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时我极爱读书,却对写读书笔记深恶痛绝。前几日,我无意地看到了自己高中时期的读书笔记。我高中的一位老师说:“读书要留痕迹,读完书,要让人能看出来这本书被读过了。”换而言之,老师是让我们直接在书上写笔记。
可我对书有很深的癖好,一本书买回来,要先擦桌、洗手,然后才翻看,生怕书页被污损。好巧不巧,老师指定的书单里,那本汪曾祺的《人间草木》是我新买的精装书,从插图到文字都让我爱不释手,翻来覆去读了又读,怎么也舍不得在上面写字。
于是,我去找老师求情。我说:“我实在喜欢这本书,不愿在上面留下痕迹,能否将读书笔记写在另外的本子或者便利贴上。”
可惜,这折中的方法被拒绝了。老师说:“写在书上才能长久地留下印记,以后每次打开都能看到,方便萌生新的感悟。”
我觉得老师说的有道理,或许我应该尝试一种新的读书方式,于是硬着头皮,将《人间草木》这本精装书从头到尾写满了,想着或许在未来的某一天,再次打开这本书,我也会颇有感慨吧。
如今已经过去四年了,大概算得上是“未来的某一天”了,我从书架上取出那本《人间草木》,小心翼翼地翻读。我默默在心里祈祷“会有惊喜吧”。但说实话,我唯一的感慨只有“好多批注啊”。因为喜爱这本书,所以我努力把字写得很工整,但是再工整也没用,那密密麻麻的字迹像一群蚂蚁,啃得我心口难受。那时那么用心写的东西,再读只觉得像答题一般。
不是说老师教我的方法不好,而是这方法不适合我。对我来说,一本干净的书才能“时读时新”。
如今,我依旧极爱读书,却热衷写读书笔记。一本书拿到手,先痛痛快快地读一两遍,然后在自己喜欢的环境下,再通读一遍,边读边把有感觉的句子摘抄下来。
我这里说的“有感觉的句子”其实很微妙,这段文字或许是我读来欢喜,或许是我心存疑虑,又或许是瞬间的心动……无所谓,重点是我想把它摘抄下来。
而这样写读书笔记,绝不会写完就置之脑后,因为都是自己一遍遍精读后留下的文字,就算随手放在桌子上,某一天你忽然注意到它,也一定会惊喜无比——我曾写过读书笔记呢。
只要拾起来读,便觉津津有味,因为一字一句都是自己“有感觉”的文字。读来若有所感悟或灵光乍现,那就放一支铅笔在旁,若是有疑问,就写下自己的问题或是索性只圈出疑问之处,标一个问号。
初二时,我初读熊培云的《自由在高处》,高一时再读,我便将其中颇有感触的句子记录下了,大一时又重新誊抄到现在的笔记本中。如今,我再翻开曾经摘录下的文字,依旧颇有感慨,尤其是看到文字旁用铅笔轻轻标注的疑惑,有时忍俊不禁:当年自己竟对这样的问题充满疑问,有时则要再思量,重新解答。
大一时读饶平如的《我俩的故事:平如美棠》,大概是我生而至今读过的最让我为爱情动容的文字。那段时间,我对这本书爱不释手,走在哪里都要带着,一遍又一遍地看喜爱的片段,眼泪也一次又一次地流。这本书也是我大学重新拾起纸笔写读书笔记的开端。
好像对我来说,这才是读书笔记带给我的意义。我一次次翻看,又一次次回到书中的情节,感受作者的沉思,然后回忆起自己的感受,情至深处,我还要再翻开书重读一回。
你看,在这整个过程中写下的每一个字,我完完全全在享受,没有一丝丝负担。因为反反复复地读这些令我着迷的句子,它们已经在潜移默化地改变我,我不必刻意模仿就能写出一些带有它们味道的文字,像,也不像,因为它们不是同一人所写,我所留下的、所吸纳的,是这些作者统一的令我着迷的地方。
高中被老师催着读《蒋勋说宋词》时,我只觉索然无味,昏昏欲睡,但大学时捧起重读,却恍如身临其境,为作者的文笔所倾倒。只读了四五天,不知不觉间,我那时写出来的文字也有了些词的韵味。
虽不精,也不堪细读,但我将这种变化称为“神奇”。
不过,纵是阐述了这么多我对读书笔记的看法,我依旧要承认,对大部分时间紧张的高中生来说,那种循规蹈矩的记录与背诵可能才是最快捷的方法。
写这篇文章,并不是为了论证写读书笔记方法的好坏。道路万千条,你要选择适合自己的那条。我们总会遇到与自己相契合的灵魂,读书笔记上那些令你“有感觉”的文字便是灵魂的相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