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毕业后在一家房地产公司上班,双方签订了五年的劳动合同。因为刘某是技术人员,薪资比一般人高。
受疫情影响,刘某的公司停工了两个多月,等疫情被控制住,刘某所在的建筑工地各项工作才陆续恢复正常。与此同时,大街上的商铺、饭店等也都恢复营业了。
平日里下班后,刘某常和两个同事搭伙去小酒馆,弄二两小酒拉拉家常。这是刚复工的第十天,下班后,刘某他们又来到小酒馆喝酒。
酒馆不大,屋子里已经有三桌人了。刘某他们点了菜、要了酒,也立马开喝。刘某这人憨厚,喝酒也实诚,他自以为酒量大,不用人劝,就带头喝。这次又是这样,没多长时间,两瓶白酒就已经见了底。
这时,邻桌几个年轻人酒也喝高了,两桌喝晕了的人先是话不投机吵了起来,紧接着扭打在一起。后来有人报警,几个人都被带走了。
事后,刘某他们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公安刑事拘留了。刘某在看守所里痛苦地度过了十多个日夜,被取保候审后才恢复了自由。
事发时,工地工程刚复工,也正是需要刘某的时候。见刘某十多天都不露面,领导很生气,觉得这人对本职工作极度不负责。于是,公司便以刘某连续旷工十多天为由,决定单方与他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将此决定报请工会同意之后,把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书邮寄给刘某。
刘某从看守所出来,收到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书,完全不能接受。刘某找到公司领导,诚恳地说:“我对我的工作十分满意,这些天不是我不愿意来上班,也不是我故意旷工,我蹲在班房里也是万般无奈、身不由己啊!”
刘某得到的答复却是:“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员工未经批准,无故旷工达三天,公司即有权将其解聘。你已经十多天没来上班,还是因为打架斗殴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其中就说到了’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司有理由单方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赔偿金。”
双方谁也说服不了谁,多次协商无果。刘某只好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要求确认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关系违法,应该支付经济赔偿金。刘某的仲裁请求能够得到支持吗?
律师点评:
本故事涉及的一个法律问题,即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首先要通知工会征求意见;其次通知劳动者,并收集相关证据和确认客观事实,包括是否能证明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或劳动纪律并达到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手册和规章制度(双方有约定的)哪条哪款可以单方解除的规定。如果达不到这个程度,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操作。
故事中的刘某尽管有一定过错,但是他的行为既不是简单旷工,也不到刑事责任程度,用人单位要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确实有不妥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