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晚上,老聂给我打电话,说有人要跟我通话。我正纳闷,电话那头传来熟悉的声音,原来是朋友小黄。小黄年纪不小,只是相对老聂差了一辈。我问小黄:“怎么了?”小黄说:“你这家伙儿,我和老聂在一起,就想起了你……”
几年前,老聂、小黄和我在同一个单位任职,后来先后辞职。如今,三人三地,我们的微信群“花间三壶酒”也不再活跃。我们三个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聚在一起了。那晚,他俩见面,少不了酒,也少不了说起我。
在我的印象中,还有一次这种被人想起的经历。同样是在夜里,强子给我打电话,说他在长沙出差,遇到我的老乡小曹。两人谈起了在中山的日子,强子说:“那么多人里,我俩就想起了你……”
过去的二十多年,我走过许多地方,换了好些工作,每到一个地方,总会认识一些人,深交几个人。比如,老聂就是一个关心我的、庇护我的长辈;比如,小黄就是一起加班却毫无怨言的兄弟;比如,强子就是我的搭档,他负责摄影,我负责撰稿……然而,时过境迁,许多曾经认识的人连姓氏都记不起来了,不少曾经深交的人也很少见面,甚至失去联系。正如歌词里写的:“多少人曾在你生命中来了又还……”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从前聚,眼前散;此时合,彼时分。聚聚散散,分分合合,只不过换了时间,换了地点,也换了人。所谓的不变、长久、永恒种种,与其说是誓言,不如说是谎言,但骗不了自己,也骗不了别人。
不过,能够被人想起终归是一种幸福。你想,浩浩世界,茫茫人海,不正是因为有了离散、分别,才有了“被人想起”这样一种特别的幸福吗?人家想起了你,还告诉了你,这是多么珍贵的人缘!
想起了你,告诉了你,那是的的确确“想起了你”;想起了你,没告诉你,也可能是确确实实“想起了你”。多年前,我开始写日记,这个习惯始终坚持着。日记记述着有时因为买了一本书,想起了从前的谁谁谁;有时因为听了一首歌,想起了从前的谁谁谁;有时因为看了一段话,想起了从前的谁谁谁;有时甚至因为一个破旧的信封、一张发黄的纸条、一支废弃的钢笔,也会想起从前的谁谁谁。无一例外,只是想起了人家,但没有告诉人家。而那个人,是实实在在与我有过交集的。
我不由想起网上的一句话:“朋友圈里一千个好友,八百个是‘僵尸。”显然,你或者我,可能就是别人朋友圈里八百个“僵尸”中的一个;我们“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那个人也可能是我们朋友圈里八百个“僵尸”之一。既然是“僵尸”,“保留”还是“删除”是个问题。其实,你不需要纠结这个问题,有纠结的时间,倒不如清理手机里那些照片或视频,让剩余空间多一点。要知道,能进朋友圈,那一定是有交集的。而那些跟你有交集的,是偶尔想起你的人,抑或是你偶尔想起的人。
无论如何,被人想起说明了“我”的存在、“我”的重要。陌生人之间尚且“相逢一笑是前缘”,何况我们还与人家有交集呢?
最后想说的是,不管是我想起了你,还是你想起了我,都是一种缘分——即使有一天,你没有了我的任何消息,你也不要担心,我会好好的;即使有一天,我失去了你的所有消息,我也不会伤心,愿你好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