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个“情人式”的巧老婆

现在的社会,男人有个情人成了有能力的表现了。所以,我这个黄脸婆自然要提高警惕,保卫家园了。做老婆,也得做个聪明老婆,给自己留条生路啊!

我和老公上街买东西,进了商场,我的眼睛自然是扑向衣服,而他则对家用电器情有独钟,我喜欢的他不屑,他看的我又没兴趣。所以一般是讲好接头地点,各奔各的地方去。

进了书店也是一样,我看的书他说是风花雪月,他看的书我一看就头痛,于是家中的书柜也如楚河汉界,各自的书各立一边,当然是我的居多。

他在厨房忙忙碌碌,张罗着做饭,虽然手艺不是很好,但所有的饭菜都有爱的味道。晚上在灯下给儿子修玩具,我坐在旁边看到他聚精会神的样子特别亲切,觉得空气中轻轻柔柔地流淌着家的温情,心底不停地涌动着甜美和满足,觉得如果和这个男人缠绵相守,一生一世的感觉真不错。正美美地想着,他见我不声不响,就对我说:“你该干什么干什么吧,别在这儿看我,早点睡吧。”得,全无诗意。

休息的时候,我提议把家中的家具换一个位置,有一些新鲜感。刚讲完,他就不知道又忙什么去了。一会儿,他要我上街买条鱼,中午他做鱼给我们吃,我领着儿子就出门了。待回家一看,他硬是一个人把一些家具按我的意思一点一点地挪了地方。我忍不住对他说:“亲爱的,你真能干。”他扔过一句:“行了,赶紧洗鱼吧。”

结婚多年,我依然脱不了俗,依旧幻想夫妻的热烈与缠绵,愿意听老公对我说蜜语与甜言,偏偏老公这类语言极贫乏。我拉着他看电视中的爱情故事,意在对他有所启示。他却一本正经地对我说:“都老夫老妻了,整天风花雪月的,没用。”只能心中暗自叹气,说他一个不解风情罢了。再想想,还有什么家务没做,也就不风花不雪月了。

我从小有个毛病,遇到自己喜欢的书,一定要一口气把它看完。老公多次提醒我,书是我的,早一天晚一天看没什么两样,可我就是积习难改。于是,他只能在我熬夜看书的时候尽量陪我,给我倒一杯热茶,把台灯开亮,怕坏了我的眼睛。有时候我还沉醉在书中的时候,他已在我身边睡着了。那一刻,我知道多年的感情已化作一潭温柔的春水,虽波澜不兴,但怡人无边。

去年结婚纪念日,我期待他送我玫瑰,好不容易他回家了,给我带回一枝,我失望地说:“才一枝啊?”他说:“能表达心意就行了。一枝也能代表一心一意啊。”然后又拿出一大盒精美包装的怡口莲糖果,对我说:“多吃点,买这个多好,实实在在,好吃,儿子也能吃,对身体好。”我只能苦笑。

以后过生日,不再期盼鲜花,结果今年生日,我下班回家时,他做了满满一桌子我喜欢吃的菜,窗台上是一盆君子兰,是我和他一起逛花市时共同看上的。他说:“买玫瑰太俗了,咱不能跟风,你看这君子兰,一下就显出你的品位了,多好。我买了红酒,给你做了爱吃的菜,快洗手准备吃饭。”我不禁心头一热,当即冲动发誓:“如果有下辈子的话,我还做你的老婆。”

结果老公连连摇头:“这辈子我们过好就足够了,你满脑门子心思,天天想东想西的,可不适合做妻子,倒适合做个情人。”

我嫣然一笑:“好啊,亲爱的,我就喜欢做你这辈子的老婆兼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