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看到一个短视频,有个女孩用英文朗读的英国诗人兰德的诗《生与死》,我不由得轻轻跟读起来。这首诗被杨绛先生翻译成中文是这样的:“我和谁都不争,和谁争我都不屑;我热爱大自然,其次就是艺术;我双手烤着生活之火取暖。火萎了,我也准备走了。”
记得很多年前,我第一次读到这首诗,包括它的英文版,当时我瞬间就被打动了。我心中的一个梦想,仿佛感知到春风的温度,突然间就种子一般破土而出——我将来也要成为翻译家。那个年代,人们的理想总是与成名成家联系起来,比如科学家、音乐家之类的,用来写作文时应付老师的。可我的梦想不是应付老师,完全是从心底生发出来的。
当时我的英语成绩特别好,被同学们称为“英语皇后”。虽然学的是“哑巴英语”,口语交流肯定不行,但我对学习一门外语的兴趣极为浓厚。这个地球上,不同的人创造出不同的语言,每种语言都各具特色,真是一种奇迹。我很想把一门外语学精,那等于为人生打开了另一扇大门。
我的作文虽然写得也不错,但我不认为自己是有天赋的。想要成为作家,天赋比努力重要。我觉得有文学天赋的应该是类似王勃那种早慧之人,随手即可写下“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句子。我对文学,一直是凭着一腔挚爱坚守着,所以我对文学语言的把控能力还是有的。当一位翻译家,我的条件还算具备。
我决定先把英语学好。当时我们在大学已经不学英语了,为了实现梦想,我买了好几本厚厚的英文词典,每天早晨都坚持背英语单词。青春岁月里,被梦想叫醒的滋味是幸福的,觉得未来的日子充满了光亮与色彩。与此同时,我依旧阅读大量文学作品,以提升自己的文学素养。
我的这些努力,跟所学的专业课毫无关系。无论学业多么紧张,我都要挤出时间自学。在梦想的指引下,我的方向确定,目标明晰。当一个人朝着一个目标奋进的时候,心中永远是充满力量的。我记得每天晚上临睡前,我都会默记几个英语单词。背着单词进入梦乡,梦也是踏实的。早晨五点钟,别的同学还在睡梦中,我却早早起床来到水房看书。借助水房昏暗的灯光,我把梦想点亮。我轻轻读着英语单词,不敢发出太大的声音。天渐渐亮了,同学们都来水房洗漱,我才敢大声读出来。大家用好奇的眼光看着我,我却无比坦然和骄傲。有什么比为梦想奋斗更让人兴奋的呢?
可是,世事难预料,后来因为各种原因,我没能实现梦想。我与外语渐行渐远,与文学渐行渐近。有时候我好像已经完全忘记了曾经的梦想,可是一次不经意的触动,又让我的心起了涟漪。一个梦可以做多少年?我觉得是一辈子。
人生漫漫,我们每个人的生命都是由无数个梦想撑起来的。大部分梦想,仅仅是发了芽,却未曾开花结果。有人以为,成空的梦想是没有价值的。我却觉得,你做过的每一个梦,都像舟楫一般,是来渡你的。一个个梦想,会带你抵达更远的远方。那些梦想,是我们苍白的人生底色上华丽缤纷的点缀。梦想的花朵,惊艳了一段年华。即使此去经年,时光老去,曾经的梦想都会像旧日恋人一样,带给我们无限温柔。
一个梦可以做一辈子,尘缘起落,那些错过的梦想,成为了一生挥之不去的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