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是现代人的宗教。
所谓宗教,大抵要叫人为之痴狂地信。爱情的信一如宗教的信,不必被说服,根植于本能。
只不过宗教可以组织化,爱情却须以自由个体的形式进行。
自由的现代人,解放了观念,走出了家族,突破了身份的限制,解决了空间的制约。一个曾经遍布爱情界限的世界变成了一个充满爱情可能的世界,这样的世界,前所未有。
于是乎,在公共场域,当代的娱乐生活,约等于看偶像谈恋爱,以及幻想和偶像谈恋爱。偶像的分合故事,足以让互联网平台陷入瘫痪。
在私人空间,“前任”“劈腿”“异地恋”,已是见怪不怪、生活常态,“耽美”“SM”“开放式关系”,不断拓宽爱情关系的观念边界。
看起来,比起上一辈,这一代人的爱情更加包容和开放,可另一面是,精神控制令人咋舌、规模化的PUA愈演愈烈、相亲大战剪不断理还乱。
似乎,爱情成了这代人最容易的事,也是最难的事。
爱最大
让我们先回到原点。什么是爱情?
三毛有句话,“爱情有如佛家的禅,不可说,不可说,一说就是错。”
纵如此,文人墨客的书写鲜少绕过爱。印度裔英国作家萨曼·鲁西迪在《摩尔人的最后叹息》中,对陷入爱情的状态作过此番描述:我努力把无爱视为傲慢,因为除了没有爱的人,谁能相信自己是完整的,全知全能的?要爱,就会失去全知全能的本领。我们坠入爱河的时候,都是无知的,因为这是一种堕落,我们闭上自己的眼睛,从悬崖纵身跃下,希望能来一个软着陆。但我还是告诉自己,若没有那纵身一跃,任何人都不会有生命。这一跃,就是出生,即便它以死亡告终。
如今,恋爱的正当无可辩驳,婚姻的必须却需要论证。《奇葩说》把“两个人相爱却恐婚”作为辩题搬上辩台,这在过去简直无法想象。
以上这段,可算是对爱情之不可描述的最佳描述之一。
作为一种个人体验的爱情古往今来都一样。激情之爱是狂喜,是嫉妒,是憧憬,是愿与对方虚度时光,是想触碰又收回手。所以罗密欧与朱丽叶的观众不分中西,梁山伯与祝英台的爱恋可以跨越时空。
但作为一种社会观念的爱情,一直在变化。
与谁相爱?如何相爱?
按弗洛伊德的讲法,无论中西,在爱这件事上,现代人与古代人完全不同。现代人所在意的,是性对象,也即谁能与我共度一生。而古人所崇拜的,是性冲动和性能力,性对象并不重要。
可举一例:在古代没有同性恋的概念,中国皇帝多男宠,同性之爱在古希腊既普遍又正当。这是爱情的古今之变。
在我们所熟悉的现代版本中,爱情太理所应当了,以至于我们也忘了,在漫长的人类历史中,爱情从来不是必需品。
向20世纪60年代的人询问生活中如何表达“我爱你”?答曰:不表达。这是保守时代的羞涩含蓄,再往前追溯呢?大概同样。过去人的生活以家为中心,家即是家族,而非家庭,在这种大型亲族共同体中,爱情是最微不足道的东西。所谓门当户对,婚姻匹配的一切条件里,唯独不会考虑爱情。
爱情不讲“当对”,没有理由,一旦讲起理由,那便是要谈婚论嫁了。所以婚姻,要么与爱情无关,要么扭曲爱情。
在婚姻与爱情这种“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的关系里,谁占了上风,便要以另一方的让步为代价。在婚姻还是神圣的必须的年代,舍弃爱情是必然操作,但当自由开始拓展,恋爱唱起主角,爱情分走了婚姻的神性,作出让步的一方也就要改变了。
王小波在《红拂夜奔》里借王二之口如是说:有数不清的人告诉我,该结婚了。这当然是件重要的事,提醒得对。不管谁说起这个话题,我总是很认真地回答说:我不想结婚。我想这解释得够明白了,但是他们却不满意。
继承这精神衣钵的当代人,谁不坚称婚恋自由是人权神圣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呢。
认定“所有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的时代离开得并不久,纯粹奔着谈恋爱而谈恋爱去的历史也很短,但就是这么短短的时间里,完成了神奇的转换。如今,恋爱的正当无可辩驳,婚姻的必须却需要论证。《奇葩说》把“两个人相爱却恐婚”作为辩题搬上辩台,这在过去简直无法想象。
当人们引用“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时,是在哀悼爱情,并非惋惜婚姻。流行的歌曲、偶像剧,也不会把人强扭进婚姻之中。人们想方设法地相爱,却绝口不提结婚。一旦结婚,定是剧终。
所以爱情在今天所展现出来的面貌,既是熟悉的,又是崭新的。
爱太难
如下事实已经得到研究支持:最近这些年,我们国家结婚总人数与结婚率逐年走低,离婚总人数和离婚率逐年升高。因果关系当然很复杂,但可以大致梳理出一条简单的理解:这是婚姻和爱情分开后的结果,也可以用来解释爱情如何与婚姻日益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