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叶公超和钱锺书先生讲课

1939年1月4日,我们在昆华农校西楼二层的小教室里,等南开大学教授柳无忌来上“大一英文”。

我坐在第一排靠窗的扶手椅上,右边坐的一个同学眉清目秀,脸颊白里透红,眉宇之间流露出一股英气,眼睛里时时闪烁出锋芒。他穿的黑色学生装显得太紧,因为他的身体正在发育,他的智力又太发达,仿佛要冲破衣服的束缚;他穿的大头皮鞋显得太松,似乎预示着他的前程远大,脚下要走的路还很长。

一问姓名,才知道他叫杨振宁,刚十六岁,比我还小一岁呢。十八年后,他得了诺贝尔物理学奖,是我国得奖的第一人。

老师来了。他穿一件灰色大衣,里面是一套灰色西服,再里面是一件灰色夹克,脖子上还围了一条灰色围巾,仿佛是把灰蒙蒙的北国风光带到四季如春的昆明来了。

他一进来,就问我们上什么课?我要在杨振宁面前露一手,抢先用英语回答,老师也用英语说:他是代柳无忌教授来上课的。

后来才知道他是联大外文系主任叶公超教授。早在美国求学时代,他已经出版了一本英文诗集,得到美国诗人弗罗斯特赏识。

后来他去英国剑桥大学深造,又和英国诗人艾略特时相过从,是第一个把艾略特介绍到中国来的学者。

“大一英文”都用清华编的《英文读本》,前几课多是英美作家谈中国的文章,如毛姆的《苦工》、赛珍珠的《荒凉的春天》、兰姆的《论烤猪》、林语堂的《生活的艺术》等。

叶先生讲课时说中文多,说英文少;问得多,讲得少;从不表扬,时常批评;但讲起词汇的用法来,却很精彩。记得他讲《苦工》时,碰到“补丁”一词,他讲得很生动,仿佛要用一个“补丁”来弥补没有讲过的其他词汇的损失。

2月8日他讲《生活的目的》时,先要学生朗读课文。学生才念一句,他能说出学生是哪省人;学生念得太慢,他就冷嘲热讽,叫人哭笑不得。

我在别人念时没听,只顾准备下面一段,所以我念得非常流利,满以为不会挨骂了。不料他却问我:“你读得这么快干什么?你说生活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生活的目的在上一段,我没有听,自然也答不出。他就批评我只重形式,不重内容。这对我是一个很好的教训。

他对别人要求很严,考试要求很高,分数给得很紧:一小时考五十个词汇,造五个句子,答五个问题,还要写一篇英文短文。杨振宁考第一,才得80分;我考第二,只得79分。而杨振宁物理考100分,微积分99分,是全校成绩最好的学生。

叶公超先生只教了一个学期“大一英文”,第二学期我们这个组解散,学生分到其他各组去。杨振宁分到陈福田教授那组,我分到钱锺书教授这组。

钱锺书先生教我时才二十八岁。他讲课时,低头看书比抬头看学生的时候多;他双手常常支撑在讲桌上,左腿直立,右腿稍弯,两脚交叉,右脚尖顶着地。

他和叶先生不同,讲课只说英语,不说汉语;只讲书,不提问;虽不表扬,也不批评;脸上时常露出微笑,学生听讲没有压力,不必提心吊胆,唯恐冷不防地挨上程咬金三斧头。

1939年3月31日,钱先生给我们上第一课。他用一口牛津英语对我们讲英国音和美国音的不同,要我们学标准的伦敦语音。

他给我的第一个印象是:讲课言简意赅,深入浅出,妙语如珠。如他解释怀疑主义时说:一切都是问号,没有句点。

不过,钱先生给我们印象最深的是“语不惊人死不休”,他上课时常常讲很多警句。总而言之,他让人觉得他什么都知道,有些高不可攀。

一次,他给我们讲爱伦·坡的作品《一个凶手的自白》,其中有这么一句“My mind to do sth”。某位同学问:这个句子怎么没有动词?

钱先生答:名词后面省略了动词(be),原句本应作“My mind was to do sth”。后来我们一查原书,原来是名词前面漏了一个动词,原句是“I made my mind to do sth”。

当然,钱先生的解释也通,但毕竟不及原作来得圆融。钱先生肯定读过爱伦·坡的作品,但也做不到句句都过目不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