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知道,这一生见得最多的是光。光伴随了人的一生,而不是其他。一个人离开这个世界时,他离开了这一世的光,他变成光的另一种形式——碳化。
光在子夜生长。夜的黑金丝绒上钻出人眼分辨不清的光的细芽。细芽千百成束,变成一根根针芒。千百根银针织出一片亮锦,光的水银洒在其中。还是夜,周遭却有依稀亮色,那是光的光驱。
光在光里衍生,在白里生出白,在红里生出红。它为万物敷色,让万物恢复刚出生的样子。光的手在黎明摸到世上每一件物品。万物在光里重新诞生,被赋予线条、色彩与质地。光在每一天当一次万物的母亲。
露水在草叶上隆起巨大的水珠,如同凸透镜。露珠收纳整个世界,包括房子和云彩。人说露珠是透明的,可是你在露珠里看不到草的纹理,它只是晶莹,却不透明,所说的透明是露水的水里有光,光明一体。
光告诉人们何为细微。蜜蜂背颈上的毫毛金黄如绒,似乎还有看不清的更小的露珠,也许是花粉,只如一层绒。光述说着世界的细微无尽。唯细微,故无尽,一如宽广无尽。
光的脚步走到铁上,为铁披一身坚硬的外衣,在生锈的部分盖上红绒布。光钻进翡翠又钻出来,质地迷离。翡翠似绿不绿,似明非明,这里是光的道场。人看到的不是翠,是光。
翡翠不过是光所喜欢的一块石头,正如黄金是光喜欢的另一块金属。黄金的光芒当然是光的芒,它是金属里的君王,金属里的老虎。此光警告人等勿近勿取勿藏黄金。人被它的光照晕了,靠近攫取珍藏。
光在田野飞奔,无论多么快,它的脚跟都没离开过大地。光的衣衫上盖着土块乃至草的根须。大地辽阔,麦芒蘸着光在空气中编织金箔画。光让麦粒和麦芒看上去像黄金一样,不吝消耗无数光。麦浪一排排倒下,让光像刷涂料一样刷遍麦的一切部位。种麦子的地方,花不鲜艳,金子不再闪光,麦子耗尽了光的光芒。如此才有白面诞生,面包把麦子里贮存的光搭成松软的天堂。
光的脚步停留在黑色的地带,让煤继续黑。煤里也有光——当它遇到火。光仔细区别每朵花的颜色,让花与叶的色泽不同,让花蕊和花瓣的颜色不同。
光最喜爱的东西是花,花的美丽,即为光的美丽。但人把这笔美账算在花的头上,就像人把美人的账算在人的头上,忘记了光。
光来到之后,世界的丰富和罪恶接踵而至。为一切事物制造一切幻象。人借此区分美人丑人,宝马香车。人对食物发明过一句无耻的评语:色香味。色即光,即食物入腹之前的色泽。香只是人的鼻子味蕾的偏见。母羊在煮熟的羊羔肉里闻不到香味。味是人类舌头和大脑共同制造的幻觉。它们约定俗成,认定其味优劣。
光在字里最显安静,正如它在黄金上最显急躁。光阅读书上的字,被弯弯曲曲的笔画迷住了,随后晕倒。光和人一起读书里的故事。黄昏降临,书上的字在读书人揉眼睛的瞬间解散了队伍,这时候的光累了。光和读书人一道想再读一会儿,直至这些字带着意味深长的笑容退到黑夜里。
早晨,光饱满地驻扎在世上的每一处。夜晚,光在不知不觉中逃逸,人根本察觉不出它的离开,只能愚蠢地说“天黑了”,就算天黑了吧,虽然这只是光的撤离。光在年轻人脸上留下光洁,在老年人脸上留下沟壑。人在光的恩赐下见到自己的美丑肥瘦,以此跟世界、跟自己讨价还价。光每天都离开,此曰无常。人不理会这些,在光再次来到人间时开始新的欢乐与悲伤,借着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