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案

乾隆年间,歙州府有个叫钱春的,其父曾留下偌大家业,但他又嫖又赌,很快就将家产败光,于是他决定变卖自家大院,换些银子。

外地客商单存志,恰巧想在歙州府置业,他看过钱春家的大院,觉得闹中取静,打算买下。双方商定以五百两银子成交,钱春还特意找来王学究,请他写了一份买卖文书,两人签订了大院买卖契约。

过了些日子,单存志打理完生意,带着工匠去拆老屋,准备改造一番。谁知钱春带着一帮人来了,说:“姓单的,堂屋你不能拆!”

单存志一头雾水:“大院都卖给我了,拆不拆堂屋与你何干?”

钱春冷笑着说:“要拆堂屋,恐怕你得吃官司了,还是等你告赢了我再拆吧,否则休想!”

单存志很气愤,但他想,之前两人已签了买卖契约,不怕钱春赖账,就依钱春,去公堂做个了断!

两人来到歙州府衙,知府胡守礼即刻升堂。单存志将事情讲述一遍,并呈上买卖契约。胡知府看后说:“大胆钱春,大院既已卖给单存志,为何还阻拦他重新改造?”

钱春叩头说:“大人息怒!请仔细看契约后面的小字……”

胡知府这才发现,契约后面果然有六个小字——堂屋木桶不卖。问题就出在这六个小字上,“木桶不卖”并无异议,但堂屋是“已卖”还是“未卖”,双方各执一词,单存志说“已卖”,而钱春说“未卖”。胡知府想,这六个字确实蹊跷,“已卖”说得通,“未卖”也说得通,实在是非难断!

此时,单存志才明白自己上当了。他不禁回忆起当时的情形:那天,王学究刚写好大院买卖契约,钱春忽然说,他家有个大木桶,一时没地方放,想暂时借放在堂屋,说等单存志拆老屋时一定搬走。单存志当时忙于生意,不急着拆老屋,就答应了钱春的请求。于是,钱春便让王学究在契约上加了那六个小字。单存志没有多想,付了银子,双方就签字画押了。如今想来,钱春早就设下了圈套。

见胡知府还在琢磨,钱春说:“当时王学究也在场,详情尽知,大人可传他到堂,一问便知!”

胡知府说:“此话有理,传王学究到堂!”

很快,王学究就来了。胡知府命人将那份契约递给他,问:“这里的‘堂屋木桶不卖,究竟是两样都不卖,还是只有木桶不卖?”

王学究早就被钱春收买,便道:“回大人,是两样都不卖!”

单存志听后气道:“卖房不卖堂屋,天下哪有这样的怪事?”

胡知府想,单、钱二人,一个在理,一个有据,一时间举棋难定。再三斟酌后,他拿定主意:两相比较,还是以证据为重。于是,他判道:“单存志所告无证,堂屋归钱春所有。退堂!”

钱春心里高兴,他想,单存志一旦要改造大院,必定会再买回堂屋,到时自己又能宰他一刀了。

再说单存志,他输了官司,心情郁闷,回到客栈后竟一病不起。

这天,单存志的内弟苗大为路过歙州府,到客栈看望他,见面惊问其病因。单存志据实相告,叹道:“人心不古啊,我本是好意,却反遭歹人暗算,心中气难平!”

苗大为劝道:“世上有歹人,也有好人,这气我帮你出!”

单存志摇摇头,说歙州府衙已将堂屋判给了钱春。苗大为说:“判了也无妨,我自有办法,一年后定让钱春把堂屋还给你,如何?”

“此话当真?”

苗大为点点头,说:“不过如若钱春要你拿钱赎堂屋,切不可答应。另外你立即回嘉兴府,一年内不要过问大院之事,任钱春所为。”

见单存志一脸疑惑,苗大为附耳轻言一番。单存志听后一笑,高高兴兴地回嘉兴府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