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书

买书多,丢书亦不少。看书有个习惯,喜欢用笔画下重点,因此不适合到图书馆借。加上其实每本书都得花上一个星期读完,它要是不值得留的话,那根本不该花时间开始读。

加上工作需要,经常翻阅资料,因此总爱把书留在身边。讨厌朋友跟我借,要是你不见了,再买给我也没意义,因为已失去了我花上时间去整理画下的重点。

曾到印章店做了一个大印,盖在每本书的扉页上,内容为:“警告:此乃彭浩翔用其血汗金钱所购回来之书,切勿企图或意图据为己有。务请尽速亲自物归原主。如有拾遗不报、借书不还者,定必惨遭诅咒天谴,并势必株连九族。因此特警告阁下,即使不顾自身安危,亦宜考虑家人幸福,凡事三思,迅速归还,可保平安,谨此。”最后发现,诅咒比好言相劝还是来得有效。

最讨厌朋友搬家,说有堆书想丢弃,叫你上去拣。谁知上去一看,有一半也是你借给他的。

近年经常整理自己的藏书,想到一个重点,就是该把暂时不看的书丢弃。丢它,不是它没价值,只是从经济学上来说,那本书你十年内都没有机会看的话,只要它非绝版,那不如先把它丢了,到你想看的时候,再将之买回来。因为用一个位置收藏这本书十年,那个位置面积的十年租金,其实远超过重买这书的书价。在此逻辑下,我丢了不少未看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