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在广场遛弯时,听到几个小毛孩摩拳擦掌地商量混社会的事,顿时觉得有必要把我和所谓大哥的事情讲出来。
小学时,我看了一部叫《古惑仔》的电影后,就迷上了混社会,天天梦想做大哥。初中没毕业,我就辍学到市里胡混,干了一堆坏事,渐渐身边聚集起了一帮小混混。
这天,我们到一家饭馆吃“霸王餐”,店主打电话招呼来个绰号叫“京巴”的凶神恶煞的汉子,我们顿时怂了,乖乖地掏了钱。大概瞧我们挺识相,京巴说他是九爷的人,然后告诉我们那些地方是九爷罩着的,免得我们误打误撞。
九爷是道上的传奇人物,据说跟他一起出道的大哥要么死了残了,要么在牢里,唯有他还在龙精虎猛地作恶。我们这些黄口小儿既需要这样的导师指引,又急着抱大腿,就央求京巴给引见。
京巴答应了,但提出要有见面礼。我们凑了一个大红包,由我带着随京巴拜见九爷。两人来到一个小面馆,里面坐着个松松垮垮的中年人。我正要清场,京巴努嘴示意他就是九爷。中年人面皮白净、头发谢顶,如果不是衬衫下隐现的胸大肌,简直就是一知识分子。
九爷漫不经心地接过我恭恭敬敬递上的红包,问了我几句,说:“以后你就跟我混了,这事自己知道就行,不要在外边乱讲,有事我会让京巴通知你的。”说完拍拍屁股走了。
相处以后,我们对九爷的低调有了更深刻的感受。遇事他是能躲则躲、能不出面尽量不出面。教育我们也是说能吓唬就不要动手,打人管用就不要伤人,不死到临头不能杀人。我们都不理解:这是混社会,还是搞小脚女人集会?
事实证明这老家伙是对的。没多久,公检法司严打,其他团伙的大哥都进了局子,只有九爷成了漏网之鱼。京巴也给抓了,定期给九爷交花红的差事就落到了我的头上。
这天我按照九爷的吩咐来到了定西路,这条小巷空无一人,九爷在电话里一个劲给我指方向,终于我在墙角一个半开启的井盖下瞅见了九爷的脑袋。九爷在市里有好几处住所,前不久我还和京巴一起去他城郊的别墅给他送过“天堂华府”的头牌小姐。想不到他会躲到这里。
九爷坐在睡袋上数钱,我瞧见暖气管道上挂着的一把金光闪闪的开山刀,想拿过来把玩。“别动!”九爷大叫一声,将叼着的软中华弹到我右手的虎口,烧得我龇牙咧嘴的。
京巴放出来后,我和他诉苦,京巴说九爷是怕我知道他不光彩的秘密。九爷并不是家中老九,道上称他九爷,是说他和九尾狐狸一样狡猾。九爷刚出道那会儿,跟人争地盘砍死了人,团伙为首的都被判了死刑。法庭质证时,发现九爷的刀一碰就卷刃,人肯定不是他杀的,九爷因此成了获罪最轻的那个。几年后九爷出狱,山中无老虎,他就成了大王。
“不谙世事的愣头青总觉得混社会就是砍人,爽得不得了,其实砍别人就是砍自己,是作死。”京巴说。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懂得这个道理的京巴,后来还是在我们与另一团伙火并时死了。他的刀是按九爷的制式改造的,他不拼命,不等于对方不拼命。九爷还有后手,他武功底子深厚,仅凭一对精钢打制的刀柄就足以防身。京巴依仗的是自己跑得快,不巧的是他好色,出事头天晚上在“春满园”玩大了,跑时腿发软,摔了个大马趴,对方一拥而上,他就给戳成筛子了。
我在后面磨蹭,没砍人也没被人砍到,找地方躲藏起来,几天后还是被警察抓了。九爷派人给我送钱捎话,让我认罪,不要扯别人,他会帮我上下打点,照顾好我的家人,我感激涕零。
我被判了五年实刑,因为不肯揭发,无立功表现,也没获得减刑。刑满释放回到家里,才知道九爷不仅没帮助我的家人,还借口帮我疏通关系争取减刑,从我家拿走十多万,家人怕我想不开,一直瞒着。后来我得知藏身的地点也是九爷主动向警方透露的,当时事闹大了,对方杀人偿命,我们这边也必须有人承担罪责,九爷怕追查出自己,就把我这个一度表现凶悍、在警局里挂了号的骨干推了出去。
我认清了九爷这个所谓大哥的本来面目,找到九爷,准备退出。九爷却说,他为我的事还赔了三万多块,我只好继续为他卖命。
混社会的坐过监狱跟读书人出国镀金似的,再加上我脑袋活络,打架眼黑,在团伙的地位一步步提升,九爷看我有利用价值,提拔我做了副手。我私下打听过,迄今为止做过九爷副手的人都死了。我私下开始活动,试图自救。
这时西城丁大帅的团伙和我们的矛盾达到了白热化的程度,丁大帅多次约九爷单挑,九爷都拒绝赴约,最后双方约定在码头切磋。
开战时,我打了个呼哨,我们这边的人,除了九爷都齐刷刷地往后退。这是我跟大家商量好的,我们中多数人跟随九爷多年,都不想继续做他的炮灰,想借对方的手把他解决掉,九爷虽然不会真的拼命,但在这种场合,样子还是要装的。
我们转身逃跑,身后不断有人中刀,一片鬼哭狼嚎。跑到安全的地界,一清点人,除了几个新人外,失踪的就只有九爷,大家挥刀庆祝。
其实我们高兴得太早了,几天后传来消息,九爷没死。九爷虽然没有察觉我们的阴谋,但他事先早就想好了退路,我们跑时,他顺着堤坝滚了下来,虽然膝盖摔碎了,还是捡回了一条命。
兄弟们嚷嚷着趁九爷重伤,干脆找上门把他做了,推举我做大哥,我拒绝了。我不愿意做九爷那样的老狐狸,把手下当炮灰;更不愿意被手下当炮灰。我算看透了,社会不是人混的,大哥不是人当的!
我不辞而别,回村跟父母一起种菜。听人说,身体康复的九爷没费周章就顺利回归了。九爷没找我的麻烦,他这人无利不起早,不会跟人置气。当然他也知道我是个敢豁命的主,不好惹。种菜挣了点钱后,我开了农家乐,后来生意越做越顺,就把农家菜馆开到了镇上,十几年后,又把菜馆开到了市里。
这天,九爷突然来到我的店里,他的头发全掉光了,面容也比过去苍老了许多。九爷没带马仔,进门就向服务员要钱,什么时候他落泊到亲自收保护费的份儿上了?
我暗中指示前台给他一笔钱打发他走了。后来我一打听,原来,九爷早已今非昔比,随着年龄渐长,手下们渐渐就不拿他当回事了,动不动就当众欺辱他,一来二去,把他的脑袋都打坏了。可九爷还记得自己是混社会的,犯病的时候就到商店、饭馆收保护费。
望着九爷远去的背影,想到自己曾经那么渴望当道上的大哥,我害怕得后脊梁直冒冷汗。
这是我亲历的混社会,这样的事你想尝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