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即使不叫玫瑰

黄庭坚对自己早先的字不满意,他说:“余书姿媚而乏老气,自不足学,学者辄萎弱不能立笔。虽然,笔墨各系其人工拙,要须其韵胜耳。病在此处,笔墨虽工,终不近也。”笔墨“工”,很多人以为是了不起的本事,一些作家的文章就仅仅以此立足。其实,那些甚为雕琢,每句话都要绕个弯子,讲个浅显的道理必用一个看似玄妙的比喻,满地夕阳芳草,遍园月色紫藤的美文,望最好的方面说,不过小巧而已,连“姿媚”都谈不上。玩玉不妨欣赏“俏色”和“巧雕”,文章有更高的境界。雕琢取巧,与黄庭坚所说的韵胜,“不复玩思于笔墨”,相差何可以道里计。

我对书法是门外汉,然而黄庭坚很早之前就打动我的,却是他的一幅字,松风阁诗帖。此帖为台北故宫博物院珍藏,二十多年前,台北故宫精选出部分藏品,在纽约大都会博物馆举办“中华瑰宝”特展,因此有幸亲见千年前的大师手笔。当时站在玻璃展柜前,看着一个个拳头大的字迹就在触手可及之处,驻足良久,胸中暖流涌起,双眼竟要湿润起来。诗歌和野史笔记中的黄庭坚,就在那一瞬间,变成了一个有血有肉的形象。

我后来总忍不住把心目中的山谷道人,比作金庸小说《笑傲江湖》中的衡山派掌门莫大先生。莫大在出现在江湖豪士面前,不过一个其貌不扬的落魄老者,一把二胡不离身,拉出的曲调,酸苦悲凉,令人不忍卒听。但每到关键时候,诛杀奸邪,救助无辜,一招毙敌,如神龙见首不见尾,眼睛里精光闪动,猥琐一变而为神一般的凌厉庄严。

当然黄庭坚并不是这样的人,他从不悲苦,更不软弱,始终是倔强高傲的,像一棵皮如龙鳞的老松树,像一块崖头逆风的石头。但我这么想象他,是为了像令狐冲感受对莫大先生的崇敬一样,通过富于戏剧性的反差,加强这种崇敬和崇敬带来的快意。

年轻时候酷爱唐诗,中年以来,宋诗渐渐读出味道。宋诗存世量大,说喜欢,寻常名篇之外,认真读过的不过三几家,王安石苏轼,黄庭坚,如此而已,其中黄诗还要打些折扣:读得最晚,理解不深,匆匆一过罢了。

读唐诗,从一开始崇拜李白,迷恋李贺,到抱着玉溪生诗集不撒手,再到终于领略了白居易的好处,最后由韩愈而归结到杜甫。杜甫和韩愈的方向,自然而然地指向宋诗,但并非春雨遍洒千岩万壑,而是秋阳在高峻雄壮的几处峰头上的辉煌闪耀,从王苏到黄庭坚为首的江西派,包括最出类拔萃的陈师道和陈与义,直至南宋的范成大、杨万里陆游

为了多了解江西派,我甚至去作吃力不讨好的事:学写七律。忽忽十余年,东鳞西爪,虽然不免画虎之讥,却也自得其乐。更重要的是,对黄诗确实有了更深的认识——当然是和过去的自己比,和专家是比不了的。陆游说“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一点也不错。黄庭坚的《和答钱穆父咏猩猩毛笔》:“爱酒醉魂在,能言机事疏。平生几两屐,身后五车书。物色看王会,勋劳在石渠。拔毛能济世,端为谢杨朱。”上学时被教导说,是形式主义。现在却是非常喜爱的诗。“形式主义”就不能感动人吗?即使没有很深的寄托,还有那份机智,不是不学无术者能装得出来的。陈师道的那首《寄侍读苏尚书》,用了那么多典故,说得那么委婉,然而真情毕现,每读都替受赠的苏东坡觉得感动:

六月西湖早得秋,二年归思与迟留。一时宾客馀枚叟,在处儿童说细侯。经国向来须老手,有怀何必到壶头。遥知丹地开黄卷,解记清波没白鸥。

作为作者,谁都希望作品广为流布,为世人喜爱。作者感激读者,在作品中是倾注了无限善意的。应该说,很少有作者专为自己写作,或者决意藏之名山,留等千秋万代之后。但是,好的作者毕竟有底线,不为阿谀逢迎而作。退一步讲,不为讨好他人而作。讨好权贵最不应当虽然事实上最普遍,讨好读者可以理解,但最好不要。苏轼并未为取媚于任何人而写作,作品照样风行一时,可见天道并非永远不公。黄庭坚的书法,最终也并没有湮没在时光里,每一件传世墨迹,都成了文化史上的至宝。

关于黄庭坚的字,同时代人惠洪的《冷斋夜话》有个很有意思的传说。一个叫王荣老的人,在观州做官,罢官后渡观江,一连七日大风,不能得渡。当地人告诉他,你的船上肯定藏有奇珍异宝,观江的江神很灵,你把宝贝献出来,就能过江了。王荣老先献出黄麈尾,又拿出端石研,珍宝献了三件,还是巨浪滔天。夜里他翻来覆去地想,我还有一幅黄庭坚的草书,写唐朝韦应物的诗:“为怜幽草涧边行,上有黄鹂绕树鸣,春潮带雨晚来急,野渡无人舟自横。”取出来看,字迹龙飞凤舞,看得人恍恍惚惚。王荣老自念:‘我都不认识,鬼能认识?“就以这幅字献祭。结果,”香火未收,天水相照,如两镜对展,南风徐来,帆一饷而济。“

做了江神的这个鬼,爱黄字到这种程度,也算泉下知音了。

伟大的作品终归是伟大的,正如莎士比亚所说,玫瑰即使不叫玫瑰,依然芳香如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