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白日梦,也能成功

有一天晚上,一个朋友借给我一本书,是弗朗茨·卡夫卡写的短篇小说。我回到公寓,开始读《变形记》,开头那一句差点儿让我从床上跌下来。我惊讶极了。那一句写道:“一天早晨,格里高尔·萨姆沙从不安的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变成一只巨大的甲虫。”读到这个句子的时候,我开始暗自寻思。我还不知道原来可以这么写东西,要是我知道的话,我老早就可以写作了。于是我立马开始写短篇小说。

我14岁的时候,因墙上的钉子已经承受不了太多退稿信的重量,我便另换了一枚大钉子,继续写。我16岁的时候,已经开始收到手写的退稿信,内容比“勿装订,用曲别针”之类的建议更鼓舞人。第一张让我感到有希望的字条来自阿尔吉斯·巴德瑞斯,他当时是《奇幻与科幻》的编辑,他读了我写的一个题为《老虎之夜》的故事之后写道:“故事不错。不适合我们,但确实不错。你有天分。继续来稿。”就这么短短4句话,钢笔写的,字迹非常潦草,字尾还拖着大团的墨渍,却照亮了我16岁那年阴霾的冬天。

身为两名杰出文人的女儿,我在年幼时就有写作的念头也不奇怪。我小时候会胡乱写点儿东西,而我最爱的消遣,就是在我可以玩耍的那几个小时里写故事。不过,我还有一样比这件事情更珍贵的乐趣,那就是搭建空中城堡——在白日梦里徜徉——跟随种种思绪,为各种主题编织一连串虚构事件。我的白日梦瞬间就能比我写的东西还要异想天开,讨人喜欢。写东西时,我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模仿者——与其说是在记录自己脑海里的想法,不如说是在写他人已经写过的东西。我写的东西至少是要给另外一双眼睛看的——我的儿时伙伴和朋友。但我的白日梦完全属于自己,我不对任何人诉说。白日梦是我烦恼时的庇护所,也是我自由时最宝贵的乐趣。

那是1990年,我当时的男朋友和我决定一起北上,搬去曼彻斯特。物色好公寓后,我独自搭乘拥挤的火车回伦敦,哈利·波特的构想就是在那时出现在我脑海里的。

我从6岁起就开始不断写作,但我以前从来没有为任何念头如此激动过。我当时无比沮丧,因为我没有一支能用的笔,而我又害羞到不敢问任何人借笔。

我没有一支能用的笔,不过,我想这也许是一件好事。我就坐在那里思考了4个小时,与此同时,各种细节从我脑海里冒了出来,而这个黑头发、戴眼镜、不知道自己是一个巫师的瘦小男孩,也变得越来越真实。

(摘自重庆大学出版社《成为作家:来自伟大作家的随想与建议》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