是王志林包养的情妇。

事情怎么这么巧,康铁军偷到王志林情妇的头上去了?苏禄平索性做了个假设:王志林与情妇起了矛盾,雇凶杀人。这样,以后的事就好推理了:王志林以工资及其它报酬为条件,指使康铁军杀掉情妇,康铁军便伪装成入室行窃杀人,因出逃匆忙,未及拿酬金或嫌不够,回来讨要甚至勒索。王志林怕他被警方活捉,把自己供出来,也带了一把枪,想寻机干掉对方,却被一颗“穿甲弹”给穿掉了。

王志林的枪可能早就从黑渠道弄到手了,这个因素并不重要,如果假设成立,案情就会发生质的变化,段浩本来是误杀,现在却变成了一件壮举,“神勇狙击手一枪射杀俩坏蛋”,真是化腐朽为神奇。

可惜,苏禄平高兴得太早了。回去报告后,局里兜头一盆冷水:这连假设都算不上,纯粹是瞎猜,也许是康铁军怀恨在心,找王志林的情人报复或偷窃,除非有证据或证词。

苏禄平一下子蔫了,当事人都死了,到哪儿去找口供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