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后所得

赵仕进,老贪官了,宦海航行二十年,经风见浪,更善迎风破浪。至今,仍“船体”无恙,且官途如其名,已迁至一市之副市长了。

二十年来,虽屡贪屡升,屡升屡贪,但今年,赵副市长却“贪途”遇险,差点翻船。年初,一老板拐弯抹角硬是送来五万━━说硬是,乃此人尚未被赵副市长纳入圈子,没进入圈子的,赵副市长一般是不会收的。即便收了,也留有后手,此款便被他及时捐了出去,并留有收据。

半年之后,东窗事发,此老板竟很不要脸地(因赵副市长是真不想收的)将他供了出来。赵副市长虽拿出收据,幸运过关,但心有余悸。

自此以后,赵副市长即便收圈内人的好处,也留有一手:每隔一段时间,便集中将所收钱款的一部分打入“廉政账户”并保留证据。

春去秋来,年节又近,某夜,一圈内人来府上“进香”,临走之际,话中有话:“赵市长,您放心,善后工作我已经帮您做好了!”

人走之后,发来短信:

“我已另外代您捐了10万元到‘廉政账户’,收据在信封内,请查收。”

渐渐地,小范围内,大伙也都隐约知道赵副市长的底牌了:给老赵送钱,一定要是“捐后所得”才行!

赵副市长笑了。这样,范围之外的人,也可以酌情收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