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娟的饭摊每天只卖四样东西:一份卤肉、一份凉拌猪肺、一份回锅土豆,外带一锅白水菜。几样菜加上油色鲜亮的蘸碟,色香味都有,三四元钱一套,白米饭敞开舀,三四个人吃,人均一两元钱。这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也算中档消费,但因为味道好分量旺实,深巷中的小院也别有幽趣,很快就打出了名气。小店没有招牌,人们沿袭老规矩,就喊它作“章老三饭店”,“章老三家的”开的饭店,肯定叫“章老三饭店”噻。
章老三看着每天哗哗的钞票,闻着窜来荡去的酒香和肉香,也动了心思,一改往日不屈不挠的架势,将躺椅往饭馆里一端,每日泡上茶,二郎腿一跷,与孤老房东并排坐着,当起了跷脚老板。
偶尔茶喝累了,他也会起身来指导一下工作,无非是挑剔哪里做得不对。但春娟嘴上应承着,却并不照着做,因为章老三出的主意和他的为人一样,很馊。
比如,他对春娟总用二刀座墩肉做卤肉很不理解,觉得那样成本高没啥利润,其它部位也照样可以卤,人们照样抢起抢起地端。比如,他觉得心肺汤来来回回连洗带泡要过六次水,又是芡粉又是白醋地洗,太过于繁琐和费水,洗三次就可以了,哪个吃得出来?至于凉拌,一定要用当天早晨带露的小香芹和敖平的头锅醋,也是自找麻烦。白水菜里的嫩南瓜一定要婴儿脑壳那么大的,而且一定要用拳头砸开,也是在装神弄鬼。
他最有意见的,就数回锅土豆。那个年代,哪家人不会做这道菜?他就自认为自己是做这道菜的高手,顶瞧不顺眼春娟的谨小慎微,选土豆,大的不要小的不要,只选中不拉的。选好之后,居然用刷子洗,一洗二洗不过瘾,还要三洗。大家都是煮,唯独她用蒸,蒸之前还装疯迷窍用刀儿在土豆腰上车一刀。熟后下锅炒,大家都用的几毛钱一斤的生酱,也就是辣椒打成泥再加盐拌匀,晒两天即可。她却要用熟油豆瓣,而且一定要她妈妈亲手做的,一个一个选辣椒,泡胡豆制霉豆瓣,又是好酒又是好油,还丧心病狂地往里加了牛肉末和汉源贡椒,还要晒上一两年,那成本算下来,赚个铲铲的钱啊?你们乡坝头……唉,没生意头脑啊!
春娟并不理会,依然我行我素,她始终不忘妈妈多年前教她的一句话,再粗糙再简单的饭菜,你只要用心做,就会好吃。这世上没有穷吃食,只有懒饭菜。懒饭菜不是给人吃的!春娟觉得这话说得很有理,于是认认真真地打理着小饭馆,大到进米进肉,小到盆景摆布方向,都一丝不苟、认认真真,不管章老三的疯言疯语。
几年后,房东去世,将房子遗赠给春娟,但因为春娟没城市户口,房本上就只写下了章老三的名字。章老三凭此更觉得自己居功第一,没他饭店根本开不下去,混存在感的意识越来越强烈,每日什么都不干,被人章总章总地叫着,好酒好菜吃着,钱柜里的钱想拿多少拿多少,但却总还是不过瘾,总想让春娟听他的经营之道,张嘴“乡下人”,闭嘴“你不懂”,直到有一天,春娟脸上带着如释重负的笑意,把离婚申请书摆在他面前……
小院子,连同“章老三饭店”的招牌,春娟都没要。她在小巷对面不远的地方开了一家饭店,大大方方地在店招上写上自己的名字:“春娟饭店”。有人建议她写上几个小字——“原章老三饭店”,她坚决不干。
章老三终于可以按他的思路经营“章老三饭店”了,直接效果是员工走了一多半,顾客几乎走完,全去了“春娟饭店”。
“春娟饭店”经营越来越好,不仅卖川菜,还卖小城难得的海鲜,后来扩大店面,做起了包席。春娟后来嫁给县里一个学校的校长,还忙中偷闲在年近五十的时候生了个大胖小子。之前,她和章老三在一起始终怀不上,一说这事,章老三就说是她的问题。
她饭馆里被点得最多,并且最让人难忘的,始终还是回锅土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