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中自有鼓乐笙歌

一钵花儿上看春秋。

梢头春正好,微花朵朵,清芬淡淡。小花满开,也就一元硬币大。五个花瓣,五个微型小扇面儿,不是护攒花心儿,而是花心儿的眼波流转,目——横波,转啊转,由花心的紫红色荡漾成花瓣的“胭脂水”,宛转绕花钿。乱蓬蓬的一束,绿偃红披,西东掩冉。伊信奉的是自由主义。叶子绿的绿,黄的黄。绿的呢,就像托翁的那句名言,“幸福的家庭是相似的”,“幸福”的绿叶也是吧,就是绿呗;黄的呢,则各有不同,自浅及深,由悄咪咪的“茧色”发展为正黄旗的“秋香色”,继而委顿焦枯于枝上,抱残守缺,风来潇潇,风去簌簌,直至归元大化,地老天荒。与其说是秋叶的宿命,莫如说是人生映像。

有道是好花不常开。初开,是春;花谢,则秋。这花很特别。见过几次花落,都是整朵整朵地,谢。说花落有声——未免俗滥,但花儿既然有一定质量,在万有引力的作用下,落下来,无论落到地上或花盆里或大理石台面上,一定是有声音的,再微弱的声音也是声音呀,也可以被敏感的心灵捕捉到。依约那年在京都citywalk,在一条逼仄的巷子里邂逅公明党竞选海报上的那句话:“再微弱的发声,也会得到回应。”

确实有那么一次,我被花落的声音所惊扰。

那是一个午后,灿灿冬阳暖洋洋地照着,很安适,闲散。就我一人在家。电视没开。手机静默。我慵懒地在床上,卧读。床去窗台一臂远。窗台上放着两钵花儿。室内一片阒寂,我沉浸于手中一卷。只有壁间暖气管偶尔发出小小的嘶鸣,再有,就是间或翻动书页的窸窣声。此外,鸦雀无闻。——小麻雀们早已啄尽窗台外面的米粒儿,食尽投林,撒欢去也。

我翻阅的是梭罗的湖(《瓦尔登湖》)。梭罗说,库鲁城里有一个艺术家,是个完美主义者。他想做一根手杖,在森林里寻摸木料。他挑剔得很。这个不行,那个不中,总之,“过尽千帆皆不是”,最后把自己挑成了“孤家寡人”!——真有这哥们儿的!一直熬到身边的老亲少友一个个死掉,都不陪他玩了,他还没找到满意的材料。且没有丝毫让步,依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绝不“与时俱进”。挑啊挑,选啊选,这片林子不成,奔下一片,下、下、下一片。直至库鲁城化为废墟,他才坐在一个土堆上开始剥树皮。

谢天谢地,终于有入法眼的了!就在我为这哥们儿着急、好不容易放下一直悬着的心,松口气的当口儿,耳畔倏来异声——是那种极其微弱、歇欻的微喟。我从化为废墟、遗址的库鲁城回过神来,下意识循声往窗台一瞥——咦,一朵落花儿!一整朵儿啊,不是那种落瓣。连忙抛了书,起身,光脚跳下床,趋前漫赏。淡绿的花柄,几根发丝粗细,伞柄似地,撑着“花伞”,软软地,欹侧在大理石台面。整朵花儿,还蛮精神,不见萎靡之色,离美人迟暮,还远着呢,怎么就落了呢?如绿珠如苏小小如贞娘,如长长雨巷,那太息般的眼光,丁香样的惆怅?咋也该有那么一丢儿丢儿吧?小心拈起,蝶也似的轻轻,放在掌心:花容无半点忧戚,与枝上并无不同。果然是不谢荣于春风,不怨落于秋天。囊括大块,与溟涬同科?一朵微花也是可以的啊!

应该是我想多了,矫情了。

这花儿有性格。要么整朵地落,要么枝头抱香,花朵自然萎雕皱缩成“丁香紫”,随意点染在枝枝叶叶间,活泼泼地,绝无濒死的暮气。小花初开饱满,婴儿肥。及长,五瓣帛裂,花边微卷,不显憔悴,反添妩媚。是青涩的直发青春,过渡为妇人曼妙的卷发。

钵外一枝斜逸,低垂,几乎快触到钵底儿了。低垂的花梢,两朵小花儿,闲袅。花朵侧着头,朝向窗外,追逐日光。这是所有植物的天性吧,尤其这寒带的地界儿。我站在窗前,恰好对着这两朵小花儿的侧影,平时少见的,或视而不见,谁让我尽日瞎忙呢。见惯了花冠正面的堂皇、明艳,侧影则萧疏,散淡。如果说正面花冠,端严如在庙堂,侧影、背面则是在野,在民间,是日常的可亲,可感。士夫亦芒鞋竹杖,仕女则乌云闲绾,褪去簪钏,一身土布裙衫,松散,多皱,温厚。不拘哪里吧,随意倚,随意靠,不择地儿。十足的烟火气。这就是道家嘴里不停念叨的“和光同尘”吧!接地气儿,不高蹈。花瓣背面是粉糯的白,白中晕染些须红晕;是大红的一滴,噗地入了水,渐渐潋滟开去……对应中国传统色色卡,便是“退红”,也写作“褪红”。“退”与“褪”,均富老庄哲学意味,都是我所喜欢的。

乱蓬蓬的一钵花,平平常常,不起眼儿。叶子有黄有绿,枝子自由散漫,错落高低,东张西望,没有章法,散养的野孩子。花爱落就落,一朵一朵地落;既不惊魂也不动魄,生生死死无非也是饥来餐饭倦来眠。不爱落就在枝上,卖呆儿。乐得阳光来炙烤,似茶叶杀青,涅盘成点点的“丁香紫”。中国传统色谓之“三公紫”。何谓“三公紫”?这是唐人的说法。大唐最高级别的太尉、司徒、司空,谓之三公,三公的服色为紫色,是为“三公紫”。——大国果然是官本位思想沦肌浃髓……还是叫“丁香紫”吧。

花开有声也无声,花落无声亦有声,花开花灭叶荣叶枯,乱蓬蓬的一钵,闹中有静,静中自有其鼓乐笙歌。

把掌心的花儿,随手夹进反扣枕畔的书里。故事里的那哥们儿,拐杖的图纸还在斟酌来斟酌去呢,坎大哈王朝都被他“斟酌”挂了。等他把拐杖磨平抛光,北斗星君都大选换界了。——注一笔,天界大选可不比美丽国的头儿,四年一选;按古印度的说法,天界大选周期,乃——一劫!

梭罗讲的故事足够啰嗦。故事的男主,这执拗的家伙,超级完美主义者——打败了时间。身边的人“死去活来”、“出生入死”轮回了N多次,所在的城几经劫毁,王朝灭了兴兴又灭,乃至大海扬尘,桑田奋楫……他依然神采奕奕,乐此不疲。时间在他的身上无有痕迹。

他精益求精的作品——那根天上难找地上难寻的手杖,终于大功告成。欢呼吧,雀跃吧!当空一抛,铮光耀眼,霞彩万道,足以与星月争辉。

夹作书签的那朵小花儿,恰印在手杖的手柄上,依稀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