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安乐死”成为生意(2)

同样也是去年,已经86岁高龄的法国演员阿兰·德龙被误传想要接受安乐死,他居住在瑞士的事实更被媒体解读为“坚定了安乐死的信心”。

瑞士在1937年通过刑法第115条,让安乐死合法化。刑法第115条规定,协助自杀只有在动机是为自身利益的条件下,方才被认定为犯罪。但协助方式局限于被动而非主动,也就是说,只能透过去除病人的维生系统或让病人停止服药等方式,而不能透过注射的方式实施安乐死。另外,该法条也限定安乐死须由医师以外的人士执行。

对于外国人来说,在瑞士申请安乐死并不容易,需要经过冗长的手续和评估。

申请者首先要注册缴费成为安乐死组织的会员,递交个人的详细资料,包括生平简介、申请书、疾病问题等,还要解释为什么想结束生命。在负责处理的组织审核通过后,还有专业医生诊断,确认申请者是否合乎安乐死的标准。

经过评估,只有像生重病造成生活起居有困难的残疾人士,或是长期受病痛折磨的病患,才有资格执行安乐死的程序。安乐死组织必须确认,申请者是在判断力正常的情况下,经过深思熟虑做出的决定,而非只是一时兴起。

整个繁琐冗长流程的每一个环节都是必要的,稍有遗漏,协助自杀的人就可能面临牢狱之灾。2016年,安乐死组织“生命周期”的会长普莱西希在未获得专家意见的情况下,帮助一名精神病患者结束生命,他因此被以谋杀和违反《治安产品法案》的罪名起诉。2021年,她在二审中被部分宣告无罪。普莱西希和总检察院都提出上诉。案件直到目前都悬而未决。

尽管瑞士制订的安乐死规定严格而繁琐,瑞士医学协会(FMH)在2022年进一步明确了《协助自杀条例》,不再允许为健康的民众提供协助自杀。虽然这个条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违反该条例的医师会被瑞士医学协会处罚,甚至有可能被吊销行医执照。

安乐死成了摇钱树

20世纪末,瑞士成立了一批安乐死组织,包括“尊严”“解脱”“精神永生”“前度国际”“生命周期”这五家。“尊严”和“解脱”是最大的两家。“解脱”只服务瑞士本国国民,而“尊严”“生命周期”“前度国际”则服务外国人士。中国台湾电视公司前主持人傅达仁,晚年不堪胰腺癌折磨,于是向“尊严”组织寻求帮助,他是首个以这种方式结束自己生命的华人。

2019年2月,傅达仁的家人公布了他于2018年6月在瑞士实施安乐死的纪录片。在纪录片中,安乐死组织准备了两杯药,一杯是止吐剂,另一杯是毒药。申请者需要先喝下止吐剂,防止喝下毒药吐出来,同时也可以让申请者再次确认安乐死意愿,因为喝下止吐剂后还是可以返回。

傅达仁在家人的环绕下将毒药一饮而尽,随后在儿子的怀里睡去,逐渐失去呼吸心跳。儿子傅俊豪回忆说:“那一刻,很平静,平静得就像父亲只是睡着,大家都没有意识到他真的走了,也是这一刻,我们真正释怀,觉得这是对父亲最好的方式。”

傅达仁的纪录片和他儿子的讲述描绘了一个理想圆满的安乐死图景。但这个理想图景背后却是令一般人望而却步的巨额花销:为了这次安乐死,傅达仁花光了毕生积蓄300万新台币(约60多万元人民币)——这还不是最高的费用。

实际上,申请赴瑞士安乐死在各个方面都需要花钱。安乐死组织高昂的会费就吓跑了许多人。“尊严”组织每年会向会员收取80瑞郎(约550元人民币)最低年费,“解脱”的年费则是45瑞郎(约300元人民币)。协助安乐死的收费一般会按照整个过程消耗的时间和劳力计算。

总部位于英国的“死亡尊严运动”组织于2022年估计,在瑞士,每个接受协助自杀的人的成本在6500英镑(约5.6万元人民币)到15000英镑(约13万元人民币)之间,平均成本为10000英镑(约8.7万元人民币)。

不过,安乐死组织在收费上还是存在一些弹性。组织会酌情免除一些经济条件欠佳的会员的费用,让经济条件好的成员多提供一点费用,尽量使运作模式显得更加“人道”。一位来自德国的富翁就曾被收取20多万美元。安乐死组织不透明的财务和收取费用的方式也引来不少非议。这更加深了人们对瑞士作为“死亡旅游胜地”的刻板印象。

尽管安乐死的初衷是确立无药可医的病人选择死亡的权利,但这项权利在瑞士已经成为了一门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