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文化的库存中,有一个极其醒目的主题词,无论日月如何轮转,都未曾黯淡褪色,那就是“孝”。作为文字的“孝”,时常独来独往,亦不时与“忠”结伴现身,构成一对聚聚散散的临时组合。然而就两者的指向而论,彼此并不重叠,各怀心思,亦各有所爱。比起“孝”的具体与狭隘来,“忠”似乎显得更为虚泛,更为高远,当然也就更难以捉摸。然而“忠”毕竟属于个体的心理活动,而人心又隔着肚皮,看不见,摸不着,既无法勘探,又难以测试。因此,“忠”还是“不忠”,难免会沦为一笔无法厘清的糊涂账——至于到底是真“忠”还是佯“忠”,仅凭搅动三寸不烂之舌喷涌而出的信誓旦旦的承诺,是无法做出判断的。
相较于“忠”的不确定性,“孝”要明确得多。它所侍奉的对象,不是远亲,亦非近邻,更非朋友路人,而是同一座屋檐下曾经或正在施恩于己的长辈。长辈是植物之种子,树木之根系,肉体之托盘,精神之靠背,赐我以魄,喂我以食,疗我之伤,驱我之惧,教我以事理,领我以学步,可谓恩重如巍巍高山,情深如茫茫大海,作为报答,我报之以“孝”,尊之以敬,既合乎天理,又契合人伦,实属正常不过。
在古代先贤的心目中,“孝”为人性中最为可贵的一抹亮光,既不可涂改,亦不可亵渎,于是儒学开山鼻祖孔夫子,就对“孝”专门进行过定位,将其视作衡量一个人有德还是无德的标准:“夫孝,德之本也。”“孝”既然为“德之本”,反过来,德又何尝不是“孝之本”呢?怀德之人,必知恩图报,在孝敬方面不遗余力。与此同时,在成语“十恶不赦”中,其中之一就是“不孝”。也就是说,世间的多数罪错,都能得到宽谅,但“不孝”之人的“不孝”之举,却万万不可饶恕。
为劝“孝”,古人没少浪费唾沫星,从《孝经》到《二十四孝图》,都在孜孜不倦地规劝民众要以“孝”为先,以“孝”为要,甚至不惜假借司法之手,将“不孝”者列入诉讼惩戒的对象,逼迫民众遵守“孝道”之规。“孝”与“不孝”,原本属于私人领域的一己私事,外界是不该随便插手和干预的,为何却要大动干戈,将其拔高到关乎社稷安危的公共层面?答案无疑是为了维持社会纲纪。所谓的纲纪,直白一点说,就是规矩和秩序。家是国之细胞,人为家之分子,一家失序,一人违规,仿佛躯体的某个细微之处滋生病菌,若不及时治疗,无疑会对整个身体的安康造成威胁。事实是,每个初临人世的幼小生命,都有一整套的框架在恭候着他,于是他不得不像布匹和木料那样,无条件地接受裁缝的裁剪和木匠的打造。其中的“孝”,就是他必须接受的规训之一。
“孝”究竟好不好?当然很好。不管从哪个角度审视“孝”,“孝”都属于人性中的暖光,值得珍惜,亦值得称颂。但以我之浅见,作为极其私人化的“孝”,应发自于肺腑,源自于真心,而不是受之于逼迫,沦落于形式,执着于表演。“孝”与“不孝”的背后,隐含的,其实是一种因果关系:先有爱,然后才有“孝”。也就是说,若没有爱的孕育和滋养,是结不出“孝”的甜果的,结出的,十有八九是“不孝”的苦果或毒果。
我们在向行孝之人致敬的同时,也不该忽视对“不孝”之人成长背景和成长过程的关注和解析。被斥之为“忤逆”的“不孝”者,究其本相,大多是一群不幸者,他们要么“辣食”吃得过多,受尽体罚;要么“甜食”吃得过度,被娇生惯养;要么被冷漠对待,有被遗弃之感;要么被严重忽略,未得到尊重……对他们,除却谴责,还应多一份体恤和反思。民间早就流传着这样一句话:“棍棒底下出孝子。”但实际情况是,挥舞的棍棒之下,永远调教不出真正的“孝子”,恐怕只能教出源源不绝的“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