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道德经》第二十一章讲,“孔德之容,惟道是从”。“上德”还勉强可以说属于道的范畴,而普罗大众眼里的“仁”,特别是“义”和“礼”则已经不在道的范畴了,它们更多的是人文社会的概念与意义,而已经不再适合于对待天地自然了。
道常无为,“上德”也“无为”,而如果以“上仁”“上义”“上礼”等为信念,则都会努力地想有所作“为”并且必会有所作为,“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上义为之而有以为”“上礼为之而莫之应”,都努力地“为之”,只是其所作为的影响与结果也是不一样的。
“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以“上仁”为念,主观上必定是要有所为的,上仁之人不像“上德”之人那样已经体悟到了道的真谛,他们不认为“天地不仁”,他们从仁心出发认为道生万物、天有好生之德,所以也时时发仁心、处处施仁爱,扫地怕伤蝼蚁命、爱惜飞蛾纱罩灯,于是乎他们成了人畜无害的佛心之人,于是乎飞蛾与蝼蚁各尽了天年,他们虽努力地“为之”,其结果却是“无以为”、无有所为、也无可为之处,因此其所为也就不会对世界形成什么影响。
“上义为之而有以为”,以“上义”为念,主观上也必定要努力地“为之”并且就“有以为”了。有了“义”的观念,就有了责任和义务,有些事情就不是为和不为的问题,而最终成了必须“为”的问题。你担了君王的“义”就得为臣民负责,你有义务让臣民过上好日子,为此你甚至不惜与邻国一战;你担了臣子的“义”就得为君王负责,甚至不惜生命为君王开疆拓土;你担了朋友的“义”就得像个朋友的样子,有时甚至需要为朋友两肋插刀。所以,守“上义”之念必定要“为”,而且必定有的为。
对比分析上面“上德”“上仁”“上义”,“惟道是从”的“上德”遵的是规律,以“上仁”为念的守的是规范,以“上义”为念的持的是规则。规律是自然的,而规范、规则则是人为的。“上德”尊乎先天所以“无为而无以为”,“上仁”虽处后天但范乎先天所以“有为”而“无以为”,“上义”受后天之则所以“有为”且“有以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