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克纳20岁那年,离开家乡密西西比,出了一趟远门,回来后走路一瘸一拐的。有人问起,他就说自己刚从“一战”前线归来,腿是在空战中被德国人打伤的,还说就因为受了伤,每天要喝酒止痛,所以自己成了酒鬼。刚开始还有人半信半疑,后来说得多了,大家只是付之一笑。原来,他确实想上战场,也曾报名参军,可是他的个头不到1.7米,这在白种男人中算矮的,体检没过关。他一气之下去了加拿大,那里对身高的要求倒是宽松,于是他得以加入加拿大空军,不过只是进了基地训练营,还没来得及学开飞机,“一战”就结束了。
这件事让福克纳很是不爽,他已经不知多少次想象自己驾驶着飞机穿行于云山雾海,如雄鹰一般翱翔于欧罗巴上空。不想战争忽然结束了,自己又回到了密西西比,回到每个角落都熟悉的这座小城。为了证明自己没有虚度年华,他只好装出瘸腿的样子,在大街上跛行,以此显示自己是个历经沧桑的男人。
福克纳这样吹牛,是有原因的。一方面是虚荣心作祟,想想自己快30岁了,虽然也写了几部小说,但没有引起预期的轰动,依旧是个小作家,心里不免憋得慌;另一方面则是为酗酒找借口。
福克纳很早就开始喝酒,此后就上了瘾,这爱好伴随了他一生。快乐时喝,不快乐时更要喝,那酒醉的探戈,是人生的至乐。他经常喝得神志不清,要说糟糕吧,也确实有糟糕的时候。有一次,他住在纽约一家酒店里,喝醉后躺在暖气片上睡着了,皮肤烫伤一大片,最后去医院做了植皮手术。可是作为一名作家,他又必须对酒满怀感激,要知道他的那些皇皇巨着——《喧嚣与骚动》《押沙龙,押沙龙!》《我弥留之际》,许多创作灵感都是酒精孕育出来的,设若没有酒,他哪来的意识流?哪来的时空倒错?如何构建他那怪异的“约克纳帕塔法世系”?
20世纪30年代中期,福克纳生活拮据,去好莱坞写剧本挣钱,认识了朋友的女秘书米塔。米塔是福克纳的密西西比老乡,早些年就见过福克纳,二人在异地重逢格外开心,很快就发展成恋人。当然福克纳依旧嗜酒如命,每天都喝得酩酊大醉。一个大清早,米塔看见酒醉的福克纳缩在床上不停地喊:“他们冲下来了,朝我俯冲下来了,天哪!”米塔问:“谁呀,你在说谁呢?”他说:“德国佬!你没看见吗?德国佬!好几架飞机,正朝我开火!”说着,他的双手一阵颤抖,做出连续射击的样子。
米塔说“你这是在做梦吧”,福克纳这才恢复神志,谎言说多了,有时连自己都信以为真。福克纳自己对这种谎言从不在意,说世上所有的作家都是从撒谎开始写作的,没有谎言何来小说?米塔与福克纳生活了18年,直到福克纳去世。米塔活到1994年,对福克纳念念不忘,后来写了一本回忆录《可爱的绅士》。她在书中说,或许在别人眼里,福克纳为人冷漠,有些怪诞,但在她的心中,他始终是位可爱的绅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