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听一个朋友讲她姨母的故事。
这位姨母多年前离了婚,因为她自己名下没有房产,女儿的抚养权判给了前夫。第二次婚姻,她嫁给了一位离异的男人,从此平平淡淡地生活了二十年。
说是平平淡淡,是因为,婚姻的裂痕只隐藏在两个人之间,外人根本无从看见。她没有什么朋友,与亲戚们也一向疏于往来,大抵是觉得这些人情交往浪费时间和金钱。或许她生来内向,抑或很享受这种离群索居的封闭状态。她厨艺不错,家务方面也堪称勤勉,但随着夫妻二人相继退休,鳏居的公公日渐年迈,丈夫决定搬去照料老人的日常起居,她则留在原来的房子里独住。
她第一次发病,是在冬天。凌晨三点,她跑到街上打110报警,声称有人到她家里要杀死她。
或许那并不是第一次。或许此前的种种异常,那做丈夫的始终不曾声张。
警察询问了事由,叫她丈夫来把人接回去。丈夫找妻子的女儿和姐姐商议,三个人都觉得有必要到医院做个检查。医生的诊断是被害妄想症,要家属督促其按时服药,必要时住院治疗。
但是此后,类似的情形又发生了几次。附近有建筑施工,噪声扰民,她曾打电话举报,随后又疑心自己遭到施工方的报复,并认定楼下的几个人正在监视她,家里的水也被投了毒。这样过了两个月,附近的派出所民警都认识她了。可女人始终坚称自己没有病,当然也不肯服药。女儿和姐姐无法全天候守在她身旁,做丈夫的遂提出住院医治,女人坚决不同意。
如此僵持了几个月,做丈夫的下了最后通牒:要么离婚,要么住院。二选其一。
女人不想离婚。她每月的退休金只有三千元多一点,需要丈夫每月资助二千元。而且,离了婚,她住在哪里?女儿刚刚成了家,她不想成为女儿的负担。
听到这里,我心下一惊。设身处地想一想,如果我住着别人的房子,还需要对方每月资助我生活费,而我的存在无法为对方提供任何价值,那么在潜意识里,我恐怕也免不了会生出被害妄想症的吧?
甚至——我恶毒地想——也许正是这位丈夫,暗中制造了种种恐慌?毕竟,就现实利益而言,他存在这个动机。
我不能理解的是,一个连亲友间的正常往来都舍不得花费的人,既不外出旅游,也未豢养宠物,在不需要支付房租的情况下,仅仅是每个月的基本生活费,怎么会需要五千元之多?要知道,在这个城市,应届大学毕业生的平均工资,也不过三千元出头而已。
没有积蓄、入不敷出,整个生存状态如一株寄生的藤,却又没有培育出足够亲密和可供依赖的宿主——这样的人生,也真的是无解的吧?
后来呢?我问。
后来她自己去咨询律师。律师告诉她,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想离婚,她的病情反倒于她有利。所以,现在她承认自己有病,答应吃药,但坚持不肯住院——她听说过,那意味着可能要接受电击治疗。
我说:有没有想过,她也可以选择离婚,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一定数目的赡养费——估计她丈夫也愿意如此。也许她病情的源头,正是这场形同陌路又不得不捆绑在一起的婚姻?说不定,离了婚,她内心的不安和恐惧悉数消散,这病也就不治而愈了呢。
朋友说,姨母最担心的,可能是自己一旦离婚,将来有事就全要依赖女儿,不仅让女儿心理上的负担加重,在经济上,女儿也难以承受,甚至会危及女儿的婚姻。
我说,如果是这样,她和普通的母亲并无二致,有着正常人的情感。而且她思路清晰,能准确地权衡利弊,那么是不是可以大致确认,她的精神并没有迷失?或许,她只是过分敏感,她所感知的世界与他人不同,却无法被周围的人认可和理解。
作家迟子建曾断言,必要的丧失是对想象力的一种保护。当我们面对精神失常者时,“他们的失神和超常状态其实是引起了我们自身的恐慌,他们那不顾一切、彻头彻尾的丧失令我们疑惑不解,所以我们认定他们有病”。而绝大多数疾病的症状,伴随有抑郁、焦虑、暴躁和惊慌,那么我们此时产生的这种恐惧和慌乱,是否也是一种病态呢?既然“正常”是以大众的普通人的行为作为尺度,那么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并没有办法界定所谓的“精神病患者”就是有病的,他们只是游离于寻常思维之外的人,或者说是“精神漫游者”。
当现世中的门扉逐一关闭,他们在虚空的壁垒间找到了一丝缝隙,让自己的魂魄短暂地安身其间——这些出走者、漫游者,或许他们的魂魄太过柔软,因而需要一个更为致密的、坚硬的壳。
在给弟弟提奥的信中,梵高写道:“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团火,路过的人只看到了烟。”
而相对于彼此而言,我们,都是那个路过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