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有走到牛羊巴扎的门口,我已经看到了漫天的黄沙,听到了牛羊此起彼伏的抱怨与低沉轰鸣的人声。
巴扎的意思就是市场。
每周日,在喀什的市郊都会有这样类似内地赶集的活动,周围的牧民们开着卡车,把他们的牛羊马运来,任餐馆或是肉铺的老板们挑选。
一走进大门,首先看见的是各色各样的遮阳棚,牧民们领着他们的羊群站在遮阳棚下面。
有的羊群被铁丝网围住,买主们进到里面去,亲手抓住被选中的倒霉蛋,然后抓着犄角把它拎出来。
有的羊很倔强,总想要负隅顽抗。不过结果也不会改变,至多买主多叫来一个帮手,一人抓一个犄角,让羊那两条坚毅的后腿拖行在地上,留下一路的烟尘。
这边没有肥羊,太大、太沉的羊都是外地来的。这里的羊吃着盐碱地上的青草根,艰难地生存着。
别看长得瘦小些,味道却好了很多。一个一丝不苟的维族小伙子端坐在一把红色的遮阳伞下,等着牧民交钱之后把羊连拉带拽、连哄带骗拖进笼子里。
然后一脸严肃地向伸着脖子,紧盯着屏幕的买卖双方报出一个数字,虽然他们自己早就瞄到了,但是好像从这个执掌大权的小伙子口中吐出的数字才是一锤定音一样,他们听了之后高兴得又是握手,又是互相拍拍后背。
笼子里的那头羊倒是双眼迷茫,愣愣地盯着空中。
交易完成之后,温顺的羊,只要在它们的脖子上拴一根细细的红塑料线,它们就会心甘情愿地跟着人到处走动,甚至当它的新主人停下脚步和老熟人谈天说地的时候,它也耐心地站在他们之间薄薄的空隙里,安静地等待。
生命漫长也短暂。
有的羊脾气暴烈,趁着打开笼子的机会想要逃跑,一个年轻小伙子都抓不住,只能两手抓住它的角,骑跨在它身上,用体重压制住它的躁动。
看到这些羊的时候,我想起好久之前我在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与基础》里看到的一个寓言。
大意就是,一个逃跑的人对驴说,快跑吧,敌人要来了。驴问:他会让我做双倍的工作吗?它得出的结论是,它归谁所有是没有关系的,因为它唯一的敌人,是它的主人。
这里的人们闲散惯了,生活又很简单,状态总是很松弛的。那些等着卖主的牧民们虽然坐在似火的骄阳下,但是一点也不着急,不是点起一根卷烟,慢慢嘬到烟屁股烫手,就是从边上买了一杯稀薄如水的酸奶刨冰,和朋友们边聊天边啜饮。
有一个小孩子多手多脚,过度活跃,把自家三轮小电车的开关打开了,小车一个加速飞奔了出去,妈妈伸手去抓车把,结果这种车的油门都在把手上,手上的劲儿往后一带,小车一个趔趄,差点风驰电掣一样狂奔出去,车上的酸奶差点溅落一地。孩子的爸爸作势就要削他一顿,那个孩子没等爸爸的手下去,抢先把脸皱在了一起,嚎得比边上的小羊还声嘶力竭。
路上一片混乱。
土到极致就是世俗,相比起看风景,我更喜欢在这种嘈杂的地方,让一场接着一场的小闹剧牵动着我的神经。
那孩子正嚎着嚎着,声音小了下去。原来他被一场角力吸引住了。
一个阔气的老板买了两头牛,别看数量不多,一头胖些的羊才一千多,但是一头牛怎么说也要一万起步。两头壮年牛,那可是大买卖啊!
买家开来了一辆货车来拉牛,却没有准备别的工具,只能让牛自己爬上齐腰高的货柜里。
一开始只有一个人在上面拉,另一个人在下面抬牛腿,可是那头牛显然充分理解“非暴力不合作”,不管别人怎么使劲,它既不反抗,也不逃跑,像根定海神针一样,我自巍然不动。
渐渐地,周围看热闹的人多了起来,七手八脚上来帮忙的人也多了起来。这个在上面帮着拽牛头,那个在下面几个人合力把一条牛腿抬上了车。
可牛还是不动。
有人干脆钻到牛肚子底下,用肩膀扛起另外一条前腿,在好几双黝黑的手臂的帮助下,才让牛的两条腿都上了车。车上的人再往上一提,牛不知所措地跟着他的劲儿往上一顶,就上车了。第二头牛,也用类似的方法上了车。前一头牛被拴在了货车的栏杆上,静静地等待着。
牛和羊都是很温顺的动物,只要把它们拴起来,那肯定困兽不斗,安安稳稳往那里一站,隔一会儿还美美地反刍起来。
这里的人还是淳朴,要是买了牛羊又想起还有别的事要做,就把它们往路边随手一拴,反正也没有人会偷走。
有时候我会很羡慕这些人们,他们的生活和记忆是多么回味无穷啊。王朔说:“尽管这故乡其实可能是个贫困凋敝毫无诗意的僻壤,但只要他们乐意,便可以尽情地遐想自己丢失殆尽的某些东西仍可靠地寄存在那个一无所知的故乡,从而自我原宥和自我慰藉。”
而我们这些来自时髦都市的人们,回想起自己的生活时,却只能看到一片空白。
牛羊巴扎外顺势建了一排餐馆和肉铺。肉铺的老板们都很健硕,砍肉不用刀,用斧子,砧板都被砍得凹了下去。一斧子下去,骨头渣和肉渣飞溅,他的手上和身上都沾上了油脂,在阳光下亮晶晶的。
这多好啊,现杀现卖,肉还冒着热气就进了锅里。论吃羊肉,再也找不到比这更好的地方了。
到了这里,就不要讲究什么环境和档次了。
不过说来奇怪,我的肠胃向来是很敏感的,按说吃了这些看起来卫生环境有点一言难尽的食物,应该反应剧烈而迅速,可是喝了许多看起来脏兮兮的大锅熬出来的羊肉汤,吃了很多沾着炉灰的烤包子,依然生龙活虎。
唯一的副作用是吃了还想再吃,一天吃三顿羊肉都不嫌腻。
回来之后逢人就说,新疆实在是太危险了,走在路上烟雾缭绕,不留神就被香味儿拐进哪个小餐馆里吃烤串了。吃完发现还特便宜,干脆放肆地吃肉,几天就长出一身肥膘,实在是太危险了。
这边的药茶也随便喝,茶的颜色红红的,味道很香。
他们四个人一人来一根煮羊排,又一人来一根红柳烤羊排,再来四个烤包子,美得嘴角直流油。里屋是做包子皮的地方,从和面到烤制,都是在眼前完成的,包子端上来的时候还烫手,贸然咬一口,舌头都烫麻了。
这里用的还是最原始的馕坑,坑壁是混着盐搭起来的,所以烤包子的底部总沾了些白色的粗盐。
没什么可介意的,用指甲抠掉就是了,签子头上烤出来的碳黑也不是大事,用纸巾擦了就行了。
要的就是这种狂放的、原始的味道。
我爱吃的烤包子一定要够肥,不能全是瘦肉,那样干巴巴的吃起来还有什么意思?就是要一口咬下去满嘴油香才好,这还不够,最好是一咬油就从边上地流出来,吃得越狼狈才越香。
这边毕竟做得粗糙些,肉粒还很大,嚼到嘴里特别有满足感。不像几天之后,我在伊犁吃的烤包子,里面的肉稀稀的,让人心生怀疑。
吃肉也不讲究什么仪表了,人家也不给你拿筷子和勺子。
喝汤就捧起碗,吃肉就用手抓,没人在这里细嚼慢咽装作小家碧玉的样子,毕竟讲究的人看到那口陈年的大铁锅就望而却步了。
我们光顾着吃,来不及说话,眼睛晶亮,像几头小狼。吃完一结账,嚯,一百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