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像中枪般倒在地上,身体却仍然像拉满的弓一样绷得紧紧的,尖牙毕露,眼睛死死地锁定正在逃跑的男子。我在继续跑出几步后擒抱住他,将他制伏在地,同时,他在积雪里不住地翻腾,这实际上帮他熄灭了火焰。
田中和马克斯警佐追上来,抓起一把把积雪,抹到那人身上。那是个小青年,脸上有五六处流血的伤口,我试着问了若干问题,但他丝毫不知道房车为何爆炸。田中手下一名年轻探员接受过急救培训,马上对他实施了急救。比利时马犬仍然蹲伏在一旁,静静看着。我捡起它的牵引绳,但它没抬头看我,注意力全放在小伙儿身上。只要有一个错误动作,他就玩完了。
驯导员凯利小跑过来,我问:“这条犬是哪儿来的?”
凯利用询问的眼神看了田中一眼。“告诉他为好。”田中说。
“海外。”凯利承认道,“我哥哥是它的驯导员,和它一起工作了多年,但哥哥接到外派别处的命令,它也到了军犬服役的年龄上限。”
突然,一记超音速的爆裂声仿佛将空气劈开,马克斯警佐的喉咙上出现一个拳头大小的创口,冲击力将他带离地面,然后重重地落到地上。
“卧倒,卧倒!”田中咆哮道。我匍匐到马克斯警佐身旁,用我的身体掩护他。随着年轻探员们纷纷开火,对方的枪声立刻被我方的回击声淹没。弹丸像冰雹一样射向林木,击倒树枝,将灌木丛打得支离破碎。在冬季的寒风中,他们确定不了对方枪口的位置,也就不知道朝什么目标开枪。也许,乱射会有一些效果。不出所料,对方不再开火。
我跪在马克斯警佐身旁,按住他的创口,但我能感觉到他脊椎断了,眼神空洞,已经奄奄一息。
“帮帮我!”我朝懂急救的探员大喊,“快送他去医院!”
急诊团队迅速将马克斯警佐送进急救室,田中和我在候诊室里等待。不一会儿,两名穿制服的州警过来带走田中,我则和另外两名穿便服的警探待在候诊室。哈斯基警佐是个大块头,而他的女上司莎伦·基南警督金发碧眼,一头短发像个男孩子。哈斯基的右眼下方又青又肿,看上去是最近才受的伤。
我向两位警探简述了事情经过。“这么说来,爆炸发生之后,你、田中探员和马克斯警佐凑在一块儿?”哈斯基问道,“这可不太聪明,难怪成为制毒犯一眼就望见的枪靶子。”
“我吃不准是不是制毒者开的枪。房车早已爆炸了,枪击的子弹来自另一个方向,当我听见枪声时,马克斯警佐早已倒在地上。”
“为什么要射杀马克斯呢?”哈斯基问道,“他快退休了,假如有谁想要他消失,他们只要多等几天。但是你呢?你刚开始干这份工作,缉毒局就收到关于制毒实验室的线索,并指定你来帮忙……是不是你提供的线索,或者你的哪位亲戚干的,试图让你好好表现?”
我盯着他,有些生气地说:“你怎么会这么想?”
“只有一名训练有素的神枪手才能射中那样的目标。拉达特,你有没有在哪里树敌?也许是某个仇家一路跟踪你到了这儿?”
“你觉得与我有关?”
“也许枪手射偏了不止几厘米。”哈斯基说,“也许他射偏了好几十厘米。”
“你的意思是……枪手的目标是我?伙计,你们都没实地勘查,就来兴师问罪?”
“实话实说,拉达特警佐!”基南正色道。
“长官,有人刚刚开枪击中多年前挽救过我的人。我比你更加渴望抓到凶手。”
“这属于州警部门的权限,拉达特,”哈斯基说,“你可别碰。”
“我知道规矩,伙计。假如我得到任何有用的线索,你们会第一时间知道。但就眼下来说,我没有被捕吧?我需要抢在某人另一只眼睛变成乌青眼之前,先出去透口气。”
我有点儿盼望争吵升级,他们却放我离开了。他们没的选择,因为没有拘留我的理由。
我来到外面的走廊,一步两阶地爬上楼梯,来到被烧伤的制毒犯的病房。凯利探员正在病房外的过道把守。
“马克斯警佐那边有什么消息吗?”我问。
“我听到的最新消息是在做手术,拉达特警佐。”
“这个小伙儿怎么样?”
“依然昏迷不醒。他被烧伤之前已经是一团糟,标准瘾君子模样,皮肤病变,一口烂牙。最多一年就会入黄土。”
“对于枪击,他有没有说过只言片语?”
“没有。田中认为这些混混儿是从州南部过来的,他们通过电视节目学会开枪射击,其实并不会瞄准,只会摆姿势。他们从谷仓里面开枪的话,大概连谷仓都射不中。”
“有人射中了。”我说,“最后一个问题,你的那条犬在哪儿,凯利?”
它趴在停车场内的一辆悍马上,耐心地等待下一个任务。我用悍马车上的水壶给它喂了水,再坐到它旁边,一边抚摸它疤痕累累的大脑袋,一边试图理出个头绪来——突袭行动、马克斯警佐中枪,以及这条军犬的命运。
假如当局查到这儿,肯定会发生人道毁灭那种事。凯利的兄长会因此得不到升职,凯利也好不到哪儿去。
我发动悍马,往南驶出瓦尔哈拉镇,进入黑川山岭,这儿有八万英亩的崎岖山野。我开了五十多分钟车,一直沿着砾石路行驶。
老农舍坐落在一道长长的山岗上,各个方向都能望见壮观宏伟、延绵起伏的山林。从自家前门廊上,我的朋友斐斐·杜蒙特早上能看到红日升起,傍晚能看到太阳落山。
他在门廊处等着我,他头发斑白,穿着格子图案的法兰绒衬衫,脚踏工装靴,眼神坚毅。他的大腿上搁着一把长步枪,那是一把有年头的马林1895年款来复枪,过去是他老爸的。
“嘿,斐斐。”我边说边下车,“好久不见。”
“拉达特?该死的,我以为是警察来了。”
“我是警察,老兄,但严格说来,我是地方上的警察。你还在灌木丛里种大麻?”
“种了一些吧。”
“我给你带来一份礼物。汪汪!快跟上!”
比利时马犬跳下悍马车,立刻在我身旁摆好姿势,饥渴地望着斐斐。而斐斐的眼睛睁得像茶托一样大。
“这是啥玩意儿?”他惴惴不安地问道,“是狼狗混血吗?”
“不,”我说,“它是对你祷告的解答。”
我确切地解释了何为比利时马犬,说我带它到这儿来是因为森林里的人对待狗像对待家人一样。他可以把它放养在围栏内,而它会用生命来看守他的大麻。我还交给他一张单子,上面列出荷兰语的驯犬指令,因为当初训练这条比利时马犬的人使用的是荷兰语。随后我帮他练习发音,直到马犬能清楚地听懂他的指令。到了最后,我要求他帮个忙来作为回报。
“你认识查尔斯·马克斯,对吧?”
“我听说他中枪了,”斐斐点点头,“这件事都上了电视。他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