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某是某别墅小区的一个老住户,打年轻时起就特别喜欢种植花草树木。
这天,简某在阳台赏景时,发现别墅院子外有一棵高大的香樟树挡住了自己的视线。这棵香樟树,原本是简某在20年前栽种的一棵小树苗,没想到如今已长成了一棵枝干高大、树叶茂密的参天大树,严重影响了屋内采光和阳台赏景。
于是,简某请人过来修剪,将树的分枝修剪掉了大部分,而树的主干只保留了两米多高。这样一来,就不影响简某在阳台赏景了。
简某本以为这只是一件小事,谁知,几天后,城管部门给他寄来了一张行政处罚书,上面清清楚楚地列明,简某“过度修剪”树木,罚款2万元。
简某大吃一惊,自己种的树,为何不能修剪?还要被处以如此高昂的罚金!于是,简某立即赶往城管局,对相关工作人员说道:“这棵香樟树是我多年前就种下的,我自行修剪会有什么问题?你们不能罚我的款!”
不料,城管工作人员却对简某说:“你的香樟树种在别墅小区的公共绿化带内,属于公共绿化。个人未经绿化部门审批前,没有权利对公共绿化带内的树木进行移植和修剪。”
简某一听,顿时火冒三丈,冲着工作人员吼道:“你们这是干吗?抢钱呐!这明明是我自己种的树,是我的私人财产,我有权自己处置!什么过度修剪?我并没有把树修剪‘死啊!”
听到这里,城管工作人员也不多说什么了,建议简某向相关绿化管理部门咨询。于是,简某又来到市里的绿化管理部门,让简某大感意外的是,这里工作人员的说法和城管部门如出一辙:个人未经绿化管理部门批准,不可自行修剪居住区公共绿化带内的树木,居住区内的公共绿化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最终,简某只得认栽,乖乖地按行政处罚书上的规定,向城管部门交了罚款。
律师点评:本故事涉及的一个法律问题,即居住区公共绿化带内树木的修剪责任承担。
根据法律规定,居住区公共绿化带内的树木涉及到采光、通风或者居住安全确需修剪的,业主应向业委会、居委会或者物业公司提出申请,由养护单位根据树木生长的情况,按照居住区绿化调整技术规范,进行文明施工。
故事中的简某说这棵树是他种的,但因为多年前种在院外,已属于小区公共绿化,如果需要修剪树木,只能通过养护部门修剪,同时修剪过程必须按照标准执行。
此外,城管部门认定简某“过度修剪”是有依据的,根据《居住区常见树木修剪指南》提示,因简某“修剪”的是一棵香樟树,而香樟树“过度修剪”的标准是保留少许枝干,而简某确是只保留了两米多高的香樟树主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