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在文是一名业余作家,写了近十年的小说,最近自费出了一本作品选集,也算是对自己多年的文学爱好做一个总结。
书如期出来了,任在文心里满是喜悦。可是,兴奋的劲头才维持了不到三天,他又犯起愁来,这么多书,他得想办法销售出去,这可是花钱印出来的啊。
任在文多方联系,可是并没有卖出去几本。有个搞策划的好朋友给他出主意,干脆搞一次签名售书活动。任在文充满疑虑地问道:“我没有什么名气,搞签名售书恐怕没有什么效果吧?”朋友说:“我们可以搞一个与众不同的活动,加入时尚元素。”任在文想了想,认为这个办法可行。
后来两人商定,活动一定搞,至于加入什么时尚元素,各自再动动脑子。
任在文想搞签名售书活动的消息,不胫而走。这天晚上,堂侄任正才拎着水果来了,吞吞吐吐地表示,他可以为叔叔的签名售书活动出一把力。这个堂侄,任在文一直不待见。他从不好好读书,滑板流行时,他逃课学滑板;街舞流行时,他和一伙人在街头尬舞,不务正业。任在文没好气地说:“就你那些扶不上墙的东西,别给我添乱。”
任正才不管任在文轻视的脸色,说道:“叔叔,我现在会嘻哈说唱,我给你编一段唱词,保证火。”
任在文不由得哈哈大笑起来,笑完,挥挥手下了逐客令:“我这是传统文化,不可能和你们街头的东西扯在一起,那样会丢份。去去去,你还是唱给你那帮朋友听去,别给我捣乱。”任正才只得讪讪地走了。
过了几天,到了周末,晚上,搞策划的朋友来和任在文商量签售活动的事情。两人正说着话,门铃响了,是任正才。任正才笑嘻嘻地说:“叔叔,我编好了唱词,来唱给你听听,看看行不行。”任在文恼火地说:“谁让你编词了,别瞎起哄。”朋友问明了情况,就说:“小伙子既然来了,那你就唱给我们听听吧。”
任正才打开手机,放起音乐,边跟着节奏扭动身躯,边说唱起来。这段自编的唱词,是围绕着任在文的书编写的,先是夸赞叔叔的书写得好,然后鼓励年轻人要多读书,要买叔叔的书,唱词里加了许多流行用语。听他唱完,朋友高兴地鼓着掌说道:“太好了,就这样,签售会上用你的嘻哈表演。”
任在文疑惑地问:“这样行吗?”
朋友肯定地说:“当然行!现在流行嘻哈,年轻人特喜欢,唱词又是正能量的,保证能吸引到不少人。你搞签售活动,吸引的人不是越多越好吗?”朋友和任正才讨论了一些细节问题,就让他回家多练习。
在朋友的策划下,任在文的签名售书活动,在新华书店门口如期举行了。签售仪式完后,就是任正才表演的时候。任正才在台上表演,任在文在台下的桌子旁坐定,桌子上摆满他的小说集,他满脸笑容信心满满地准备签售。
任正才在台上尽情地表演着。他之所以这么尽情,就是想好好表现,珍惜这得之不易的机会。他自从喜欢上嘻哈后,一直在朋友们中间小打小闹地表演,特别渴望在正规场合上表演,来证明他的才华。也别说,任正才的表演真的很精彩,一下子吸引了很多年轻人,大家边跟着起舞,边用手机拍照,有些人还比画着手势,嘴里跟着说着“哟哟”。
人越聚越多,有的人甚至爬到任在文签售的桌子上,把他的书踩在脚下。任在文被挤在台边,动弹不得,耳边是一浪高过一浪的喊叫声。任正才表演完,那些年轻人不肯走,高呼再来一曲,兴奋的任正才果真又即兴表演起来,完全忘了他是来帮助叔叔签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