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出生地是无法选择的。当你一派懵懂,只知哇哇啼哭,降临这个世界时,你根本不知道此地是皇天后土、富庶之乡,还是平凡村庄、深巷窄里,抑或穷山恶水、满目萧条,人生的第一道印记就给你烙下了。这就是你的出生地,这就是你的故土、故里、故乡。无论你在这片土地上生存了多久,外迁了,逃离了,或者在此终老一生;无论你对这片土地是眷恋,是牵挂,是诅咒,还是埋怨,人生的第一道印记就这样毫无商量地镌刻在你的整个生命历程中,这就是故乡。
中国语言有一种非常有趣的现象,不管你出生乡野,还是城郭,都会把自己的出生地叫作故乡。一个乡字,是否囊括了农耕社会漫长深久的意蕴,和祖祖辈辈对土地的留恋,可以细研但不必深究。即使有人把出生地说为籍贯,那也是书面上的,自我介绍时,一般都称之为故乡。
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故乡,每个人有每个人对故乡的感受。但在书写故土的文章中,我所读到的,几乎是清一色的赞美、讴歌、怀念、思恋、自责、愧疚。给读者的感觉是,既能够引发共鸣,又觉着隐匿了许多真实的感受;既能够引发联想,又觉着心底里的那份无以言表的复杂心态并未袒露。那种在约定俗成的类似于模版式的叙述中,让我读到的是千篇一律,千人一面,千乡一曲。读哪一篇都似曾相识,读哪一篇都让我联想起对故园的真真切切的既喜又悲、既亲又疏的感受。
古往今来,咏叹家乡故土的文章,可谓琳琅满目。谁不恋故土? 谁不爱家乡?对每一个人来说,都属人之常情。我自己就曾写过多篇怀念故乡、赞叹故园的散文,也都被报刊发表了,有的还被收入了年选与作品集。至此,我是否就抒写出了我内心真实的故乡呢? 我真的不敢贸然作答。
故乡留给人的记忆,其实并不繁复。首先是环境,然后是环境中的人。
按照我的这个最简单的定式,我先来说说我的故乡的生存环境。
我的故乡三面环山,我家门前的山叫药姑山,因传说有仙姑采药拯救黎民百姓而得名。山势逶迤,绵亘数百里,翻过去便是湖南临湘。山腰有一岭,名横岭。我从小上山砍柴必经此岭,我的散文《横岭苍茫》在《人民日报》大地副刊发表后,全国70 多所高中将此文列入高考模拟试题。我家屋后称尖山,尖山有一寺庙,曾经被毁,前些年被修复后,据说香火旺盛。我一直想登山一览,但未能实现,不过上小学时我曾与同学们上山踏青,放过风筝。
我家的左手边是小岭,山势略低,我参军入伍就是翻过小岭去到北港镇政府集合的,我也是从这里走向山外的。我家的右手边是一块顺势直下的小平原,典型的山区水稻产地,其间有一条小河,水流平缓,但也不乏暗流险滩。夏天我常赤脚与小伙伴在险处摸鱼捉虾,偶有斩获,不胜欣喜。我们水中嬉戏,在石头缝里摸边子鱼,后来知道那叫鲫鱼,也有叫喜头鱼的,再就是摸黄鳝和甲鱼。
顺着河沿步行六七里,就到了大坪,我在那里上的小学与初中。那时,我上学,尽是赤脚,到了冬天,顶多穿双草鞋,胶鞋买不起,布鞋是留着晚上洗脚后穿的。
童年与少年生活中还有许多有趣的事情,一群小伙伴一块玩“捉羊”就挺有趣。月光下的村前晒场,我们玩得专心致志,汗流满面。当月光慢慢飘移,回家时还意犹未尽。“抵腿”也挺好玩,一条腿独立,一条腿用手端平,与对方冲撞。刹时间,满晒场都是单腿独立,“抵”败一人,就淘汰一人。最后剩下的两人,就决斗“冠军”,满场童稚之声的呐喊,好不热闹。
好玩时根本不知危险来自何方,也是在晒场耍闹,一条黑花狗突然冲进人群,把我与另一个小伙伴咬伤,我的右腿至今还留下狗咬过的两个牙印伤疤。那时候还不知有狂犬病,即使知道,农村也没有疫苗。忍着疼痛,抓了一把黄土抹住伤口止血。还好,过了几天,伤口就痊愈了。
咬我的这条狗,在村里伤人较多,没有人不痛恨,但又无可奈何,因为狗的主人家有四个膀肥腰粗的兄弟,谁要与他叫板,打他的狗,那四大金刚准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我虽不能与人家对峙,但我也养条狗总是可以的吧。我养了一条斑点土狗,它长得很快,又高又壮,有一次它竟把咬我的黑花狗咬得遍体鳞伤。我叫它“赛虎”,那是我读了《林海雪原》后,从中套用来的。
除了上学之外,我与赛虎寸步不离。我上山砍柴,它跑在前头,赶跑山中的蛇兽;有人在我面前不逊,它会怒立前头;我坐下歇息,它会前腿直立,挨我而坐。我入伍离家,它一直送我至北港镇,赶它走它都不回。直至我上了军用卡车,它还竖腿望着我,我看到了它眼中的泪。
在部队,每次给家里写信,我都会问到“赛虎”,先是得知它被人打跛了一条腿,再就是无故失踪。不用猜,肯定是被人逮去火烹盐煮了,山村里狗的命运大都如此。我伤感了很多年,从此我不再养狗,我害怕“赛虎”的命运重演。
小时候,我们一帮村里伢在一起,总能生出一些有趣好玩的事。我们在田畈草丛里捕蛇,小的放过,专捕大蛇。把蛇打死后,剐皮去杂,有人从家里偷锅、偷盐,然后把蛇炖了,分而食之。我是一沾就吐,消受不了。我不食蛇,但却被蛇咬了一口。一次,我在地里拔草,突然感觉手指好痛,仔细一瞧,一条蛇溜之乎也。手指出血,我把污血挤掉,然后抹上一把泥土,回家还不敢说。穷孩子命贱,但也命硬,过几天手指的伤也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