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时光

后来我和父母谈起过这件事。

罕见病的名字是我从夏维维那里听说的,父亲不熟悉心内科,他特地为我查了文献。

“从国际上的数据来看,这种病极其凶险,发病多无先兆,猝死率高。”他说,“除非发病时患者就在医院,否则现场抢救的机会渺茫。”

而母亲的意思是,我不是医学生,凭我那点三脚猫的心肺复苏手法,哪里有起死回生的本事。

我不知道那个猝死女生的名字。我也没有对任何人说起过,她的耳垂上戴着梅花形的足金耳钉。

我对年轻时的每一段感情记忆犹新。我不明白当年的小姑娘为何能如此情感丰沛,胸中蕴藏着无穷无尽的能量,可以用来这样爱一个人,爱他的头发丝,爱他衣领上的每一道褶皱,爱他的某句口头禅,爱他名字里的偏旁部首。即使我对这个人近乎一无所知,他却像是在我的心里过完了一生,等到我老了的时候,足够写一部300万字的回忆录。现在的我不是这样的。枯竭是从哪一刻开始的?大学毕业是个分水岭,但也可能是大三的暑假。我在本该成人的哪一刻老了,是那种瘪掉的速朽式的衰老。也可能是少年时过早地触发对爱的感知,早已象征性地体验过千回百转,成年后流于程式的恋爱反而索然无味。

后来我把大部分能量花在老老实实做一枚社会的螺丝钉上,这没什么可抱怨的。我没法像父母那样每天周而复始地救死扶伤,至少也能每月按时纳税、缴社保,每年一次独自旅行,从不滥交、酒驾或啃老。周末坐在文艺腔的餐厅里,和一些我不必祈求、无须窃取、不需要靠想象力的养料喂活的男人面对面奋力切牛排时,我常常能从墙壁的装饰镜里准确地瞥见自己的老态。老态无关乎即将出现的皱纹或松弛,颈椎病或肺结节,老态是一种自嘲、懒惰、随波逐流、无所求也无所信仰的混合物。

就这样我有过一些气氛融洽的约会,缓慢的亲吻和拥抱,偶尔被人骂清高或白莲花,但不能算是怪物。和其中一位优秀代表(他是我父亲从前的博士生)甚至快走到谈婚论嫁的地步。有一回半真半假地逛到了金店,我对钻石的淡漠令对方毫不掩饰地喜出望外。然后在金饰柜台,我看到了一对周生生的花瓣型耳钉,造型极其漂亮。理性告诉我这和记忆中的那一对完全不是一回事,可是当销售小姐将其中一枚插进我的耳洞时,我的身体和意志力仿佛被洞穿,我被一种濒死的窒息感抓住,几乎要像舞台上的演员那样做作地捂紧胸口。

“脱敏”练习失败了。于是我明白了,就算我若无其事地生活在这个世界,每天早睡早起、吃有机蔬菜、做瑜伽冥想,我还是有可能随时走近一个深深的、没有任何人知晓的隧道口,被某种旋转刀片般的飓风挟裹进去,被搅拌,然后粉身碎骨。我不愿承认的是,深不见底的隧道对我是有吸引力的,也许我早晚会像村上春树笔下的英雄那样无所畏惧地踏上冒险之旅。

一周后我单方面宣布了这段恋爱的终结,伤心欲绝的肝胆科博士从此把我全家统统拉黑。

其实在很久很久以前,我是真心喜欢过一位医生的。我不太乐意用“暗恋”这个词,这个词将我无情地归入了一个类别,就像在计算机尚未普及的年代,图书馆有装满卡片目录的一排排小抽屉,其中一个抽屉上写着“159-B,暗恋成瘾症候群”,而13岁或更小的我就被随手塞进抽屉,制成面目模糊的标本。我怎么可能是面目模糊的呢?当我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全身上下长满了无数眼睛和耳朵,鼻子和舌头,每一根手指和脚趾的触觉灵敏异常,即使在熟睡时也能感知万物,而从熟睡到苏醒的过程则是从一个梦境向另一个梦境的跃迁。

我记得“格格巫”和他递给我的搪瓷缸。那时候父母总是把我往值班室一放,然后匆匆消失在走廊尽头。或者换一种说法:当他们一穿上白大褂,我的父亲母亲就消失了。我写完作业的速度是惊人的,甚至当我偷读完半本小说,天色渐暗,仍然等不到他们来接我回家。但我不着急。无非是临时又多加了一台手术,无非是住院部邀去会诊,或是门诊病人排起怎么也排不完的长龙。我不着急。值班室里的医生来了又走,但“格格巫”会在差不多时候出现,帮我从食堂打饭,把排骨和煎蛋压实在搪瓷缸里,顺嘴逗弄我几句,比如“小姑娘长身体,多吃肉”。如果值班室是高塔,我想象自己是智商拔群的公主,我笃定自己会被拯救,每天拯救一次。

“格格巫”医生拯救的不只是我的饥肠辘辘。我开始在作业本后面描绘他的人像。我给他起这个绰号可不是因为他鼻子大或秃头。他相貌很年轻,不戴口罩时除了几颗青春痘在脸上横行,其余无可挑剔。他头发蜷曲浓密,鼻头固然大,但帅气。有一次他看到了我的画,当然我也没有认真掩饰。他装作看不懂的样子,对小孩的心机漫不经心。此后他一次也没再出现过。一个新来的实习医生拿着我妈的饭卡帮我打饭。我讨厌那个女孩高傲的样子,尤其讨厌她纤长的手指,还有白皙脖颈后面的小绒毛。我想男人都会喜欢她那样的女人吧。很长一段时间过去,也许是半年后,我才听说“格格巫”是轮换去了其他科室。但这个真相已经无法弥补我当时的难过。我相信自己是不被欣赏的,连同我的白日梦在内。

在这之前,我也曾经崇拜小学三年级的数学老师,还有一个现在已经又老又胖的台湾歌手。当然那都是小孩子的幼稚把戏,我也从没认真追过星,追星需要不少零花钱,我父母对钱看得很紧,他们共同的志趣是存钱买房,买完再买一套。看穿我会在数学课上脸红的只有我的同桌娜娜,她会一面用彩色铅笔戳我,一面痴痴地笑。不过但凡有小男生胆敢说我坏话,她肯为我拼命。我后来再没有那种学数学的兴头了,那时觉得数学考99分是一种不可原谅的辜负,必须在家里放声痛哭。我妈在同事面前夸耀:“竺医生和我向来是放养式教育,是孩子自己要强。”升入初中后我也有过一两段莫名欢喜,但我再没有过娜娜那样的知己。

收到大学毕业十周年聚会通知那天,我听到方雅齐在电话里说:“我们是一个宿舍的好姐妹,所以班长央求我来邀请你。”“好姐妹”,多么腻歪,就像我在综艺节目里听到泛滥的“闺密”这个词一样。而且她似乎特别怕有人不知道班长是她第二任老公,她吃了特别美味的回头草。话说方雅齐不是带头在宿舍里孤立我四年的那个人吗?她对所有人说“竺天晴哪里怪怪的,头发上有股医院停尸间的味道”。甚至我的肥皂缸子不被允许和她们高贵的洗面奶并排放在洗手池边。她们还经常五个人组团吃火锅,碰到有人问起我就说“竺天晴有口腔溃疡”。这些她都不记得了。方雅齐不记得,我也可以不记得。我决定参加聚会。