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如何选拔汉(族)监察御史

“柱下一星,列曜太紫,其象维何,今也御史。”康熙帝将御史誉为柱下一星、列曜太紫,有“淬厉风裁、检齐霜纪、下饬官方、上参国是”的作用。

老子曾在周朝担任柱下史,柱下史也成为监察官员的代称,柱下一星为对监察官员的尊称。康熙帝强调,监察官员言责斯专,皇帝寄以耳目之任,一切吏治民生与得失利弊,皆宜殚忠极虑、据实直陈。

正途出身

清监察机构为都察院,官员满汉复职,设都御史2人,副都御史4人,监察御史56人,给事中24人。发挥监察职能的主要是汉监察御史与给事中共计40人,人数较少且职责众多,对其能力学识与道德水准要求极高。

清代对报考汉监察御史的官员出身及职务有严格要求。进士出身的监察御史占大多数,包括举人在内的其他正途出身者较少。

对职务的要求不同时期有所差异,最初具备考选监察御史资格的官员主要是小京官以及知县、推官。为优化监察御史来源,乾隆二十九年(1764)规定翰林院编修、检讨与部院郎中、员外郎以及内阁侍读才有资格报考监察御史。

由翰林院编修考选的监察御史升迁前景更为良好。陶澍于嘉庆十九年(1814)由翰林院编修考选为江南道监察御史,任上勇于弹劾纠治不法,因表现优秀被快速提拔。嘉庆二十四年(1819)升任四川川东道道员,道光元年(1821)任从二品安徽布政使,道光十年(1830)升任两江总督。陶澍自监察御史升至从二品布政使,历时仅7年。陶澍两江总督任上推海运、治吴淞江、整顿盐政且大力提拔人才,为一代名臣。

清代读书人中进士后点庶吉士,散馆后留馆任编修或检讨,再考选为监察御史,此后外放为道府,再上升为按察使、布政使,进一步升任督抚,为读书人的理想上升路径。陶澍、林则徐等均是如此。

审慎选拔

清代制定严格的选拔体系,通过一系列规定确保将正途出身以及具有相应职务的优秀官员选拔进入监察系统。与明代刚考中进士者即可担任监察御史,重在取其锐气不同,清代更为看重监察御史的实践经历。

满蒙监察御史不论出身也毋需考试,汉人考选监察御史必须为正途出身。

通过考试的官员先行引见,由皇帝钦点为记名御史。待有御史缺出后,记名御史再经引见,由皇帝钦点实授御史。记名御史未实授前,如有差使仍可办理,也不影响正常升迁。

监察御史历俸满一定年限且工作优秀即能顺利升迁,但监察御史并不是循资排辈到一定年限即可升迁,而是在满足历俸年限的前提下综合考察其履职实绩及京察情况。皇帝引见监察御史决定其能否升迁时,有明确要求将其条奏以及是否引用等注明,以综合判断能否升迁。

为严格监察官员选拔,规定对于初次保送未能记名者,以后不准再行保奉。最初监察官员有一年试俸期,乾隆十七年(1752)取消。监察官员历行回避,京官三品以上及督抚子弟不得考选,监察官员如有父兄升补三品京堂及督抚者也要退出监察系统改任其他官职。监察御史最初未有年龄要求,嘉庆四年(1799)规定各衙门保送御史的年龄不得超过65岁。

升迁快速

清代构建以快速升迁为主要内容的监察官员激励机制,既可吸引优秀官员报考监察御史,也可激励监察官员认真履职,部分监察御史升迁至从二品及以上。

对于有特殊贡献的监察官员,清帝更是不吝破格提拔。

乾隆朝仲永檀弹劾步军统领鄂善、大学士赵国麟等人,乾隆帝嘉其敢言,将其由从五品监察御史立擢为正四品左佥都御史。嘉庆初,礼科给事中广兴首劾和珅有功,由正五品给事中破格提拔为正三品左副都御史。

监察御史升任至从二品时间不等,短则不到10年,长则20余年。监察御史升迁有三种路径。一是外放,一直担任地方官,如陶澍;二是一直担任京官,如曹秀先;三是交替担任京官与外官,如卓秉恬。

陶澍自监察御史升至从二品布政使,历时仅7年。曹秀先自监察御史升至从二品内阁学士历22年,未任过外官。卓秉恬历任京官与外官,自监察御史升至从二品内阁学士,历时21年。

监察官员外放至地方任职,升迁至从二品官员时间一般较短,主要原因是升迁台阶较少。一般监察御史升至给事中后再外放,给事中外放任道员,道员进一步升迁为按察使,按察使再升即是从二品布政使。道员至布政使中间仅按察使一级,所以外放后升迁至从二品官员时间较短。林则徐由监察御史外放直接任道员,自任监察御史至从二品布政使仅7年,其中还包括丁母忧时间。

一直在中央任职的官员升迁至从二品则时间较长。由从五品监察御史、正五品给事中升至从二品内阁学士,一般要经过四五个职级循资而进。而且中央官员上升迁转较为缓慢,经历20年或更多时间由监察御史升至从二品属于正常。

清代官员能考选为监察御史可谓优中选优,任监察御史后认真履职即有良好的升迁前景,自可激励监察御史认真履职。此外对监察官员也有严格的约束机制,监察御史作奸犯科者轻则申饬重则革职、发回原衙门或发往军台效力,甚至处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