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天,英国的报纸上出现了一则“征婚启事”,上面写着:“本人年轻有为,身强体壮,无不良嗜好, 财产数千万,豪宅十几栋,诚心诚意征求像毛姆小说笔下的女主角一样的女孩,希望能在以结婚为前提的条件之下,交往。 ”
意思就是……有钱人想找个结婚对象,而这个结婚对象要像毛姆小说笔下的女主角一样。
这一则征婚的广告引起了大家的好奇,女人想知道年轻富翁喜欢什么样的女孩,自己有没有机会; 至于男人则出于妒忌或八卦,也想知道什么样的女孩吸引富翁。
于是呢,大家一窝蜂地去找毛姆的小说来看,当时的毛姆还是个默默无闻的小作家。
哇,原来富翁喜欢的女孩是这副模样啊, 嗯,长相、穿着、打扮、嗜好、性格都还不错, 这个富翁果然有品位,懂得从书里面寻找结婚的目标。
结果呢?年轻富翁有没有找到心目中适合交往、结婚的女孩?
答案是:没有,反倒是原本默默无闻的小说家毛姆,他的小说因此大卖,他从此成了畅销作家。
你猜到了吗?
这其实是一则“挂征婚实卖书”的广告。
当年毛姆的小说出版后,销量不佳,出版社怎么用力推销都没有用。
最后,毛姆突发奇想, 花光了所有的积蓄,在报纸上买了一版广告。 然而奇妙的是……广告的内容不是书有多好看,你一定要买,而是刚才我提到的那一则“征婚启事”——富翁想找个像毛姆小说笔下的女主角的女孩结婚。
也就是说,它表面上是“征婚启事”,然而实际上是“推销书的广告”。
利用创意营销,毛姆让自己的小说销量翻了个大盘,当场翻身。毛姆从此展开了写作的旅程,而且这一写就写了七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