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代表我过去生活中的隐秘一章。当高傲的爷爷顺从做搬运工的命运,当他为前来求教诗词的人答疑解惑,酒就是化解他身份悖论的巫师。每天他从担黄沙的白日征途归来,不管多么累,第一件事是洗澡,之后让中式对襟长衫,回到他身上。他知道奶奶已在餐桌上摆好了小酒盅,哪怕是在家里,哪怕他刚从一场灾难中归来——从跳板跌入江水——他也从不打破铁律,就像从前去别人家赴宴那样,必须穿戴得体面干净。我每天在桌子对面看着他落座,他的郑重其事让我觉得,像极了奶奶拜佛的仪式。他的面前并没有像样的下酒菜,肉丁雪里蕻或炒蚕蛹,就是他最满意的菜了。多数时候,只有萝卜干、蔬菜,充作下酒菜。我知道他一喝酒,就从搬运工变成了历史教师,酒让舌头挽着历史,来到那已破败的小屋。平时他沉默寡言,可是一小盅劣质的烧酒,就能让他滔滔不绝,让历史在我面前历历在目。他颇以楚人自豪,喝得满脸通红,眼神迷离时,常会讲些楚国的事。记得有一回他讲起项羽,当说到项羽在乌江自刎,几乎泣不成声。我从未见他为自己的命运落过泪,他寥寥的几次落泪,都是为历史人物,都是酒帮他把隐秘情感的门扉,突然在我面前敞开。多年后我才意识到,他文弱书生的体内,原来一直藏着豪迈的英雄情结。这也解释了他为何看李白、苏轼的诗,觉得哪里都比杜甫强,毕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的侠客气概,可与项羽自刎列为一类,哪怕爷爷自己的境遇和气质,倒更接近杜甫。通常,借着酒足饭饱的微醺,他是要吟唱诗歌的。我那时费尽脑筋也没想通,他酒气熏天吟唱的古调,究竟有什么好听的?直到后来我也成了所谓的诗人,夜间静听内心声音的时候,那抑扬顿挫的古调,就像夜游的古代诗人,穿越时空,跑来检查我的新诗音调,面对古调吟唱的优雅,我再也无法保持镇定。我小时差不多拒绝了所有爷爷想教我研习的古典文化:书法、四书五经、唐宋诗词、史记、资治通鉴……却没想到,那灌注了酒气的历史和诗歌,悄悄入耳生根,让我“天然”地喜欢李白、苏轼,“天然”地像爷爷那样,把英雄情结暗暗压成内心深处的琥珀。不能说我后来写诗,不是爷爷日日酒课造成的结果,酒让他的舌头,帮我摆脱了大人的刻板说教……
我相信,爷爷的酒课也对父亲产生过影响。据说父亲初中时,爷爷就让他尝酒。这一尝,可不得了,让父亲的酒瘾和英雄情结,破土而出。
20世纪50年代大炼钢铁时,他不顾朋友的劝阻,原本要两人抬的钢坯重担一头,他偏一人扛起。那天他喝了烈酒,扛着钢坯担子,健步如飞。事后背痛,去医院拍片,发现一节脊椎骨,足足压矮了一公分。后来,他有次探亲回乡,也把X光片带在身边。他让亲朋好友观看胶片上的脊椎轮廓时,让人觉得仿佛那不是他的骨头,遭受痛苦的仿佛不是他,讲解时他得意洋洋,把脊椎压矮一公分,视为自己的荣耀。这小有实践的英雄情结,也孕育出跟爷爷很不一样的喝酒情态,父亲几乎每喝必醉,醉态会持续一夜,每次被人抬回家,会嚎啕大哭。小时,我最怕他的哭,从没见过大男人这般哭过,哭得我特别难为情,生怕被同学撞见。现在知道,他那时的心里装满了憋屈,酒帮他造了一个泄洪阀,让他把难受一泄了之。抛开他每醉必哭的时刻,他平时给人的印象,是十分乐观的,甚至正常到过于保守,不能不说,这同样也是酒的功劳。爷爷总算等到机会,也让我尝酒。我十六岁考上大学时,爷爷为我饯行,他怂恿我第一次喝了酒。大概觉得年轻人紧跟时尚,他让我尝了当时时髦的啤酒。这第一尝,决定了我后来的喝酒风格——只喝啤酒。大概父亲的哭,过于让我担惊受怕,成了我心里过不去的一道坎,我就不轻易让自己醉到失态。记得惟一一次喝酒“失态”,发生在大学毕业前的湖北同乡聚会上。区区两瓶啤酒,就让我飘然欲仙,像孩子做错了事,脸涨得通红。那天,酒向我奉献了奇观:我伸向菜盘的两根筷子,分岔成了四根,我该动用哪两根夹菜呢?酒毕来到十字路口,眼前的四条路分岔成了八条,哪条该是回去的路呢?那是一个有趣的暗示,暗示酒可以改变我眼中的生活。大概还是父亲的哭,让我更倾心爷爷喝酒的克制风格。如果不借助酒来挣脱生活法则,那么后来我以诗代酒,就是在审美上改变眼中生活的一种努力。
说来也怪,我一直担心的哭,从来没有发生在朋友身上,让我感到,酒对不同人的激发,各不相同。记得有一次,傅元峰、安雅、我难得意见一致,都想喝欧洲啤酒,见多识广的马铃薯兄弟,把我们领到南师大附近的小巷。酒吧门面不大,顾客只能坐在外面,却整整齐齐摆着上百种欧洲啤酒。我那时酷爱德国黑啤和黄啤,就点了巴伐州的黑啤和黄啤,四人挤在路边小桌喝起来。我完全忘了那晚都聊了什么,却记得元峰酒后的有趣反应。他已醉眼朦胧,身子始终站不稳,我和马铃薯兄弟打算打车送他回家,他却惦记着骑来的自行车,执意要骑回去。双方争执不下时,马铃薯兄弟提出一个解决方案:如果他能骑车沿巷路顺利下到坡底,我们就不管他。他摇摇晃晃爬上车,没想到一上车竟稳如泰山,他一路冲到坡底,向左边的路一拐,就不见了。我愣了半晌,才回过神与马铃薯兄弟商量,是否应该追上去。马铃薯兄弟以他颇多的酒后见识,认定元峰不会有事,我们才散去。数日后再次见到元峰,问他路上骑车的情况,他完全没有记忆,他只记得回家倒在床上的那一刻。元峰醉酒的故事不少,却有一个神奇,他总能让自己到家后,再不省人事……
2007年春天,加拿大汉学家石峻山要回国,临别前的一聚,他提出想去马台街的夜市。那晚一行四人就坐在路边摊,一直喝到凌晨四点夜市打烊。一听听的青岛啤酒,激发出了一场对阿赫玛托娃的拜神仪式,四人都认定她是超越国家和时代的诗神。石峻山和安雅还乘着酒兴,用俄语朗诵了她的长短诗,让我第一次意识到,俄语乐感是如何参与了现代诗的建设。那是我戒酒前最后一次“任性”喝酒,哪怕路边摊到处是垃圾,石峻山和我仍认定,到露天并不干净的夜市喝酒,是中国当代市井生活中最具魅力的事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