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神秘人
第二天上午,一个女孩神情悲痛地来到刑警队,说她认识那个女生,要反映情况。胡月明高度重视,亲自接待了她。
女孩说自己叫吴敏,死的那个女生是她的合租室友,叫吕婧,两年前,她和吕婧进入同一家饮料销售公司工作,两人在本市都没有住房,又是同事,于是就合租了一套两居室的房子。工作几个月后,家人托亲戚给她找了份更好的工作,她就从那家公司离职了,而吕婧继续在那里上班。四天前,也就是上周六下午,吕婧打扮得漂漂亮亮要出门,吴敏开玩笑地问她是不是去约会,吕婧只是笑,也没回答。吕婧走后就没再回来,期间吴敏给她打过一次电话,但没打通。由于之前吕婧也偶尔有一晚或几晚夜不归宿的情况,因此她也就没太在意。直到今天早上,她醒来后躺在床上刷手机,翻到了那张寻尸启事,才知道吕婧出事了。
胡月明问吴敏,吕婧有没有男朋友。吴敏回答:“我和吕婧虽然是室友也是朋友,但涉及个人隐私问题,如果她不说我也不会打听,所以她谈没谈恋爱我还真不知道。”说到这里,她想了想又继续说,“不过有个情况我觉得有必要跟你们反映一下。吕婧家是本市农村的,家庭条件一般,刚上班那会儿,她的穿着非常朴素,身上衣服都是清一色的地摊货,但半年前,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她开始穿名牌服装,擦名牌化妆品,最近还用上了香水,而且是知名的法国货。凭我对她的了解,她这人比较顾家,以前每个月发了工资,她只留下很小一部分,其余都给了家里,因此我觉得她自己花钱买那些东西的可能性不大,至于是谁给她买的,我就不知道了。”
胡月明又问了吴敏几个问题,问完后确认无误就让她在笔录上签了字,之后让她先回去,并告诉她以后如有需要会再找她。
送走吴敏,胡月明立即抽调八名办案经验丰富的警察成立专案组,全力侦破红沙河女尸案和吕蒙蒙失踪案。八名警察分成四个小组,按照计划迅速展开调查。
布置妥当后,胡月明喝了杯水刚想休息一下,这时法医把一份尸检报告送到了他的办公室,报告确认死者系溺水死亡;死者生前喝过不少酒,血液中酒精含量达75mg/100ml,已接近醉酒状态;并且,死者已有两个多月身孕,且体内发现了男性DNA。
看完报告,胡月明脑海中浮现出这样一幕场景:犯罪分子趁死者醉酒无力反抗,强行与其发生关系,之后害怕死者酒醒后会向公安机关告发他,就把其推进河里,造成溺水而亡的假象。如果真是这样,那个施暴者是谁?与那枚金戒指又有什么关系?
傍晚,各小组陆续把调查了解到的情况反馈到胡月明这里。
第一小组负责通知吕婧的父母前来认尸。经其父母辨认,死者正是吕婧。为保险起见,他们提取了吕婧父亲的DNA与死者进行比对,比对结果确认了他们是父女关系。据吕婧父母回忆,最近几个月吕婧很少主动给家里打电话,也没回过家,至于她在忙些什么,他们也不知道。
第二组负责去吕婧所在公司调查。经了解,那家饮料销售公司是B市一家大型饮料生产集团的分公司,公司负责人叫甄士涛。据甄士涛讲,他刚调来这个分公司当负责人不久,对吕婧的情况不是特别了解。调查人员又询问了公司其他几名员工,都说吕婧最近表现很正常,并没和谁闹过矛盾。
第三组负责去红沙河北岸进行走访调查。一个在河边钓鱼的老大爷向他们反映,四天前的那个傍晚,他收竿回家,看到对岸河滩上支着一顶帐篷,里面有亮光,还隐约传出男女说笑的声音。
三个小组汇报完,这时被胡月明派去调取吕婧通话记录的两名警察来到他的办公室,向他汇报了一个重大发现。经调查,吕婧接听和打出的最后一个电话是同一个号码,而号码却是用吕婧的身份证办理的,开卡时间是十天前。也就是说,吕婧把实名办理的电话卡送给了别人使用。他们又调取了那个号码的通话记录,发现那个号码除了只接打过吕婧一人的手机外,还在六天前和本市另外一个号码联系过,而这个号码的主人,是吕婧所在公司的一名男员工。与那个男员工联系后,他说当时用那个号码给他打电话的,是他们公司新来的负责人甄士涛。
听完这个汇报,胡月明顿时眼前一亮。这个甄士涛有问题!
这时,负责去红沙河南岸走访摸排的第四组反馈回来一条线索,距离案发现场两百多米远的一家商店的老板反映,四天前的那天晚上十点多,有个三十岁左右的男子到他店里来买过酒,老板还把监控视频截图提供给了他们。
胡月明立刻安排人员进行比对,确认视频中那个男子正是甄士涛。他当机立断,部署警力对甄士涛进行控制,并提取了他的血液样本。
经比对,甄士涛的DNA与吕婧体内发现的男性DNA完全吻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