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十二三岁时迷上《红楼梦》,读到八十回末便捶胸顿足,恨不能穿越时光隧道并在半路截住曹雪芹——替他磨墨煎药、赊酒熬粥、抄文存稿,怎么着,也要让那原装正版的后四十回成书传世才好。只可惜这样的隧道口在人世间遍寻不着,愤懑之余,我只好在日记本上长歌当哭:“挥万两金,何处觅,当年断梦重续……”真是把青春期间歇性泛滥的酸文假醋都给泼尽了。
后来我看问题换了角度,发觉作者写到紧要关头戛然而止也未必全是坏事。至少,针对《红楼梦》人物命运走向的续作、论文、猜测何止千万,反正谁比谁更接近曹雪芹的原意永无定论,那么,乐得大家一起拉动文化产业。再后来,我读狄更斯的全套文集,发现狄翁谢世之际,也留了一部未完待续的遗作——《德鲁德疑案》,同样催生“探佚”之风勃兴,足可在“狄学”的大树上单独生出一条旁逸斜出的分支来。书名既然以“疑案”为关键词,情节链上预设的锁扣,自然不到最后关头不会解开。据说,临终前3 个月,狄更斯曾在觐见维多利亚女王时表示,对于正在连载中的《德鲁德疑案》,他已成竹在胸,但凡“陛下欲享有先知为快之特权”,他将乐于和盘托出。怎奈天下显然有更值得女王关心的事,她只挥了挥衣袖,便将作家本人珍视的“特权”——那个已经冲到他喉咙处的秘密,婉拒于唇边。不晓得女王事后有没有空为此扼腕叹息。好在狄翁的老朋友兼传记作者约翰·福斯特,陆续抛出多条或明或暗的线索,成为好事者揣度《德鲁德疑案》结局最权威的根据,大约也由此奠定了此公之于狄学——正如脂砚斋之于红学——的特殊地位。
然而作家的悲哀我们永远无法感同身受。生命之烛即将烧断了芯,狄更斯仍然挣扎着要把《德鲁德疑案》写完。他在那场致命的脑出血当天,仿佛预见到了什么,破例比平时多写了一个下午,总算赶完了第22 章。相形之下,巴尔扎克的临终境遇更为凄苦:隔壁,他苦恋了20 余载的新婚妻子一边与情人缱绻,一边等待领受他的遗产;病床前,陪伴大文豪的只有一位医生,听他呼喊着小说人物的名字,哀求上天再多给他一点儿时间。他的《人间喜剧》本来搭好了137 部小说的框架,而今,依仗着痛饮咖啡、透支生命,他也只完成了96 部!
菲茨杰拉德在44 岁因心脏病猝死时,他的长篇《最后一个大亨》刚刚写完第6 章——彼时,笔头荒疏许久的作家,刚刚从家庭变故的废墟里探出头来,呼吸了一口久违的文字的芬芳。44 年之后,杜鲁门·卡波特作别尘世之际,最耿耿于怀的是迫于显贵的压力,没有完成他想象中的鸿篇巨制《应许的祈祷》,那是他胸口化不开的死结。一年之后,菲利普·罗斯的恩师马拉默德病入膏肓,罗斯赶到其寓所,听他颤巍巍地诵读刚刚写了头两页的新作,一篇永远没有完成的新作。
2004 年,当加西亚·马尔克斯继续以血肉丰满的新作实践他“活着为了讲故事”的宣言时,手里的诺贝尔文学奖还没焐热的奈保尔已颓然宣称,即将付梓的《魔种》将是他最后一部小说,因为,“我已经失去了写下一本的精力”。放弃也是一种选择,至少,由未竟之愿衍生的痛楚,奈保尔大约可以豁免了。
想起举凡音乐家传世的最后一支曲子,世人皆称之为“天鹅之歌”,比如柴可夫斯基的《悲怆交响曲》。但套用到那些至死都握牢了笔的作家身上,我总觉得少了些许凄惶与不甘的意味。那是热爱他们的读者望穿秋水也看不见的一长串省略号,那是回荡在“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中的遽然嘶鸣,那是晏殊的一句好词:“何处高楼雁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