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命的电池(2)

3、抢劫成功

在抢劫日的前几天,王大力还专门换装出去现场进行了“考察”。为了抢手提包的一刹那间顺利实行,他还进行了“构思形象动作”,和李强到那处废弃工厂进行了好几次演练,直到两个人配合得“珠联璧合”。而与此同时,王大力对李强的厌恶感也与日俱增。

在抢劫日的那天早上,全部计划都顺利进行了。王大力轻而易举地就弄到手了100万元,只是有一点变故——

王大力是在第三天的晚间电视新闻中得知的,和李强搭档的西四分行的营业科长石鹏,在遭遇到抢劫后不幸心脏病发作倒在了现场,后来的详细报道说李强在报警前先打“120”救护车抢救了科长。

不知是命运之神的关照,还是李强的良心发现,而产生了救人要紧的想法。

反正,由于这瞬间的时间差使王大力在警方设置检查站时顺利地逃脱了。石鹏科长被立即送到了医院,但不幸的是没有被抢救回来。

这件事算不算抢劫杀人王大力不知道,但一旦王大力的行为被发现并被抓获,他知道这个罪过绝不会是一般的抢劫事件了。

新闻记事中更多的是指出犯罪时机的巧妙,于是暗含着指出这个抢劫事件有里应外合之嫌,而警方也更多倾向这一观点。

那么案发当天的值班人员李强会不会成为警方的重点怀疑对象?警方一旦了解到他因买赛船彩票而欠下了巨额债务这一事实,那么把李强作为犯罪嫌疑人只是时间问题。他们说好在星期六分赃之前两个人不再联系,可他是否可以撑得过这段时间?这是王大力的唯一担心。

星期六的深夜,王大力在事先约好的地点看到了李强轻松自然的样子。王大力打开助手席一侧的车门,李强钻了进来。

“没有跟踪的吧?”

“没有。”

李强从容地点了点头,但也许他的“从容”是装出来的。

王大力问警方的调查到了哪一步时,李强耸了耸肩回答说反正没有怀疑他。虽然这个说法不那么自信,但从他自由出入的情况看警方的调查至少还没有查到他的头上。王大力放心了。

“可石鹏科长太可怜了,我可没有想到。”

“是啊,他命不好。”

“我觉得自己成了抢劫杀人犯后连觉都睡不好。”

“没关系,如果被警察抓住了,偷盗、杀人都一样的。”

李强恨恨地说道:“还是快点分我那50万吧。我就是为这个来的,别扯那么远了。分完这笔钱咱们就永远拜拜了!开始就是这样说定的。”

“钱不在这儿,我藏在城外了。”

李强明显地显示了怀疑的神色:“你有什么打算?想独吞?如果你要敢这样,我马上报警。我要把你供出来!你别想好事儿!咱们俩可是一条线上的蚂蚱!”

他打开刚刚关上的车门要下车,但王大力一把抓住了李强的肩膀:“等一下!谁说要违约了?你也太沉不住气了。咱们可是同生死共患难的朋友,这是我从一开始就知道的。”

李强又回到了车里,关上了车门。

王大力似乎是在演戏。

“那你带来了钱?”

“没有,许多罪犯都是因为沉不住气才被警方抓住了的。我是要等事件平息后再分钱。所以暂时藏在了市郊,虽然要忍耐一段时间,但这样非常安全。”

“这么说你相信你绝不会被警察抓住了?”

王大力点了点头,然后,他不管李强,像个傻子似的大笑着发动了汽车。

4、灭口

“你到底要去哪儿?”

坐在助手席的李强百无聊赖地摆弄着手电筒问道。

“马上就到。”王大力答道。他把车在三环拐向北方,进入京顺路,直奔朝阳陵园旁,那儿有他亲戚的墓地,他来过好多次。墓地在山坳之中,没有人影,是个非常寂静的地方,深夜偶尔有汽车从对面驶过来。

在墓地前有一片分为左右的杂木林。旁边就是京顺路,道路也没有铺装。

王大力把车开进了这条沙石路上。车体摇摇晃晃,李强便大为不满,当车驶入从外面看不到的林子深处时。王大力停下车来,关掉了发动机,车灯灭了,车外一片漆黑。

他对李强道:“下去!”

“到了?”

“从这儿再走几步。”

“好像是来寻宝的。真令人激动!”

李强掩饰不住好奇心从车上下来了,王大力也从车上下来了。他关上车门后问李强:“手电筒带了吗?”

“当然。”

王大力从李强的手里要过来了手电筒。他走在前面,照着地面走在沙石路上,步履蹒跚的李强跟在后面。

沙石路的前方左侧山包下形成了一个空场,似乎多少年前那里有过什么工程,但至今没有完工就荒废了。左右是一大片杂木林。

王大力朝那块半圆形的平坦空场走了过去。走近后才看到空场中央是一座堆积了破烂的“山包”。不知是什么人把废弃的材料扔在这里多少年了。

王大力朝这个“山包”走近了几步,然后用手电朝“山包”的一个角落照了照。这时李强也来到了他的身旁。

“怎么了?”

“我把钱藏在那里了!”王大力说道。

“在这堆破烂里?我去找找!”李强见王大力没有反应,就伸手拿过来了手电筒。他朝王大力说的地方走过去,左手拿手电筒,右手在废材料里扒拉着。

王大力默默地注视着这个比自己年少的同谋犯,从上衣口袋里取出准备好了的手套戴在手上,然后悄悄地走向那堆废材料堆。

他捡起地上的一根铁棍,轻轻地拿在了手里,一种沉重而冷凉的杀气从手上传到了他的全身。

此时李强正全神贯注地翻找着钱,似乎根本没有注意到王大力的动作。王大力悄悄地向李强身边移动着,来到了李强的背后。

突然李强骂了一句:“你藏在哪儿了?全都是破烂!真的藏在这里了吗?这么黑,弄错了吧?”

说着他回过头,等着王大力的回答,但王大力双手紧握的铁棍在他话音没落的时候,也砸到了他的肩上。

“除了我自己之外,我对谁也不相信!”王大力一边把死亡送给李强,一边又用力朝他的头部狠狠砸去。由于手电筒不知掉到哪里了,王大力根本看不见李强的表情。

在浓重的夜色中,只有死者和杀人者两个人。两个人纠缠在一起,几分钟,也许是十几分钟以后,李强终于趴在地上,没有声音了。

“就和你说的一样,如果被警察抓住了,偷盗和杀人都是一样的。像你这样的人就是我最讨厌的人!”

王大力冲着李强的尸体憎恨地骂道。然后把沾有血迹的角铁向远处远远地扔去,最后蹲在地上捡起了手电筒。

王大力试了试开关!还有灯光,看来当时摔得并不厉害。他用手电筒照了照李强的尸体,拿走了他裤子荷包里的钱包,然后离开了。

回到了停车的地方后,王大力打开后备厢,确认了装有100万的黑色提包还在后,笑了。

他关上后备厢,进了汽车。然后脱下了沾有血迹的衬衣和手套,将它们扔到了后排座上,最后发动了汽车,驶出了杂木林回家了。

在回来的中途他把衬衣和手套扔掉了,这样一来就没有任何杀人证据了。除非警方查出自己和李强的关系,否则自己根本不会成为杀人嫌疑犯了!

实际在王大力杀死李强时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如果他再看一下李强上衣口袋里就会发现还有两个1号电池。但他已经把电池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了。

5、电池

第二天早晨,李强的尸体被人发现了。警方断定这是一周前发生抢劫案后,罪犯分赃不均导致的内讧杀人,同时也查明了李强因赌博欠债,甚至在业务工作中屡屡贪污,然而没有发现新的问题。

王大力从法制晚报上看到了这条消息。同时,“杀害李强的凶手至今逍遥法外”的话题被大众传媒炒得热热闹闹。但这件事虎头蛇尾。一个月过去后人们渐渐地忘记了这件事。

王大力足足紧张了三个月,他虽然确信警方未能查到自己,但他非常小心避免挥霍那笔钱。

事件终于慢慢地“平息”下来了,王大力这才开始小心谨慎地摆弄这笔巨款了。开始他小心翼翼地花钱,竭力不让“挥霍”这种印象发生在自己身上。因为这100万也毕竟是他从未见过的“大钱”了。似乎他都不知道应当怎么花。但后来他渐渐地麻痹了,也经常出入酒吧、歌厅等。

“不义之财如流水”。他没有见过这么多的钱,反过来也不知道该怎么花,于是他立即从100万花剩到50万,然后到20万,直至一年后的9月份,他的口袋里只剩下勉强够一碗拉面的钱了。

10月上旬,他打算最后一“赌”,把仅有的一点钱投进了彩票,于是他又回到了一年前身无分文的境地。没有办法,王大力只好决定“收场”不干博彩了。

这一年他如同做了个梦一般,从天上一下子掉到了地上。为了生活,他不得不再“干”一次。整整一年的时间,他没有再干偷盗,也许因为这么长时间的“休息”,他的“手艺”没了长进。也没有了当年的“灵气劲儿”,王大力的“活儿”变得“糙”了。

王大力瞄准的目标,是一家律师事务所。决定行窃的日子他选择了和李强联手抢劫巨款的同一天,即10月25日。

但是,以往他都十分小心谨慎,而这次却偏偏大意了。也忘记了监视器在开动着,当他用手电筒在室内来回照射时,被保安人员发现了。

更糟糕的是,在保安人员的追赶途中,手电筒掉在了现场。也就是杀死李强那个晚上的那个手电筒。

可是他没想到,仅仅一把手电筒就可以锁定罪犯的身份。

王大力于10月26日傍晚,在家里被朝阳的警方带走了。这是因他手头太紧,上个月刚刚搬进来的。由于王大力潜入R大厦偷盗一事是天还没亮的时间,所以事发后仅仅不到40个小时就抓住了嫌疑人王大力。

当警察踏进房门之时起,王大力就认定自己在什么地方失误了,但是他始终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

一直到公安分局,王大力被带进了调查室。室内已经有了两个男子,其中一名头发花白的警察是王大力的“熟人”。是三科审判盗窃犯的老手,王大力记得他叫张晓起。

另一名男子是第一次见到的,一副精悍的脸庞,敏锐的目光。王大力一进去就感到一股不可抗拒的压力。从两个人的举止上来看,这名男子的官阶比张晓起高。

首先由张晓起审问王大力。

“因为有了证据,所以我们就开门见山吧,昨天凌晨是你到R大厦三楼进行了盗窍吧?”张晓起采取了气势凌人的态度。王大力决定用沉默来观察对方的动向。

“不讲话?这次你逃不过去了,这个东西你还记得吧?”张晓起说着从办公桌上“咕噜”一声滚出了一把手电筒来,不用仔细观察就知道是王大力的。肯定是自己在当时逃离R大楼时掉下的那把。

“我不记得。”王大力一口回绝了。

张晓起用鼻子“哼”了一声:“不承认是没用的。因为这就是证据。好好听着,我们从这上面查到了你的指纹!”

“胡说!”王大力想也没想就脱口而出。他根本不相信张晓起的话。在行窃之前他曾经十分仔细地擦拭过了。消除自己的指纹这是王大力的“职业”习惯。而且从进了那家律师事务所到逃出来,自己一直戴着手套,所以手电筒上根本不可能留下自己的指纹。

张晓起摇了摇头:“我告诉你为什么我不是在胡说。这个手电筒的表面根本没有沾上你的指纹,你干得很漂亮。但手电筒里面你想过了没有?里面有电池,我们在市局的指纹中心有你的指纹!”

糟了!但后悔也晚了。

这是几个月前的事情。他在另一次使用前,发现电池没电了,就随意换上了一对新的。这次到R大厦时,他把这道“程序”忘记了,只是擦了擦手电筒的表面。

王大力叹了一口气,一旦指纹被确定后再诡辨就是徒劳的。不如这次老实承认,当作以后的教训。

“你承认了?”

“嗯。”

王大力无力地点了点头,也许是自己轻易地就承认了吧,张晓起轻松地从口袋里取出一支烟点着了。

他递给了王大力一支,王大力叼在嘴里。但张晓起不给王大力喘息的机会,又追问起来。

“说起来挺可疑的,上个月的5号,在我们的管界内一栋公寓里发生了盗窃事件,地点是双井,现场没有留下线索,但犯罪手法和你的一模一样,而且重要的是受害方的被盗物品清单里有一把手电筒。和你丢在R大厦里的这把样式、颜色是一样的。那栋公寓的被盗也是你干的吧?”

王大力当然不记得:“不,不是我干的。”

“可这把手电筒——”

“这是我自己买的。”

“真的?”张晓起十分怀疑地问道,王大力点了点头。

“在哪儿买的?”张晓起紧紧地追问道。王大力一只手拍了拍额头,似乎在努力回忆着:“这个嘛,是三年前我在一家家庭用品的小超市里买的。”

“多少钱?”

“这个……我记不起来了。”

“也就是说是你买的了?不是你偷来的、捡到的或是别人送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