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陕西凤翔府有个府尹叫李公,他为官清廉,上上下下口碑都不错。
这天,扶风县的农户贾仁在自家地里耕作时,意外挖出一个密封的瓮,打开一看,里面是满满一瓮马蹄金。
村民将挖出金锭的消息报到县衙。县令姓徐,他当即命令衙役前往鉴审,到地方一看果然是价值不菲的马蹄金。徐县令命令将马蹄金送到县衙,并当场奖励贾仁。村民将马蹄金抬到县衙时天色已晚,徐县令担心公家的仓库管理不严,发生意外,因为在此之前常有公物失窃的情况,为此就让衙役把马蹄金的大瓮贴上封条,寄放在自己家中。第二天一早,徐县令派衙役将大瓮押送到府里。到了府上,待官吏将大瓮的封条撕开,打开瓮盖一看,在场的人顿时大惊失色,满满一瓮的马蹄金隔了一夜竟然变成了土块儿。知府李公大怒道:“定是奸徒贪财,将金子调包了!”他当即下令彻查此事,派自己的心腹官吏袁力前往扶风查案。
袁力到了扶风县,先去挖出大瓮的村庄访查,结果村民众口一词都证实亲眼看到瓮里装满了马蹄金。随后他又传讯当事的衙役,他们也说在现场的确看到的是马蹄金。所有的疑点一下都指向将大瓮放在自己家里的徐县令了。徐县令被解职审查。他万般悔恨自己没有在大瓮抬到自己家里时再核验一遍,可是现在晚了,他百口难辩。袁力审讯也有招,拿他的家属说话,如果不承认,一家人都定窝藏罪。徐县令被逼无奈,只好招认调换马蹄金的罪名,并签字画押。可是问他赃物藏在什么地方,他一会儿说东一会儿说西,衙役去取赃总是白跑一趟。袁力命令将县衙有关人员,包括仆役、衙役尽数拘捕,用刑拷问,结果有的喊冤叫屈,有的说藏在城外一处庙里,有的说藏在乡下的池塘里,还有的说被强盗劫掠走了。袁力审了半天也没审出个所以然来,只好将这些供词写成结案文本上报。李公看了结案报告气不打一处来,县令贪腐该严惩,可是又没有赃物为证,不好定罪,只好先把案子押下来。
过了几天,府里举行酒宴,款待各方来客。李知府趁着酒兴谈起这个案件。在场的宾客都十分惊讶。当时府里有个判官叫袁滋,也在酒宴上,听了李知府的话半天不语,低头好像在思考什么。李知府问他:“袁判官因何沉思,莫非那个徐县令与你是亲家关系?”袁滋赶紧分辩说:“在下与他没有任何关联。”李知府又说:“既然没有关联,为何一听到徐县令犯罪之事,就如此不开心?”袁滋回答道:“我也看过那份报上的卷宗,在下怀疑其中有冤屈之情。此事应该慎重处理,待调查清楚再定罪不迟。”李知府当即表态说:“我也觉得这里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金子被调包是事实,可是是否真的是徐县令所为,证据不足,证人的供词也不能说明问题。弄清楚此事真相,还非你莫属了。”袁滋表态说:“承蒙知府大人信任,我一定办好此事。”
袁滋接案后,思索了整整一天,觉得还是得从排除徐县令的嫌疑入手,于是派人把案犯、证人和实物都移交到府衙来。他亲自打开大瓮仔细清点瓮里的土块儿,共计有二百五十余块。接着传唤挖出大瓮的村民贾仁,他禀报说,当时挖出来就是这个数。袁滋命令属下向店铺里借来一些黄金,熔铸成跟这些土块大小相当的金锭,铸成后刚刚称了一半,就有三百斤重了。随即袁滋传唤了最初抬金子的两个村民,他们都说是用一根不太粗的竹竿抬去县衙的。袁滋至此心里有数了,按金锭的重量,即使只抬一半,也不是两个人用一根竹竿就能抬动的,这说明瓮里的金锭在上路之前就已经被调包了。
众人一听豁然开朗,不得不佩服袁判官的推论。之后,袁滋派人在村里明察暗访,很快就将调包的两名嫌疑人抓捕归案。原来那天查看完挖出金子的现场,徐县令先行回衙了,留下两个心腹衙役监督押送。中午吃饭的时候,外村两个来看热闹的无赖,刚好认识贾仁,假借为他庆贺,备下酒肉邀请衙役一起吃饭,将衙役灌醉,乘机调包换上土块儿将马蹄金窃走。
徐县令被平反昭雪,官复原职,李公对袁滋更加佩服器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