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求同

一样,是热闹的。不一样,也就意味着,不够热闹。

谁不藏点癖带点好,某一日,突然撞个明白,原来你我爱好一样。这时候,就话不嫌多了。你一言我一语,从没如此投机似的,热热闹闹,聊个不完。所谓一见如故,也是发现彼此之间,有着某种一样的东西。

所以,似曾相识的初遇,最烫人。

相反,我钟爱一种食物,你却格外抵触,这个时候,再不跑题,恐怕就剩话不多了,渐渐沉默,渐渐冷寂。两个人的所爱所恶不同,即便不是隔着山,也像隔着纱,没办法赤诚相对。

所以,莫逆之后的陌生,最寒人。

这样一来,喜欢热闹的人,自然就会求同,最好大同。不惧孤独的人,才能够存异,而且无所谓是不是大异。

“智者求同,愚者求异”,古语说的是,聪明的人,善于洞见万事万物的规律与秩序,从而活得心健身康。可愚昧的人,却常被万物万事的表象差别困扰,活得还不够明白。这里,与平日说的,求同存异,其实已经大不一样了。

与众只同无异,真是一个令人欢喜的人,最受欢迎。别人敲锣,他会点鼓,别人赞美,他也称颂,要知道这份“心有灵犀”,多么难遇难求。谁也不会天生喜欢孤独,所见略同,已经惺惺相惜,所见全同,那还不知要怎么兴奋才好。

可是,从没有这样的人。与众大同小异的人,就足够讨喜了。可这,依旧很难。

不同的声音,尤其是有棱有角的声音,发出来,是需要勇气的。越圆润,越被宽容;反之,越尖锐,越难共识。

不一样的态度,越非主流,越容易陷入主流的口诛笔伐。这是声讨一种过错吗?非也非也,只是声讨与众不同而已。

同,近似一种队友关系,一荣俱荣,一错俱错,都是己方的壮大。异,却好似一种敌对状态,不论对方是非黑白,反正没有和自己站在同一战壕里。

于是,智者求同存异:同则相亲,异则相敬。同道者,与他同行;异路人,祝他好运。

可是生活,往往各自的功课,各自理。非得对世界一个看法,对新闻一个见解,对他人一个评价,对美丽一个标准,实在没有必要。你的独见,可以不必希冀掌声,你的审美,也可以不必众口夸赞。求同存异,不如存异。

杨绛与钱钟书,有约在先:各持异议,不必求同。这样的婚约,被口耳相传,绝不只是叹为观止,谦让包容的一桩好婚姻,更是两个不求热闹,守得住孤独的有趣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