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个15岁的中学生找到教他们希腊文教师,问道:“老师,请问:究竟什么叫诡辩呢?”
这位精通希腊文且又精通希腊哲学的老师并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他稍稍地考虑了一下,然后说:“有两个人到我这里来作客,一个人很干净,另一个很脏。我请这两个人去洗澡。你们想想他们两个人中谁会去洗呢?”
“那还用说,当然是那个脏人。”学生脱口而出。
“不对,是干净人。”老师反驳说,“因为他养成了洗澡的习惯;脏人认为没什么好洗的。再想想看,是谁洗了澡呢?”
“干净人。”两个青年人改口说。
“不对,是脏人,因为他需要洗澡;而干净人身上干干净净的,不需要洗澡。”老师又反驳说。然后,他再次问道:“如此看来,我的客人中谁洗了澡呢?”
“脏人!”学生重复了第一次的回答。
“又错了,当然是两个人都洗了。”老师说:“干净人有洗澡习惯,而脏人需要洗澡。怎么样?他们两人到底谁洗澡了呢?”
“那看来就是两人都洗了。”青年人犹豫不决地回答。
“不对,两人谁都没洗。”老师解释说:“因为脏人没有洗澡的习惯,干净人不需要洗澡。”
“有道理,但是我们究竟该怎样解释呢?”两个学生不满地说,“你讲的每次都不一样,而又总是对的!”
“正是如此,你们看,这就是诡辩。”
这个故事非常形象地让我们见识了什么是诡辩。诡辩在古希腊时原是一种论辩、诘难的艺术,后来演变成一种不顾事实、任主观好恶进行似是而非的论证的形而上学思想方法。所谓诡辩就是有意地把真理说成是错误,把错误说成是真理的狡辩。
在西方哲学史上,黑格尔可以说是第一个对诡辩论做系统批判的哲学家。他指出:“诡辩这个词通常意味着以任意的方式,凭借虚假的根据,或者将一个真的道理否定了,弄得动摇了;或者将一个虚假的道理弄得非常动听,好像真的一样。”黑格尔的这段话,揭露了诡辩论有意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的特点。
现实中的诡辩往往不仅是口舌之争,更是损人利己的武器。坏人拿着这种武器,可以强词夺理,可以信口雌黄,可以瞒天过海,可以无中生有,可以胡搅蛮缠,可以偷梁换柱,可以众口铄金,可以狐假虎威
遇到这些情况,我们一定要擦亮眼睛,仔细甄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