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声说话的女人(2)

十岁之后,每年学期结束,我的学生手册带回来,全优的成绩无可撼动,老师的评语一律以“该生文静内向”开头,这对于父亲意味着另一个“优”.父亲教给我说话的规矩包括:非问不说,不要擅自开头说,更不要追问,别人问到什么才说话;要懂得控制音量,包括说话的声音、吃饭的声音,以及举拿物品、移动物品的动静。更高的要求,来自对表达方式的训练,父亲教我学习简洁精练的语言。他让我按篇目背诵《古文观止》,且会不时抽查。他以《郑伯克段于鄢》为例,“郑武公娶于申,曰武姜,生庄公及共叔段。庄公寤生,惊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恶之。爱共叔段,欲立之”.父亲说这短短几十字勾勒事态,文辞简约精妙,堪称典范。后来我才知道这整本书,他其实也只背得这一篇而已。

十岁以后,当和我一起长大的玩伴们还在广阔天地,我被父亲更早安置进了一种内心生活。事情的起点与父亲一位同事的女儿的遭遇有关,一个比我大六七岁的活泼女孩,去了大学的第一年即像水滴一样消失于人海。父亲无由相信自己的女儿保持安静可以远离厄运。我和我的伙伴们,曾一起打四角、打弹子、掷沙包,一起走过学校的矮墙,爬过宿舍的屋顶斜坡,攀过农科班实验地的蟠桃树偷果,我们像猫一样灵巧,像狗一样机敏。假期我们总聚在这家或那家的电视机前目不转睛,一起喊的是同样的“鹰的眼睛、狼的耳朵、豹的速度、熊的力量”.那群人中我第一个走散了,离开屋顶栉比的瓦片、瓦上的阳光,回到室内,身在客厅的沙发上,沙发旁是父亲许我共享的书橱,外面是阴凉的走廊,廊上是水杉的落影,风扇在头顶兀自转动。在走向文静内向的岁月,书上写就的语言和心内未道出的语言为我构筑出了一个独自运转的宇宙,此时谁看见我谁同我说话谁就成为宇宙的中心,而这样一个人毫无疑问会恰如其分地在我少女时代降临,成为我最初和唯一的偶像。

十年后,为了科林·费尔斯我一遍遍重看一九九五年版《傲慢与偏见》,他有和我的偶像相似的方正额头和圆润下颌。伊丽莎白和达西相遇的舞会场景出现,如此熟悉。距离故事写作的时间过去了整整两百年,在大学生活动中心的舞厅,华尔兹舞曲响起,背挺得笔直、耳朵竖起、眼睛灵敏递送期待眼神的,依然是女孩们。对我来说,大学和自由同时抵达,让我终于离开了父亲目光的注视。第一个男朋友在剧社遇到,第二个男朋友在漫画社遇到,第三个男朋友在舞会遇到。两个月为期,像舞曲结束优雅道别更换舞伴,我快速地更换男友。与其说在学习恋爱,不如说在学习说话。如果以恋爱为目的,以交往为理由,以“我”“我”“我”开头的对话就不再羞耻,仅限于两人之间的私密交谈更适合我这种新手,我是在交男朋友的过程中恢复了说话的能力。我的第四个男朋友,在大学的基础心理学选修课上遇到。当基础心理学老师称,谁先上台谁就当课代表时,我比另一个男生快了几秒跑上讲台。那个男生成了我的第四个男朋友。第一个男朋友对着我唱歌,第二个男朋友把我画在画纸上,第三个男朋友有腹肌和人鱼线,分手后在路上遇到还可以被我拐跑,第四个男朋友的特长是说话。

我没有遇到过那么会说话的人。第一次知道,不是为了展示和表演,我们才说话。不是两个人在一起一定要说话,不是说话一定要说对的话、有趣的话、没听过的话。曾经我因为怕在别人面前无话可说,囤了多少漂亮的故事和知识,随时抖搂。很难想象一个人是因为不会说话才总要占据话题的主导,总要让话题保持继续,像一个不断在抛球的小丑,疲惫不堪但无法停止,我就是那个小丑。第四个男朋友告诉我:“说话让我来吧。当你不想说话的时候,就听我说话吧。”我们恋爱了三年,直到毕业,他曾是我的挚友。

大学四年级的冬天我回家乡小城过寒假。少女时代的偶像如神只降临,与我商谈结婚的可能。他刚刚结束一场不算愉快的婚姻,财产和孩童分割果断,没有给他的未来留下隐患,他邀请我参与他的重启人生。他分析我的出身、学历背景,道出自己现有的条件和未来可能,并指出这场讨论的发生基于他对我教养人品的信任,显然他对我的印象还停留在十年前。一次次走过公共走廊,看到盘坐在客厅沙发上读书的我,尚未成熟的身体脖颈纤长柔弱,少有承受阳光的皮肤苍白无血色,午后的倦怠定住身体,唯独眉头微动象征情绪波动,如在前拉斐尔派的画作里。

他约我说话的时机很突然,是一天的黄昏后,他刚刚在超市购物结束,不知是否年节期间超市里浓郁的家庭氛围激发了他的灵感。我当时正和两个女孩一起逛街,他打车来到我所在的商场找我。见到时,他拎着两大袋码得整整齐齐的盒装猪肉,内容丰富,有肋排、小排、棒骨、后腿肉、梅花肉等,刚刚恢复的独居生活让他学会自己料理日常。我一边同他走路,一边焦虑地关注到,他手里沉重的塑料袋拎手处在走动中越发拉伸变细。我去路边一间专卖店要了两个纸袋,套起来成一个,从两大袋生肉中各取出一些转移到纸拎袋,拿在自己手中。他当我是知己,同我抱怨刚刚离婚了三个月的妻子,无外乎涉及家务分配、赡养老人和孩子教育等常见问题。在街面走到疲倦,我们同坐在路边花坛水泥台上,身边的蛇目菊在车灯的流光中越发艳丽。冷风吹得周身冰凉,我半张脸躲在围巾后面,睫毛上凝结起了露珠,他问我冷不冷,我还是说了不冷。他远远没有说完,话题从和前妻的生活矛盾讲到精神距离,激动时同我感叹“世并举而好朋兮,夫何茕独而不予听”,路过的行人侧目,我只想躲闪,全然忘记以前他正是以这样的才华让少年的我折服。这场对话的收梢极为诚实。他在讲完专业能力和前途预测后,向我指出了我们结婚的最大阻碍即异地,建议我放弃已经获得的保研资格奔赴他所在的城市,他以为读艺术读到本科足够了。他说他是不可能变动的,他的身体情况决定了他更适合在南方生活,且目前的职位回报可观,前途可期,更换到新的公司很难获得相当的位置。我尝试问:“如果我可以接受异地呢?”他断然拒绝说:“我不可能接受异地,那还有什么意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