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毕业那年,我高考落榜,整日郁郁寡欢。半年后,父亲忽然对我说:“我送你去仙河吧。”我只好同意了。
这之前,我是个从没有出过县的女孩子,外面的世界是一张纯白的纸。仙河,胜利油田一个二级单位所在的城镇。父亲之所以把我带去仙河,是因为那里有个他的结拜兄弟,在油田所属的一个单位任什么要职,父亲让我喊他“西叔叔”。父亲郑重地对他说:“兄弟,咱闺女就交给你了!”西叔叔双手握着父亲的手,使劲儿抖了几下说:“哥,你就放心吧!”
我被安排在油田内部的一个招待所。因为什么都不懂,就从服务生做起,每天在客人光临之前,我们会把雅座收拾停当,擦抹摆放,锃亮的高脚玻璃杯里,用白手绢折叠一只展翅欲飞的仙鹤,很漂亮。在上正菜之前,必然先上四个凉菜,其中两个到现在我还很喜欢,一个是凉拌皇须菜,另一个是蒜拌海蜇头。尤其是皇须菜,现在的商场超市乃至路边小摊儿都屡见不鲜,但不知为什么,任怎样高超的厨艺都吃不出当初的味道了。
我的搭档叫楠楠,长得很甜美,每天下班后都会换上漂亮的裙子,高跟鞋踩得“哒哒”响。我来几天后,楠楠就开始教我化妆。她说:“你这素面朝天的样子是不行的,得涂口红、画眼影。”眼影是个啥?口红怎么涂?看我一脸懵懂,楠楠干脆拉我到大立镜前,把我摁在座位上,一手托着我的脸,一手耐心地做起了示范。一个女人的化妆必修课,我是从楠楠这里开始的。
楠楠又说,别再说你的老家话了,太土不说,很多人听不懂的。这倒是真的。当时的仙河镇是新建的一个油田矿区城镇,已然彰显着现代化城镇的氛围与气息。我所处的这片区域,以“振兴、中华、团结、友爱”等吉祥字眼儿命名的八大住宅区分布有序,鳞次栉比。这里的人很多是外来移民,大人孩子都说着腔调各异的普通话,穿着时尚漂亮的衣服。
楠楠的亲姐姐在一个布匹店里工作,那个布匹店摆满了五颜六色的绫罗绸缎。但这个并不是最让我惊奇的。重点是,这位姐姐,初次见她,感觉人家惊艳绝伦。她穿了一件长及脚踝的红丝绒旗袍,烫过的长发蓬松披肩,立身行走间,林下风致,娉娉袅袅,像极了当时的香港明星陈慧娴,把我这个小小的土气的农家小女孩儿直接看呆了。以至于后来我结婚时,三嫂问我结婚那天穿什么样的衣服,我脱口就说,我要穿大红色的长款旗袍。结婚当天,我如愿以偿,穿着三嫂亲自为我缝制的大红及踝旗袍,坐上了大红花轿。
招待所常经理的小舅子在餐厅做厨师,给大厨做帮手,一个白白净净的男孩儿,比我大不了几岁,长得酷似影视明星张学友。记得那个夏天的晚上,风很轻,很凉爽,路旁的紫薇树开满了一团一团或红或粉的紫薇花,小路上铺满晕黄的灯光。走着走着,那个男孩子忽然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玻璃瓶,塞进我手里。看我一脸疑惑,他柔声说道:“这是我特意给你制作的美容祛斑膏,用厨房里最好的蜂蜜和番茄汁调制而成的。我知道你们女孩子都爱美,送给你!我想看到你变得更美。”我的脸唰地一下陡然发烫,一定红到了耳根,倒不是因为这瓶“美容膏”,而是他怎么注意到我鼻翼两侧有雀斑,干吗看人家的小雀斑啊?
本来嘛,大家各忙各的,我们摆我们的桌,他和大厨们做他们的菜。渐渐地,我去厨房端菜的时候,那个男孩子开始冲着我笑,还把刚盛上盘的热菜先端起来,脉脉地看我一眼,再轻轻递到我手里。当时的我,也许年龄还小,也许原本就一根筋,不懂人情,不谙世故,根本不去多想,也不会多想。所以那天晚上餐厅打烊后,他约我出去,没心没肺的我就答应了。
我好像收下了他的祛斑膏。但单纯的我,根本不会想到他的心思,依旧按部就班,我行我素。“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久而久之,那个男孩子看到他的多情付诸东流,也就“落花流水春去也”了。
并不是所有的约会都那么幸运。
那一天,有桌客人酒足饭饱准备离开时,有个人叫住了我。这个人三十多岁,高高瘦瘦,戴副金丝眼镜,文质彬彬的样子。对这个人我说不上熟悉,但也不陌生。因为他们经常来所里吃饭,也聊过几句,知道我喜欢读书。此时他走过来,俯在我的耳边,压低了声音跟我说,我公寓就在你们所前面不远,有几本新书,要不你跟我去拿吧!我一听很高兴,又不远,还能有新书看,就说,好啊。我没加任何思索,跟着那个人曲里拐弯地穿过几条街,到了一排公寓。进了宿舍门,他递给我一本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我坐在椅子上兀自低头翻阅起来。就在这时,我的第六神经感觉到,有粗热的呼吸喷在脸上,一只大手悄悄撩动着我垂在耳畔的一缕长发。我有些害怕起来,不知哪来的心劲和勇气,我一边顺势推开他,一边轻声说:“我先出去上个卫生间,马上回来!”打开门的那一瞬间,我撒开脚没命地奔跑,一直跑回招待所还心有余悸,捂着胸口大喘气。楠楠给我倒了杯水,嗔怪道,看见那个人在跟你说话了,转眼就看不见你了,你怎么那么心实呢?我垂下头,沉默不语。
在这些楼市闹区的南郊,是一片开阔的旷野园林。这方大自然区域,既有人工雕琢的痕迹,更有大自然清新质朴、浑然天成的原始气息。虽然没有陶公“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悠闲自得,也没有王维“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的幽居情趣,却有一样的安闲和静谧。我很少再跟着楠楠出去逛街,也不太那么爱说话了,只要所里不算忙,我就会一个人来这片田野,尽情地呼吸徜徉。躺在松软的草地上,看白白的云飘浮在蓝蓝的天上,感受着那份纯净和美好。我越来越喜欢这里。一次傍晚,太阳快下到地平线了,我方兴未艾,在回返的路上追逐一只蝴蝶。那只斑斓的黄蝴蝶轻盈地飞舞着,回旋着,倏然落在一朵小花上。这朵小花的周边还有几朵一模一样的小花,呈向上的喇叭形状,绽放出浓郁的一种深蓝,在晚风中轻轻摇曳。已然是深秋,满目尽显枯黄,这抹深重的蓝紫色,怒放在寂静的苍凉的旷野中,触目惊心,孤傲冷艳。它摈弃了往日的绯红和恬淡的容颜,坐拥一份凄美的色调,一份落寞的布散,一份忧郁的缭绕。我久久地呆立,深深地凝视。其实当时只是一种莫名的惊叹乃至震撼,年轻的我并没有太多情绪的感染,纵使频频回眸看了又看,也只是一种不舍和留恋。后来知道了那种花叫作“夕颜花”,明白了这世间一种共有的心性和气质,一种共性的潜在的相知相吸相怜。
父亲当初把我送到仙河是有他的打算的,只是当时我不知道,简单如我也不会去想。他是把我托付给他的结拜兄弟,以工作为名,在那里找个婆家,做个当时比较看好的“油田家属”。记忆中,西叔叔确实郑重其事地带我见过人。一次去了一个人的单位,在单位宿舍说过话;另一次去了一个人的家里,好像那人的七大姑八大姨的也在。不记得当时的具体过程,只记得懵懵懂懂地被叔叔领着走,又稀里糊涂地被叔叔带着回,也不知道那就叫相亲。也许对方本就没有看上我这个黄毛丫头,也许还没等做出回应,就被“他”捷足先登了。
他,就是我现在的先生。在我又一次往透亮的玻璃杯里叠放展翅欲飞的仙鹤时,他霍然站立在我面前。我来仙河之前,他找过我几次,带着他的老木吉他,自弹自唱着“Will you still love me tomorrow”。我来之后,也陆陆续续写过几封信,可我断然没想到,他会找上门来,虽然凭他一个本科毕业的历史老师的直觉,找到这里并不难。
我下意识地问:“你怎么来了?”
他傻傻地说:“三嫂说了,再不来追,仙鹤就飞走了!”
我低下头,脸上生出两朵红晕。再后来,被执意的这个大男孩儿拽着手,坐上返程的公交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