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富翁爷爷
2004年8月3日,唐丽采用跳号冲正手法支取储户谢芳4000美元,结汇成人民币存入她以母亲王丽华名义所开的账户上。
事隔两天,她又采取强制下账手法支取储户周平12500美元。钱到手后,唐丽花7万元对房子进行豪华装修,又买了一应俱全的室内高档家具家电,与男友过起了同居生活,只等男友满22岁就结婚。
有了房子,装了修还不行,因为那些钱花在房子上,身上就又没钱了。怎么办呢?2004年8月9日,唐丽又采取强制下账手法从一个名叫李红的储户账号上支取10万元人民币,占为己有。
怀揣着这些钱,唐丽特地带李科一起来到春熙路一掷千金地买了一对情侣手表和一枚钻戒,虽然3样东西共花去5。94万元,可是她却连眼睛也没眨一下。
“我的天,你怎么这么有钱?”李科非常吃惊。“所以我说你有我这样既有貌又有财的女友是你前世修来的福!”唐丽半开玩笑半娇嗔地说。
“我问你,你的钱从哪儿来的?你一个女孩子怎么会这么有钱?”
看李科表情严肃,唐丽的心不由“咯噔”了一下,但她马上就反应过来,装出想也没想的样子告诉李科说,她的爷爷在比利时,很有钱。唐丽确有亲戚在比利时,但这位亲戚既不是她的爷爷,也从没有给他们家任何经济扶助,更没有给她汇寄过巨额外汇。
其实唐丽家很穷,她家住在成都西城一幢80年代初修建的红瓦砖楼里,只有60多个平方米,连一件像样的家具也没有。
“比利时爷爷”的神话让李科信以为真,唐丽想要维护她富家千金的形象就只能继续“搞”钱。
2004年8月31日,她采用跳号冲正手法从储户冷艳的人民币定期存单中支取13。2万元;2004年9月27日,又用同种手法从存户赵兰定期存单中支取17000美元。
有了钱,唐丽打扮起自己来可以说是一掷万金:价值14300余元的路易威登女包一眼看中,眼都不眨一下就买;1万多元一件的大衣一口气买下几件;有件价值近2万元的巴布瑞品牌的蓝灰格子大衣甚至在案发时连标签也没拆下来;雷达表、欧米茄表、IBM手提电脑,居然成双成对地买。
“唐丽的爷爷是比利时富翁,经常汇钱,人家过的那才叫富家千金的生活……”唐丽的同事有的羡慕,有的嫉妒,这让唐丽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当然,也有人讥讽她:“什么富家千金?连个车都买不起,上下班还得打的!”
唐丽鄙夷地笑了笑:你说我没车,我就买车给你瞧!于是她很快买了两辆轿车:一辆奥迪A4,一辆雪佛兰。终于扬眉吐气地让先前冷言冷语的人再也不敢言语了。
就这样,从2003年8月至2004年11月,被唐丽占为己有的储蓄金额共有108万元人民币。
家境一般的唐丽暴富得让人难以置信,她的亲人、朋友纷纷觉得奇怪:唐丽哪儿来的那么多钱?对外,唐丽就说自己爷爷是比利时富翁;而对父母和亲戚则谎称男朋友家有钱,自己穿金戴银,买房买车等统统都是男朋友家的支持。
比利时远在天边,无人会去追究,而因为唐丽父母不喜欢李科,一直反对女儿和他来往,根本不知道男方到底是不是富翁。所以在一年时间里,唐丽对李科和父母所撒下的不同谎言一直未被戳破。
虽然储户们一笔又一笔钱被她搞进自己的腰包,苍白的谎言也让周围人信以为真,但生活在这种虚荣中的唐丽却并不快乐——她时时担心东窗事发。被她窃取了存款的储户好比是定时炸弹,一旦有谁突如其来取款则无异于炸弹引爆。
有一天,在她手上存有13。2万元,又被她挪用了10万元的储户冷艳突然来到银行要求一次性取款,把唐丽吓出了一身冷汗。她拆东墙补西墙从其他储户账户上支取,好一阵忙碌才凑齐款,终于将即将爆炸的炸弹及时排除。
贪污了这么多钱,唐丽常常会从噩梦中惊醒。但是,睡梦中的惊厥,不足以警醒这个懵懂的女孩,因为她实在不愿意失去李科,为了这个男人,她愿意付出一切。她更加疯狂地作案了,她想多搞点钱,然后跟李科一起到国外去过神仙般的富人生活。
纸是包不住火的,唐丽的末日还是在她23岁生日那天来临了。
2004年11月11日,唐丽单位负责人在浏览客户账目时,发现一客户的账面资金被强制下账30余万元,于是立即展开内部调查。他发现,这笔业务由唐丽承办。
3、千金散尽
2004年11月12日,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分局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唐丽实行刑事拘留。12月10日唐丽被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05年5月19日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唐丽犯贪污罪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庭上,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3年8月至2004年11月期间,唐丽利用担任成都蜀都大道支行营业部储蓄员的职务之便,在办理客户定期转存业务时,采用种种手段共窃取了银行各项资金达1088178。26元,已构成贪污罪。
唐丽及其辩护律师辩称,唐丽不具备贪污罪的主体资格,因为其所在的银行已于2003年8月改制为股份公司,因此不能认定唐丽侵占的存款是国有资产……唐丽在本单位内部调查时,已如实向单位供述犯罪事实,符合刑法规定的自首条件,依法减轻处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唐丽作为受国有控股银行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其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将储户存款占为己有,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鉴于她自愿认罪、认罪态度好,在量刑时酌情从轻处罚。最后,法院作出如下判决:唐丽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对唐丽尚未退回的赃款,继续予以追缴,退还被害单位。
在狱中,那段曾经让唐丽痴迷得近乎发疯的感情,如今却让她感到迷茫困惑。特别是当她被刑拘的9个月时间内,李科只到她家去看过她父母一次,而且只是站一下就走。在唐丽为她愚蠢青春痛悔不已时,银行管理上存在的这么多漏洞,也值得业内人士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