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千年来,人们围绕着垃圾处理,发生了诸多故事。回首几千年的历史,或许在了解这些故事的同时,也能为当今人们正确处理垃圾,甚至改变不良的生活习惯提供借鉴。
隋代时,长安城逐渐呈现出国际性大都市的气象,在隋文帝开皇之治时,长安城里住着数十万人。如此众多的人口生活在城里,每天必然会产生很多生活垃圾和人畜代谢物。
史料记载,不少老百姓把生活垃圾全部倾倒在门口,日积月累,部分街道比两边房屋高一丈多;有的老百姓挖掘大土坑掩埋垃圾,任由它们壅滞地下,腐烂分解,结果产生大量硝酸盐之类的毒素,溶于水并下渗,导致地下水中的硝态氮含量上升,地下水由此变得咸苦,不可饮用。据《隋书·庾季才传》记载:长安城“汉营此城,经今将八百岁,水皆咸卤,不甚宜人”。
为了摆脱已污染的水源区,开皇二年(582年),隋文帝杨坚在汉长安城东南部龙首原的南坡(在今西安城及城东、城南、城西一带),花了9个月时间,新建了大兴城(隋文帝在北周时被封为大兴公)。同时,挖掘龙首渠、永安渠、清明渠,并引浐水、皂水、潏水入城,以解决城区用水问题。
尽管城市里大多数人受困于垃圾之苦,但还是有极少数人,在成堆的垃圾中发现了无限商机。其中唐代的罗会、裴明礼和窦乂(yì)等人就是通过垃圾而致富的代表。
据唐代张鷟(zhuó)《朝野佥载》记载,生活于唐初的罗会,通过收集长安城里人畜的粪便,向郊外农民出售而发家致富。
另外一位靠垃圾致富的就是《太平广记》里记载的裴明礼。裴明礼,河东(今山西)人,活动于唐太宗年间,其做生意的诀窍是“收人间所弃物,积而鬻之”,换言之,他就是通过低价收来垃圾后,进行分类整理,卖给百姓,几年之后,便拥有万贯家财。
裴明礼的这个做法,很多年后给另一个长安大商人以启发。这人就是窦乂。窦乂13岁那年,亲戚张敬立从安州(今河北安新县)卸任回到长安,带给甥侄十几双丝面布鞋作为礼物,窦乂得到的是一双太大而无法穿的鞋。他并未沮丧,拜谢张敬立之后,拿到长安西市卖了500文钱。
五月的长安城,榆钱黄熟,满城飞落,成为垃圾。窦乂用这500文钱到铁匠铺买了两把铁锸,扫聚了一斛榆钱种子,然后来到伯父管理的祠堂内,在祠堂后院的荒地上用铁锸开荒,并整理了四五十条土垄。他将这些榆钱种子种在土垄上,后来长出不少榆树苗。第二年秋天,他砍下部分榆树,把榆树枝挑到柴火市场去卖。此后连续几年,都卖树枝。第五年,他砍下较粗的榆树,卖给别人做屋椽、造车,大赚了一笔。
最令人津津乐道的是“窦乂买坑”的故事。据记载,长安西市坪行南边,有十余亩地势低洼的土地,这里是酒楼饭馆污水汇聚之所,窦乂用很低的价格把它买下来。他在该地中间竖一根木杆,其上挂了一面旗幡,其周边设立六七个小摊位,用来做煎饼、小团子等吃食。他招募孩子们来这里投掷瓦砾,凡是打中旗幡的,便奖励煎饼、团子。不到一个月,长安城内的儿童争相而来,投掷的瓦砾填满了这块低洼地。窦乂便在这十余亩土地上建造了二十多间店铺,因为周边都是酒楼饭馆,店面全部租赁出去了。这个地方后来得名“窦家店”,成了繁华市区。
曾在中国生活数十年的传教士曾德昭记载,明朝的城市和乡村间,已经形成了完备的产业链,不但耕作所需要的各种粪便,有专门的人员从城市里回收,然后运载到乡村里出售,甚至各种城市生活垃圾都有专门人员回收,哪怕“扔到街上的破布”,都会被迅速回收。
1906年5月至8月,日本人德富苏峰来中国游历了78天,其间他到过苏州、杭州。回国后,他写了一本书——《七十八日游记》,他在书中说当时的杭州城居民:“把街头当成垃圾场,似乎成了人们的一种习惯,甚至并不在乎自家门前的垃圾会堆积如山。”
鉴于此,苏杭商会开始进行社会自治,以解决公共卫生问题。两地的一些街道纷纷成立了自治团体——市民公社。公社接受苏州商会的领导,受其保护,活动经费则自行筹措解决。1909年,苏州观前大街市民公社制订了章程,其中有“卫生方面清洁街道、通沟”的条款。其他街道的市民公社所订立的章程也有类似条款,经过多方面的努力,最终两个城市的卫生状况得以改善。
同样是清末,北京城的卫生状况也有了改观。其中一个明显变化是,北京城的各条街道开始大量修建厕所,并对随意便溺的现象加强了管制。而且,当时也设置了专门的车辆和人员回收粪便,他们当时以摇铃为号,提醒老百姓。《京华百二竹枝词》曾记载:“粪盈墙侧土盈街,当日难将两眼开。厕所已修容便溺,摇铃又见秽车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