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十月,霜叶渐染,落木萧萧,武当山的山道上走来一老一少。
老的那个是我的太师父张三丰,从武学、辈分、名望来说,是当之无愧的武林第一人。
大家都说他是百年难遇的天才,可我觉得他只是百年难遇的死肥宅。自我出生,太师父就不曾出山,平日里就是闭关练功,一闭关就是三四年。他练功的时间,加起来比其他门派掌门人的命都长,这样的人就算没什么天赋,也很难不是天下第一。
但一个多月前,他带着五师叔的孩子张无忌离开了武当山。他说,要治疗张无忌身上玄冥神掌的寒毒,只有去少林寺讨教九阳神功。所以,他放下一切,带着张无忌回到七八十年不曾回过的少林寺。可回来时,他身边的小孩并不是张无忌,是一个小女孩。
那是我第一次见她。她约莫10岁,衣衫敝旧,脸上却很干净,粗绳扎着头发,脸颊泛着一点红晕,笑起来能把整个夏天全单照收。“你好,我姓周,名叫芷若。”“在下……在下宋青书。”
太师父回来的那一天,父亲自言自语:“师父肯去少林寺一趟,他可以放下了吗?”
这才想起,二师叔说过一个很久以前的故事。太师父16岁那年,是个在少林寺打杂的俗家弟子。郭襄女侠为了寻找杨过大侠而来了少林寺,无果而终。末了下山时,郭襄给了太师父一对铁罗汉。
少室山一别后,他们再没见过。一个为了风陵渡,一个为了铁罗汉,一个在峨眉,一个在武当,两人的一辈子就这样过来了。太师父有没有放下,没人知道。回来后,太师父写了一封信,派人送去峨眉,随后拂袖而去,继续闭关。
那天,我嘱咐清风、明月把周姑娘的客房清理干净,近来天凉,女子需多几床被子;天寒了,饭菜易凉,若是做好,要先给周姑娘送去;此外,还有什么水果、点心,也务必先给周姑娘准备。父亲教我的待客之道向来如此,但我知道,这不是待客之道——你要真喜欢一个人,总会忍不住对她好。
第二天一早,在武当山的山道上,我和她一前一后地走着,去看日出。那天雾大,其实什么也看不到。她却不怎么在意,站在高山之上往西看,眼神忽闪。我想她大概是想家了,但很久之后我才知道,她的家并不在西边。
下山时,师弟们都在练功,我心血来潮,突然很有兴致跟他们切磋武艺,想在她面前大显身手。
只是还没过几招,太师父就叫走了芷若。他对芷若说:“武当山都是男子,多有不便,你愿意去峨眉山吗?”芷若点点头,沉默了几秒钟,眼神忽闪,“那他能治好病,能回武当吗?”太师父叹了口气,说:“但愿如此。”
几天后,芷若走了,去了郭襄等待杨过大侠一生的地方。
我有些不安——芷若是为了张无忌而来武当的吗?但我的不安马上就被太师父的一句话打消了:无忌孩儿恐怕难活几天了。我想,即便他能活着,以我的功夫、太师父的器重、师叔们的指点,还有出众的天赋,我不会输的。
光阴似水,我等了10年。
10年后,我已是武当三代弟子中第一人。太师父命我与父亲、师叔们一起去光明顶,联合其他五大派围剿魔教。我知道,机会来了。这个江湖马上就要意识到武当不只有张三丰和武当七子,还有我宋青书,而她也会从别人口中听到我的名字了。一路上,我以一敌三,接连击败了几个有头有脸的魔教中人,成为江湖人口中的“武当的未来”。
在光明顶,我见到了她,不时瞥向她,她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我都瞧得清清楚楚。久别重逢,她只是礼貌性地说了几句话,然后不时看向一个跟在峨眉派后面、来路不明的瘸子。
几天后,我知道了,那个叫曾阿牛的瘸子就是张无忌,他拥有当世数一数二的武功。他以一人之力轮番打败六大派,各派掌门人、众弟子与他交手,轻则跌打损伤,重则吐上几口老血,唯有芷若可以全身而退。瞎子都看得出来,他对芷若不只是手下留情。直到灭绝师太大喝: “芷若,一剑将他杀了!”芷若才恍恍惚惚地用倚天剑刺向他,他没有躲,被一剑刺中,面无血色。但芷若也没好到哪里去,神色凄苦,掩面低头。
我知道芷若这一剑刺了之后,张无忌死也好活也好,再也不能从她心上抹去了。我忽然明白太师父为何总闭关了,不是他喜欢闭关,而是郭襄留给他的世界太小了。70年前,太师父也是江湖才俊,天资过人。偏偏那人更璀璨夺目,他是在任何一个渡口、任何一处酒家都会被提及的神雕大侠,而且每提一次,就会让她想念一次。
当年,在华山顶上,郭襄看杨过的神情,大概和光明顶上芷若看张无忌是一样的吧。所以没有什么办法,太师父只有等。他等了20多年,常在夜晚独自回忆,默默地用被单擦泪。那些没能表达的心情,和怀里的铁罗汉,成了他一生的怅惘。
我想,我和太师父可能是一类人。
我们却又不是一类人:我不愿用等的方式,不愿以后再听到她的名字就觉得特别遗憾。所以我去了她在的地方,把积攒下来的话全部说出,毫不保留地对她好下去。
我让整个江湖都知道我喜欢她。我是个烂人,但我即使背叛全世界,也不会背叛芷若,宁可被她死死攥在手里,虽然我知道随时会被她捏死。但死在她手里,又何尝不是最好的归宿?他人笑我太痴狂,我笑他人看不穿。
太师父最后那一掌袭来,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我的身体在空中慢慢飘起,过往的画面在眼前缓缓流淌,我微笑着闭上了双眼。因为在这流淌的时间河流中,我分明只看到两个字:值得。
我这辈子所见的人和事,一清二楚地告诉我:这种费时费力不讨好、需要调动每处痛苦的喜欢,这种持久的、专一的美好感受,一旦过去了,以后也许不会再有。一辈子就这一个人,让我如何忍?
我不是想赢,更不是为了抵达什么彼岸,只是不希望我的骨灰盒里盛着遗憾。喜欢就当面说出来,舍不得就追上去,总没什么坏处。
后来有人对我说,你为了不留遗憾而倾其所有,如果没有结果甚至被伤害,会比遗憾本身更遗憾的。
的确,但我认为值得,在我不长的人生公式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