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呱呱坠地时,家境其实颇富有,其后家道中落,穷了。
然而贫寒的是父母,从小至大,我都丰衣足食。六十年代末,我念大学,其时大学毕业生平均月薪八百元,父母已为省钱而住进廉租屋去,而我每月的零用钱却高达三百大元,另加在大学住宿与膳食费用。宿舍里头经常宴请夜宵的是我,同学们在楼下茶水部饮可乐,大笔一挥,签梁凤仪的单,永远让我雄踞最高消费者的宝座。
当时,我唯一受的苦,是嫌弃家的廉租屋,恨父母没有出力维持住私家洋楼的架势。假期总是留在宿舍,不肯回家去,因为一脚踏进华富村,就有自卑感。双亲想念我时,只好远征大学宿舍。
生活上,父母永远让我身光颈靓。教养上,他们更悉心栽培。母亲甘于食贫,从未试过倒掉隔夜饭菜,把钱省下来,让我在课余学钢琴、舞蹈、书画。还有,刻意安排我跟富贵人家的孩子来往,让我从中领悟他们的说话、仪表与气派,坚持要我走在人前,精神与外貌都不露半点寒酸相。
商场变幻莫测,有人富贵有人贫,父亲虽是后者,跟他一道出身的老朋友都是金融界内享有盛名的。我还记得父亲当年说的一句:“我梁卓永不用他们带挈,只求他们提携我的女儿。”
十三岁那年,我已长得老高。父亲求了他的上司,即所属银行的总经理,一位出身香港豪富世家而又仁厚慈爱的康伯伯,把我带去出席上流社会的餐舞会。我那条晚装裙子是母亲整个月的菜钱,舞池上,康伯伯教我跳第一支华尔兹,身旁的一对璧人正是名满香江的影后尤敏伉俪。
父母对我的期许是:“不必一定嫁入豪门,然而,要有随时站在豪门之内而不失礼的气势。”
何其巧合,长大后仍与金融界结下不解缘,仍无可避免地流连于富家大族的圈子之内。对于豪门的种种形态,我那么清楚,于是决心写了我的一部长篇小说《豪门惊梦》。
家中一角,墙上挂着父母的遗照,相片下有张小几,每逢我有新书出版,必放一本在那儿供奉双亲,当我把这本《豪门惊梦》轻轻放下时,微抬眼,泪影朦胧中,似见双亲笑意更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